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双证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双证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规定,结合江西双证在职研究生实际情况编制,旨在为双证在职研究生招生提供一个合理的指导性依据。
一、招生对象
申报双证在职研究生招生的是已经取得学士学位的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或者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各参与招生学校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需求,自愿择优录取。
二、招生时间及要求
1.招生时间:每年7月15日前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名,7月25日前报江西省教育厅备案;
2.学制:根据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发展,学制通常为3年;
3.学费:根据学校规定收取学费;
4.课程:根据学校和学科需求,根据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学科需求,参加学校确定的课程;
5.证书考核:按学校规定,满足研究生学习综合考核,经学校鉴定,符合要求,发放双证;
6.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符合江西省双证研究生招生条件;
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
(2)凡有过职业培训经历者,请准备相关材料;
(3)参加报名者应按规定报送资料至指定机构;
(4)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需要注意考生参加统考的报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