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的共同借款⼈是什么
房贷的共同借款⼈是什么?银⾏的业内⼈⼠告诉店铺⼩编,“主贷”和“参贷”都是不标准的称法。在银⾏的住房贷款合同中,⼀般只把夫妻中的⼀⽅设为“贷款⼈”,另⼀⽅可以作为“共同贷款⼈”。对于“共同贷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贷的共同借款⼈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房贷的共同借款⼈是什么
银⾏的业内⼈⼠告诉店铺⼩编,“主贷”和“参贷”都是不标准的称法。在银⾏的住房贷款合同中,⼀般只把夫妻中的⼀⽅设为“贷款⼈”,另⼀⽅可以作为“共同贷款⼈”。对于“共同贷款⼈”,不仅要求是为“贷款⼈”的直系亲属(夫妻、⼦⼥、⽗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但是,这⼀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的名字,另⼀⽅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举个例⼦,即使⼤刘夫妇购买的住房产权证上只有⼤刘的姓名,刘太太也可以申请成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
住房商业贷款还有⼀个值得关注的因素当然就是住房公积⾦。夫妻⼀起去申请住房贷款,可以提⾼公积⾦贷款的额度。与商业住房贷款相⽐,公积⾦贷款的利率要低1.07个百分点,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可以使⽤的公积⾦贷款⽐例提⾼了,为住房贷款所需要⽀付的利息⾃然也会减少。
共同还款⼈⼀般是借款⼈同户⼝下的直属亲戚,如⽗母、⼦⼥和兄弟妹或有经济来往公司和公司法⼈的
股东们等……与担保⼈相似但⼜不同于担保⼈。它可以在不经过法律诉讼在借款⼈⽆⼒偿还银⾏债务时直接要求共同还款⼈履⾏还偿借款⼈银⾏债务的义务。⼀般共同还款⼈是在银⾏认为借款⼈的还款能⼒不⾜、存在⽆法按时⾜量还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借款⼈共同还款⼈。
⼆、共同债务⼈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债务⼈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可以选择部分债务⼈进⾏起诉。部分债务⼈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偿付。《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之间产⽣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负有义务的⼈是债务⼈。债权⼈有权要求债务⼈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义务。
第⼋⼗六条债权⼈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第⼋⼗七条债权⼈或者债务⼈⼀⽅⼈数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都有权要求债务⼈履⾏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了义务的⼈。
第⼋⼗六条债权⼈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三、共同借款⼈诉讼时效
共同借款⼈诉讼时效⼀般是3年
⼀般诉讼时效指在⼀般情况下普遍适⽤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特殊情况规定的,⽽是普遍适⽤的,如2018年10⽉1⽇施⾏的民法典第⼀百⼋⼗⼋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特殊时效,我国《民法典》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律师进⾏咨询。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