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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经济期刊□·66
·2012.5下旬【摘要】本文在介绍国外保障住房融资的各种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障房融资的建议。
【关键词】住房保障融资杨军
(平顶山学院河南平顶山467000)
国外保障房融资的做法与经验启示
一、发达国家保障性住房融资的做法
1.美国做法:政府提供财政和信用援助,支持社会资金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持有或租住保障住房。
政府财政创新补贴方式,支持金融机构以市场方式为保障房建设融资。如1970年,美国联邦政府允许公共住房开发商按照市场利率从私人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但是只需按1%的贷款利率进行支付,差额部分由联邦政府贴息,从而吸引了大量的房地产开发商从事公共住房项目的开发。
政府成立保险或担保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发展住房抵押贷款。如1934年政府发起成立联邦住宅管理局(FHA ),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抵押贷款提供100%保险,贷款期限长达30年,同时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
联邦家庭贷款银行使用政府债券融资,为中低收入家庭低息贷款。
1932年经济大萧条后,罗斯福政府在全国设立了12家“联邦家庭贷款银行”,以财政部发行专门债券方式低价筹集资金,再资助商业银行发放低息贷款。目前,美国有80%的金融机构是该体系的成员。
政府成立专门机构支持信贷二级市场发展,增强存量贷款的流动性。
为消化贷款机构存量贷款,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美国专门成立了三家政府彩浓厚的机构:房利美、珍尼美和房地美,负责对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提供担保。
鼓励创新市场化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20世纪70年代,由于可享受房地产开发的税收优惠,美国社会资本主要通过辛迪加组织广泛参与住房建设及保障性住房建设。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 )成为建设、收购和持有房地产的另一种组织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 )通常是免税的。截至2009年末,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上市公司约200家,
资产规模高达3400亿美元。2.德国做法:政府奖励支持居民储蓄合作,为购建住房提供低息组合贷款。
制定《住房储蓄银行法》,构建以住房储蓄银行为主的住房互助融资体系。德国的住房储蓄贷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互助融资体系。与一般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同,住房储蓄银行的资金是封闭运作的,它只向住房储蓄客户吸存,也只向自己的住房储蓄客户发放房贷。
以住房储蓄存款金额和利率为基础,贷款长期执行较低的利率水平。住房储蓄实际上是一份期权合同,只要借款人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储蓄义务,他就拥有了获得低利率贷款的权利。住房储蓄银行的存贷利率均远低于商业银行存贷款的利率,且长期保持不变。德国住房储蓄银行的贷款期一般为6至15年,贷款利率为储蓄利率加2%的利差,通常在2.5%至4%之间。
政府实行住房储蓄奖励政策,扶持住房储蓄互助制度发展。德国政府对住房储蓄银行实行政策和财政支持:一是明确规定免交存款准备金;二是实行住房储蓄奖励政策。德国政府曾规定,凡在德国有固定居住地和正常纳税的居民,只要个人应纳税基数收入在5万马克之下,就可向政府申请获得住房储蓄奖励。
3.日本做法:财政支持下的住宅金融公屋为公营住宅的融资核心,公司内贷款制度是重要补充。日本政府构造了以住宅金融公库、住宅都市整备公团和地方住宅供给公社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其中住宅金融公库承担住宅资金融通职能,公团和公社则直接建造和提供住宅。
日本财政创新补贴方式,多管齐下支持公营住宅建设。补贴分为三种:一是财政直接拨款支持低收入家
庭租房、购房,并资助公营住宅建设;二是财政向住宅都市整合公团发放贷款,支持公营住房建设;三是将资金贷给住房金融公库,以发放公共住房建设贷款并向低收入者发放购房贷款。
住宅金融公库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是公营住房的主要融资渠道。住宅金融公库是直接隶属于政府的政策性机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投入的资金、财政低息贷款、发行住房债券以及吸收的民间资金,主要为居民提供长期低息住房贷款、为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以及一般金融机构所不能提供的融资服务。其利率比市场利率低1个百分点。自1950年成立以来,公库累计支持住房建设套数占同期累计开工总套数比例接近30%。
公司内贷款制度充实员工福利保障,对满足住房需求发挥着重要作用。日本存在一种旨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公司内贷款制度”,对员工以较低的利率贷款,实际利率不足3%,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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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简单,对解决员工住房问题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新加坡做法:强制参与公积金储蓄,为公共组屋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政府成立建屋发展局(HDB )建设公屋,负责统一投资和建设公共组屋,为中、低收入者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其资金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新加坡政府经常提供超过20年的长期贷款给建屋局;二是政府给建屋发展局拨付一定的财政局津贴,支持其正常运营;三是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新加坡公民强制参与公积金储蓄,储蓄资金可贷给建屋局开发公屋或支持居民购买公屋。新加坡政府规定,所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留的居民,都须参与公积金储蓄。公积金会员及其雇主双方按雇员每个月收入的规定比例缴交公积金。
二、国外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的经验
1.多渠道支持保障房建设,充分发挥其公共财政的作用。在国外融资模式中,财政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启动资金,其方式主要有:一是取得低于市场价格的土地是财政支持保障住房建设的重要渠道。二是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于纳入保障性体系的房地产开发、销售、租金等税收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或者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商发行企业债免税、对金融企业发放保障性贷款提供税收优惠等。三是以财政资助或补贴吸引社会资本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成立专门财政投资基金。五是发行专项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保障住房融资。六是成立政府背景的信用担保机构,支持存量住房贷款的市场流通。
2.完善保障住房的金融环境建设,提升住房供给及居民消费能力。从国外经验看,金融资金支持保障住房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健全社会化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健全的个人征信系统、完善的担保
方式及相关抵押物处置的配套措施等。二是创新产品投资的方式,提供资本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政府为企业发债融资提供担保,以使保障房承建企业可在金融市场上以直接融资获得长期资金支持。四是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支持保障住房建设。五是提供多样化的金融创新产品。信贷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降低负担或延长支付期上,如美国二战后住房拥有率的显著提高,主要归因于推出的30年期固定利率贷款。
3.积极拓展和创新融资方式,为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提供渠道。各国还积极为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创造渠道,主要方式为:一是创新融资方式,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辛迪加、
建设债券等市场化方式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进入,同时为社会融资进入保障住房建设提供有效地渠道。二是引导居民家庭建立互助储蓄制度,在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完成社会资金互助的筹资职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居民家庭的自我保障。三是强制性的储蓄保障制度,如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它将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功能集于一身,强制新加坡公民和常住居民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从而为实现住房保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完善我国保障房融资的政策建议
1.从法律层面将住房保障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充分发挥其保障职责和杠杆作用。财政资金是保障住房建设的起始资
金,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和杠杆效应。因而从法律层面确定财政资金来源、金额和使用状况,是解决住房保障资金问题的必然选择。从各国经验看,保障住房补贴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例达到10%甚至更高,
我国可将这一比例设定在5%~10%的范围。但是财政资金毕竟是有限的,发挥其放大作用十分必要。一方面,成立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增加融资方面的信誉。另一方面,创新贷款贴息方式,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从国际经验看,财政补贴从“暗补”转向“明补”、从“补砖头”转向
“补人头”是大势所趋。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风险补贴、信用支持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2.完善保障房管理体制,构建权责利相统一的融资与使用主体。为加快住房建设,各级政府推出了多种产权体制的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短期内这有利于完成保障住房建设任务,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但长期来看这不利用保障性住房管理,融资主体也不明确。建议以保障住房的产权主体作为保障房开发贷款的承贷或融资主体,各级政府开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当成立或交付专门的政策性法人机构来持有和管理,明确融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承贷或融资的便利。
住房商业贷款3.切实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公积金制度为主的保障住房金融体系。
国际经验表明,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需成立不单纯以市场化商业机制为运营基础的金融机构,建立保障
住房金融体系。我国借鉴新加坡经验,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但目前存在决策缺位、业务单一、管理能力不足、风险意识不强、覆盖面小、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建议明确公积金管理机构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严格按照金融机构的运作方式加以经营;提高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高公积金的覆盖面,明确为保障住房建设提供资金。
4.推出符合公租房特点的长期信贷产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无法完全依靠财政投入解决,在当前我国金融结构下,银行贷款势必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收购的重要资金来源。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特性决定了其贷款本息只能主要依靠租金收入偿还,贷款期限需求较长,与现有的银行贷款产品难以匹配。为满足公租房的建设资金需求,建议尽快推出适应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特点的信贷产品。
5.发展信托基金等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北京市已经被国务院批准为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试点的三个城市之一。可结合租赁住房或其他适当的住房项目建设推出REITS ,
为保障性住房筹集资金。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引导牵头机构成立投资集团(辛迪加组织),面向富裕个人、企业、社会公共机构、养老基金以及海外投资者等,为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建设和持有房地产拓展渠道。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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