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所属一些营业网点:
贱卖保险 乱象丛生
                    本报记者 程少华 丁志军
《人民日报》 ( 2008-01-18 13 )
  近期,一些读者致信本报,反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所属一些营业网点弄虚作假,变相降低保费,为赢取利润搞不正当竞争,扰乱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就人保财险对机动车辆的承保问题,记者赴河北、天津、山东等地展开调查,发现其中确有不少“猫儿腻”。
  交强险打折,保单上却显示全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自20067月出台以来,保监会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一口价”,既不允许退保,也不允许打折,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
  然而,在天津市人保财险的很多营业厅,工作人员说,交强险优惠4%,这是保监部门允许的折扣。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刘先生向记者透露,不久前他买了辆小汽车,通过熟人到人保财险的一个经理,结果花900元就上了交强险,保单凭证上仍是1050元,在账面上没有任何体现,保单凭证上不会出现打折痕迹。
  18日,记者来到位于河北省井陉县河边西路的人保财险井陉支公司采访,记者称有一辆7座商务车要上保险,营业员称交强险只要990元。然而,按有关规定,6座以上的家庭自用汽车交强险为1100元,这家公司相当于把交强险打了九折。
  明折暗折双管齐下,回扣数额巨大
汽车商业险  根据有关规定,商业车险优惠不能超过30%,即最高只能打七折。据业内人士透露,人保财险为争抢保险业务,不仅提高折扣,而且暗中给经办人员大量“放点”,这就是所谓的暗折。人保财险财大气粗,一些小保险公司没有财力与之竞争,因此被压得很厉害。
  19日,记者在人保财险天津市南开支公司暗访,称马上要来天津干工程,欲买10多辆工程车,想在这里上保险。营业员见来了一宗大买卖,就把记者介绍给公司综合部一位副经理。
她听明来意后,就说:给单位打明七折,是打在保单里的实收价,在此基础上再给经办人员返15%,这是暗折。当记者问到能否返得高些,她说:要再高呢,我们没有权力,就要领导去,如果车在10辆以上,我们就帮你打个报告,新车还能再优惠点儿。
  业内人士表示,打暗折是一种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范畴。从全国范围来说,参照以上暗折比例一算,其数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
  私车企业挂靠,规避部分保费
  给同一辆小轿车上保险,家庭自用汽车的保费比企业非营业客车保费高。可人保财险有些营业厅的营业员称,可将家庭自用汽车“变身”成为企业非营业客车,以规避部分保费来吸引消费者。
  17日,记者来到位于河北省保定市百花西路的人保财险保定支公司营业厅,自称来自山西的客商,因购买一辆46万元的奥迪车,想在此投保。记者要求参保包括车损险、第三者险、盗抢险在内的主险和包括玻璃单独破碎、不计免赔率、指定专修厂在内的附加险,一位姓陈的营业员按家庭自用汽车、企业非营业客车分别打出2份保费单,前者保费为9489.10元,后者为7870.59元,前者比后者贵1618.51元。
  记者问:“个人的太贵了,能不能走企业的?”
  她说:“没事,你随便个单位就可以了。”
  记者说:“我们是山西的,不到本地的单位。”
  她回答:“那我跟我们经理申请一下,我们能到企业,到时给你个单位挂一下。”
  知情者告诉记者,人保财险作为行业龙头老大,一旦违规,其它财险公司迫于市场竞争压力,不得不跟风。保险公司擅自将私车当作非营业性企业用车上保险,不利于车辆保险诚信体系的构建,是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可协调地方关系,享受“一条龙”服务
  驻在4S店为顾客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4S店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消费者在这里可享受售后“一条龙”服务。
  110日,记者在山东省德州市一家广本4S店采访,看到人保财险在此定点代售保险。经售车小介绍,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解放路营销服务部营销二部的一位业务主管接待了记
者。他说,交强险打八五折,商业险打七折。如果要更高折扣,那要问经理,并让记者留下电话,说经理会打电话过来的。
  第二天,一位经理打电话给记者,说优惠事项好说,具体问题等见面再谈。一会儿,他给记者手机发来短信:“我是中国人保财险公司营业部经理,今后我们将成为朋友,并可帮助协调公安、交警、交通等地方关系。”
  专家指出,保险公司与地方相关部门维持这种“密切关系”,不仅会滋生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而且随着这方面投入加大,经营成本增加,盈利空间减小,势必导致承保服务、理赔质量得不到保证,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