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音乐应用研究文献综述
作者:徐倩
来源:《丝路艺术》2018年第04期
        摘 要:随着全球化的影响,西方音乐的传入一方面促进了我国音乐事业的发展,一方面由于西化观念渐长,对我国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开发具有一定的影响。本文对2017年我国传统音乐的应用研究进行分析和概况,通过本文对我国传统音乐应用有大致了解,发现足与不足,从而推动我国传统音乐的开发与传承。
        (一)传统音乐的概念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国传统音乐在它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56个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与其他民族不同的带有体系性质的规律和特点。由于中国传统音乐的博大精深,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定义至近现代才出现这样一个概念: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其中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世代相传至今地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地、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1]
        中国传统音乐有着丰富的音乐品种,我国学界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种论点:民族音乐五大类。(即将中国传统音乐分为民歌和古代歌曲、歌舞和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和民族器乐。)史学断层论(即将中国传统音乐分为先秦钟鼓乐、中古伎乐和近世俗乐三段。)地域彩论。(地域彩论多偏向于民歌彩区的划分。它将其划分为十一个近似彩区:东北部平原民歌近似彩区、西北部高原民歌近似彩区、江淮民歌近似彩区、江浙平原民歌近似彩区、闽、台民歌近似彩区、粤民歌近似彩区、江汉平原民歌近似彩区、湘民歌近似彩区、赣民歌近似彩区、西南部高原民歌近似彩区、客家民歌特区。)文化流论(即提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六大流系:巴濮、楚文化流,岭南、越文化流、高原,羌藏文化流,草原、胡文化流,丝绸之路、西域文化流。)[2]中国传统音乐四大类论。(即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和宗教音乐。)民族音乐论。以上对传统音乐的六大分类都是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以及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的。对于推动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考察与研究,都有积极的建设性的意义。
        二、传统音乐在旅游业中的应用研究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中国传统音乐与当地旅游景点中的应用呈上升趋势。旅游业
与本土音乐的结合一方面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一方面使得传统音乐在旅游业中得以传承和可持续发展。2017年关于传统音乐在旅游业中的应用所发表的论文达到91篇。这些文章中主要可以分为以关于当地传统音乐与旅游业的发展策略思考、旅游业与传统音乐结合面临的问题和传统音乐在旅游业中的价值探析三大类。其中传统音乐与旅游业的发展策略思考是发表数量最多的。如鞠荣丽的《河南省音乐与旅游产业互促发展策略研究》,此文将《禅宗音乐大典》、《梨园春》、《香魂女》和《村官李天成》等优秀音乐作品作为河南音乐与旅游产业结合的代表。提出政府要鼓励传统音乐的传承、并要与艺术专门学校承担起保护和传承音乐品牌的歷史责任,科学引导音乐创作,开发具有浓厚地方特的音乐产品。李巧伟,徐宇的《湖湘音乐文化与旅游与资源开发的融合发展研究》提出传统音乐与旅游业的发展策略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养,积极举办音乐节开展互动性音乐活动,科学合理利用媒体。从关于传统音乐与旅游发展策略的文章中笔者总结出主要可以出从内与外两方面着手。从内部上来说,首先旅游行业与传统音乐相结合的过程中发展要结保持本土音乐特,既不盲目跟风又不缺乏原有的特,要遵循当地传统音乐的发展规律,顺应发展原则。其次,旅游产业与当地传统音乐相结合时要做到符合当代人的审美心态,多开展互动性的音乐活动,增强游客的参与性与娱乐性。增加旅游音乐形式的活动亮点,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氛围。最后各
地区旅游文化产业之间要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从外部上来说:政府在政策上要支持旅游业对当地传统音乐的开发,并对当地即将失传的音乐进行立法保护。外部宣传手段也要做到位,利用多媒体等技术加强对当地旅游产业的宣传,树立品牌效应。如:一提到《刘三》就会想起广西旅游产业。又如著名歌唱家郑绪岚的《太阳岛上》让人想起哈尔滨。
        传统音乐与当地旅游业相结合所面临的问题在《衡阳音乐文化与旅游资源融合发展》一文中就有提到衡阳音乐文化与当地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得劣势,例如:当地音乐用传统方言演唱,因此游客融入其中比较困难,与游客之间也很难产生共鸣。其次当地演员断档严重,演出形式墨守成规,使得各地旅游产业极具相似性,千篇一律,缺乏一定的创新性。总之,旅游行业要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态度发展传统音乐;传统音乐的持有者也应该相互配合,形成一种“以音乐促旅游,以旅游兴音乐”的良性循环。
        三、对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启发
        传统音乐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中国音乐文化的象征,在面临西方音乐与现代音乐技术的冲击时,我们不能一味学习外来音乐文化,也不能活在电视荧屏下,要回归于传统,身临其境去感受它,只有设身处地的进入音乐环境中才能享受到其中的
美妙。传统音乐是中国音乐文化的根,只有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才能将其延续。[3]笔者通过对传统音乐文化应用研究概况,对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有以下几点启发:
        (一)传承方式的多样性
        传统音乐不仅可以在旅游业、课堂教学中得以传承,还可以拓宽传承渠道,例如:建立当地音乐传习所。传习所的建立既可以为旅游行业输送演出人员,又可以避免传统音乐失传的尴尬现象。善于利用当下多媒体,拍摄各地传统音乐的特,让人们了解到更多的传统音乐,挖掘出更多的传统音乐。除此之外,还要善于利用当地特有的场地加强传统音乐的传承例如:当地博物馆可以适当增加音乐器物的介绍与展示。或者说当地音乐厅可多举行一些传统音乐活动等。
        (二)传承方式的合理性
        中国传统音乐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去传承与发扬。从而也需要合理有效的进行传承,不能了驱动当地经济效应而不断进行挖掘改造,吸引当地人的审美。要遵循其传统音乐在当下的发展规律,合理的继承,既不盲目跟风也不急功近利。遵循自然法则,合理继承。
        总结:中国的传统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宝库,传承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作为新一代的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传统音乐自身的发展规律进行合理的传承。我们更应该不断努力挖掘更多传承方式,将之发扬光大。
        注释:
郑绪岚        [1]赵曙光.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J].中国教育学刊,2015(09):127.
        [2]孙颖.《民族音乐学概论》读后感[J].大舞台,2010(04):31.
        [3]冯光钰.旅游音乐资源开发与民族传统音乐保护[J].音乐探索(四川音乐学院学报),2005(03):3-6.
        参考文献:
        [1]鞠荣丽.河南省音乐与旅游产业互促发展策略研究[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3(03):76-78.
        [2]李巧伟,徐宇.湖湘音乐文化与旅游资源开发的融合发展研究[J].艺术评鉴,2017(21):182-183.
        [3]刘涛.衡阳音乐文化与旅游资源的融合发展[J].知识窗(教师版),2017(11):52-53.
        [1]刘涛.衡阳音乐文化与旅游资源的融合发展[J].知识窗(教师版),2017(11):52-53.
        [4]赵曙光.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J].中国教育学刊,2015(09):127.
        [5]孙颖.《民族音乐学概论》读后感[J].大舞台,2010(04):31.
        作者简介:
        徐倩(1995-),女,汉族,籍贯:湖南省岳阳平江人,学生,硕士,湖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