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在职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学科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
2、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在职工作的工作人员;
3、具有高级中学毕业或者以上学历的在职职工;
4、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在职社会人士;
5、其他省级以上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科类
1、理学类: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统计学;
2、工学类:力学,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软件类,土木建筑类,水文与海洋类,气象类,农业工程类,交通运输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
工程类;
3、农学类: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学,草业学,森林学,动物学,水产学,见识与技术学,动物医学 ;
4、医学类: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学,法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
5、管理类:农村与区域发展,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6、艺术类:艺术设计,音乐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
三、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专业学位证书(如有);
3、研究生学历证书(如有);
4、居民身份证;
5、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6、健康证明;
7、未婚证明;
8、有关表具,职及测试项目的证明材料(如有);
9、出具申请者(邮箱、电话等)及问卷填报;
10、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有)。
四、招生流程
1、填写网上报名表。
2、上传代表性成果。
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
3、组织考试及网上笔试。
4、参加面试。
5、录取人员通知书发放。
6、缴纳学费。
7、注册及体检。
五、备注
1、申请者应遵照以上条件来进行申请,未遵照以上条件的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者需在招生网上办公平台上查看并完成相关的报名确认。
3、经审核,录取的学生需要在指定的学校进行学习,无法自主选择学校的情况。
4、申请者可以在网上报名的网页上查阅相关的招生信息,以及考试时间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