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办案流程
1、法律法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
(4)《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D
(5)《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E
(6)《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F
(8)《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H
(9)《失业保险条例》I
(10)《社会保险法》J
(11)《劳动法》K
二、办案流程
(一)确认劳动关系(仲裁)
法规适用:A、B、F、K
1、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2、向区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3、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4、参加庭审;
5、庭后和解或调解。
1、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2、向区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3、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4、参加庭审;
5、庭后和解或调解。
(二)工伤认定(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单位地区、市人保局)2月内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
(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市劳鉴委)2~3月内,15日上级再鉴定申请期。2~3月内。鉴定作出1年后,可以复查鉴定,2~3月内。包括:停工留薪期鉴定、护理等级鉴定。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5
(二、三 )法规适用:C、D、E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伤残保险待遇、工亡保险待遇)
一、医疗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
(一)医疗费 C30.1.2《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2款
1、标准:医疗结算票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情况紧急,就近)
(2)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C30.3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30元/天
2、要求: 住院期间,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C30.3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费(工伤康复费)C30.5(医院康复的诊断书)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申领程序
个人向单位申报--单位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批—持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批手续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4、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进行康复的诊断书、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批表
个人向单位申报--单位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批—持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批手续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4、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进行康复的诊断书、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批表
(五)辅助器具费C32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工资C33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两种情况:a、低于西安市上年度(2012)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73.25元)的60%的,按60%计算;b、是其3倍的,按3倍计算。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伤残等级鉴定后,停发工资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C34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C38(后续费,保留权利)
1、标准:享受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的
(九)生活费F25
要求:住院期未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因伤情生活费。
(10)劳动能力鉴定费D8、E10
注意:1、工伤经常涉及劳动争议,即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保、双倍工资等问题。2、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其诉讼时效2年,自签订或者视为签订(1年届满)劳动合同之日起算;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
二、伤残保险待遇(以级数为线索)
(一)伤残补助金(一次性支付)C35(2等差)(一二三四)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C33。(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C35 (5等差)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 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最低工资、伤残津贴、养老保险 低补)三项低补(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五、六级)(2等差)C36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C36(10等差)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C36、D23、E27(3等差)
1、标准:C36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D23以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五级24个月,六级21个月,均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2、要求:(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C3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D23均由单位支付
(六)伤残补助金(七八九十级)C37(2等差)
1、标准:七级 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C37、D24、E28(3等差)
1、标准:C37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D24.2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均由单位支付。
2、要求:C37.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D24.2均由单位支付
(八)伤残津贴 (七八九十级无津贴)
三、工亡保险待遇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C39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工资范围为限)C39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妹、养兄弟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妹。
5、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
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妹未满18周岁的。
6、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C39.3、E31(48、54、60)
1、标准:C39.3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E31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发给48个月至60个月的工亡补助金。即:48个月为C14的1、2、4、5、6、7项;54个月为C14、C15的第2项;被授予烈士称号的为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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