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都会买房⼦,但是⼀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就会想着去贷款,但是每个⼈⼜要去缴纳个⼈所得税,国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些⽅⾯也做了相应的调整与修改。那么,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规定到底有些什么内容呢?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内容和⼤家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规定有哪些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的规定如下所述: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办法》第⼗四条规定:纳税⼈本⼈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商业银⾏或者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为本⼈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的⾸套住房贷款利息⽀出,在实际发⽣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纳税⼈只能享受⼀次⾸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夫妻双⽅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扣除,具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的⾸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对各⾃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办法》第⼗六条规定:纳税⼈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出凭证备查。
相信⼤家看了上述内容,对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规定应该有了⼀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店铺律师。住房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