工伤案件办案流程
1、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A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
(3)工伤保险条例》C
(4)《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D
(5)《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E
(6)《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F
(7)《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G
(8)《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H
(9)《失业保险条例》I
(10)《社会保险法》J
(11)《劳动法》K
二、办案流程
(一)确认劳动关系(仲裁)
    法规适用:ABFK
    1、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2、向区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3、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4、参加庭审;
    5、庭后和解或调解。
(二)工伤认定(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单位地区、市人保局)2月内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
  (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市劳鉴委)2~3月内,15日上级再鉴定申请期。2~3月内。鉴定作出1年后,可以复查鉴定,2~3月内。包括:停工留薪期鉴定、护理等级鉴定。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5
(二、三 )法规适用:CDE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伤残保险待遇、工亡保险待遇
一、医疗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
(一)医疗费 C30.1.2《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2
1、标准:医疗结算票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情况紧急,就近)
2)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C30.3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30/
2、要求: 住院期间,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C30.3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费(工伤康复费)C30.5(医院康复的诊断书)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申领程序
  个人向单位申报--单位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批持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批手续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4、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进行康复的诊断书、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批表
(五)辅助器具费C32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工资C33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两种情况:a、低于西安市上年度(2012)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73.25元)的60%的,按60%计算;b、是其3倍的,按3倍计算。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伤残等级鉴定后,停发工资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C34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C38(后续费,保留权利)
1、标准:享受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的
(九)生活费F25
要求:住院期未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因伤情生活费。
(10)劳动能力鉴定费D8E10
注意:1、工伤经常涉及劳动争议,即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保、双倍工资等问题。2、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其诉讼时效2年,自签订或者视为签订(1年届满)劳动合同之日起算;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
二、伤残保险待遇(以级数为线索)
(一)伤残补助金(一次性支付)C352等差)(一二三四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C33。(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C35 (5等差)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足差额;(3)到  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足差额。(最低工资、伤残津贴、养老保险  低补三项低补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五、六级2等差)C36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C3610等差)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C36D23E273等差)
1、标准:C36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D23以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五级24个月,六级21个月,均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2、要求:(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C3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D23均由单位支付
(六)伤残补助金(七八九十级)C372等差)
1、标准:七级 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C37D24E283等差)
1、标准:C37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D24.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均由单位支付。
2、要求:C37.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D24.2均由单位支付
(八)伤残津贴 (七八九十级无津贴)
三、工亡保险待遇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C39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工资范围为限)C39
1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妹、养兄弟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妹。
5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
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妹未满18周岁的。
6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C39.3E31(485460)
1、标准:C39.3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E31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发给48个月至60个月的工亡补助金。即:48个月为C14124567项;54个月为C14C15的第2项;被授予烈士称号的为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