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
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钢筋混泥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以下简称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细则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
2 产品种类
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种类可分为普通热轧带肋钢筋、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两种。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按热轧状态交货的钢筋。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其他使用性能的其他组装存在。
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在热轧过程中,通过控轧和控冷工艺形成的细晶粒钢筋。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其他使用性能的其他组装存在,晶粒度不粗于9级。
4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 1499.2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28900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已经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或备案有效期内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
量要求。
5 抽样
5.1抽样型号或规格钢筋多少钱一吨2021年价格表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产品标准中较高强度等级的牌号的产品。
5.2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注意事项
5.2.1抽样方法
在企业成品库内或成品堆放区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流通领域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合格证、合格报告、企业相关人员确认等方式均可)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未注明保质期的按尚在保质期内处理)应能确保整个监督抽查(包含异议处理)工作的完成。
5.2.2 抽样基数
应为抽查同品质、型号或同规格、同款式、同一批次的产品。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直条热轧带肋钢筋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捆,盘卷热轧带肋钢筋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盘。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5.2.3 抽样数量
随机抽取5根热轧带肋钢筋,去除头部500mm后截取长度为2400mm的热轧带肋钢筋(d ≥28mm的钢筋取样长度为3400mm),逐根顺序编号为1~5,再把钢筋中间截断分2支长度为1200mm(d≥28mm的钢筋取样长度为1700mm)的样品,2支样品逐支编号标记,并一一对应(如1-a,1-b,2-a,2-b),每支样品要保证有完整的表面标记,标记a的5支样品为检验样品,标记b的5支样品为备样样品。
生产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生产单位抽取不超过3个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允许抽取相同品牌不超过2个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5.2.2抽样注意事项
抽样人员应获取所抽样品对应的标牌,并获取产品牌号等级、公称尺寸、生产日期信息,如有产品标志或标牌未注明的信息,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受检单位确认。
抽样人员应先在抽取的所有样品上分别签名(要确保签名部位对样品检测结果不产生影
响,样品上不便签字的,在样品包装上签字),再对加贴封条前后样品进行拍照。样品加贴封条前,对样品签名部位、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产品合格证(如不破坏原包装能取到时)等方面进行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清晰反映所抽样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型号规格、产品等级、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信息内容。样品加贴封条后,再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进行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反映出样品加贴封条完好的全貌。照片由抽样人员传送至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时应将样品照片(样品签名部位、产品外观、产品包装及标识、产品合格证(如能取到时)以及加贴封条的样品等照片)纳入报告中。
5.3 样品处置
5.3.1 对抽取的样品,应在封条上分别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样品”,并各挂一个标牌,并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当场对样品进行封样,并采取必要的防拆封措施及防封条损坏措施。可使用多张封条,并采用透明胶带缠裹。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字、受检单位代表签字和盖章以及抽样单位公章等相关信息。
5.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同时应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贮存时注意防晒、防雨淋、防潮。抽取的检验样品由抽样人员自行
携带至检验机构,备用样品封存于被抽检单位。
5.3.3 备用样品及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的安全处。应保证备用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签封完整无损。如产品包装或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明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理。
5.4 抽样单
5.4.1生产领域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受检单位上一年度生产的相关产品销售量及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或销售,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量及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抽样单需有抽样人及受检单位代表双方签字,并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盖手印确认即可。
5.4.2 流通领域
市场抽样: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受检单位相关信息。同时记录受检单位所抽产品的进货量和库存量,以对应产品的单位计;记录受检单位所抽产品的销售单价,以元计。对于产品
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包括被抽查产品的依据标准等信息,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抽样单需有抽样人及企业人员双方签字,并加盖受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