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2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益阳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1.12.31
【字 号】益财购〔2021〕391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2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益阳在线益财购〔2021〕391号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1】29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益阳市2022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2年版)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益阳市2022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1〕29号)文件要求,全省统一制定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从最低品目穷尽列示所有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目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益阳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含区县市)为: 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既可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也可以委托在省级财政部门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省里统一制定,市、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情形,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市财政局申请批准。
  四、其他要求
  (一)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各部门预算单位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湘财购〔2020〕26号)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根据本目录及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行为。
  部门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要预留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预留的项目及必须落实的政府采购功能政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等功能政策。促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首购办法》对《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产品执行首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部门预算单位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使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