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
    2、必须具备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至少有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单位推荐信。
  以上34条可在课程、论文工作完成后,在申请学位时提交。
二、课程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之日起六年内通过所申请专业36学分的课程学习(课程包括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且成绩合格。学习方式为半脱产,课程考试要求与在校硕士研究生水平相当。
    1、公共课(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医用统计学、科研思路与方法、计算机应用),我校利用业余时间统一授课。
    2、其它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程同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水平相当。(如参加我校的研究生班学习,研究生院承认其所学课程。)
    3、外语须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考试。每年约3月下旬(具体时间见通知)在我校研究生部报名资格审查,约5月底或6月初考试。
    4、部分学科还须通过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论文工作
        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在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并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论文应对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的能力。学位论文最好做本单位的课题,若做我校导师的课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四、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及通过资格审查后,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合格,符合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医学或管理学硕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专业课学习费用参照各学院研究生班标准,公共课学习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收取,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费等1万元,做我校导师的课题需交科研经费1万元。
(以上文字如与我校研究生院有差异,以研究生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