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粤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公文管理
  第四条 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咸阳中考网  第五条 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 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balanceddiet
  第七条 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 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 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十条 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    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 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 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 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如何自动关机  第十八条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    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 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 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 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
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 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 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健康管理师怎么报名有什么条件
  第三十四条 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会计实习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 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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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 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 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