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2023年报考条件
一、年龄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
2.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未满20周岁;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未满25周岁;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未满30周岁。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必须是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普通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不能免除幼教教师资格考试。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关专业学历。对于已取得任一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均可申请认定。考生所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视为专业不对口。专业不对口无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对于语文学科、幼教学科的考生,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对没有证书要求的申请人员也可免考。对公证书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要核查是否为同一人。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为原件。
五、体检要求
1. 体检时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2. 体检标准:体检应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结果须为“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3. 体检报告:申请人员须将体检报告原件(医生签字、医院盖章)提供给相关教育局或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