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表彰市直机关道德模范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邯郸市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4.23
【字 号】(邯市直字[2015]16号)
【施行日期】2015.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邯郸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表彰市直机关道德模范的决定
朱铁 
(邯市直字[2015]16号)
  近年来,市直机关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善行河北·温暖邯郸”、“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党员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传承中华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模范,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为推动各单位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撑。
  为巩固市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导作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经过市直各单位层层推荐、集中审核、综合评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决定授予:张志向等7名同志市直机关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荣誉称
号,李劲松等3名同志市直机关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郝振同等17名同志市直机关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刘一敏等9名同志市直机关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市直机关道德模范是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优秀代表,他们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的道德情怀,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无畏精神,敬业奉献、勤勉做事的职业操守,孝老爱亲、血脉相依的至美真情,展现了人性之美、人间大爱,他们的优秀事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使讲道德、做好人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凝聚推进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的道德力量,为实现邯郸复兴梦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