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韻》系韻書
一、《切韻》序

  昔開皇初,有儀同劉臻等八人,同詣法言門,宿。

  夜永酒闌,論及音韻,以今聲調既自有別,諸家取捨亦復不同。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又支、脂、魚、虞共為一韻;先、仙、尤、侯俱論是切。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若賞知音即須輕重有異。

  呂靜《韻集》、夏侯該《韻略》、陽休之《韻略》、周思言《音韻
》、李季節《音譜》、杜臺卿《韻略》等各有乖互。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蕭顏多所決定。魏著作謂法言曰:「向來論難,疑處悉盡,何不隨口記之。我輩數人,定則定矣。」法言即燭下握筆,略記綱紀,博問英辯,殆得精華。

  於是更涉餘學,兼從薄宦,十數年閒,不遑修集。今返初服,私訓弟子,凡有文藻,即須明聲韻。屏居山野,交遊阻絕,疑惑之所,質問無從。亡者則生死路殊,空懷可作之歎。存者則貴賤禮隔,以報絕交之旨。遂取諸家音韻、古今字書,以前所記者,定為《切韻》五卷。剖析豪氂,分別黍累,何煩泣玉,未得縣金,藏之名山。

  昔怪馬遷之言大,持以蓋醬,今歎楊雄之口吃。非是小子專輒,乃述賢遺意,寧敢施行人世,直欲不出戶庭。

  于時歲次辛酉,大隋仁壽元年 訥言曰此製。

  校釋內容可參考羅常培〈切韻序校釋〉
   原載於1928年《國立中山大學語言歷史學研究所週刊》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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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韻》系韻書

  據封演《聞見記》:「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聲命字。」一段所載,後人於是習慣上總說韻書的正式出現,始於魏李登《聲類》;雖然韻書的創製始於魏,但韻書起源的歷史卻可以上溯《詩經》。因為韻書本是為著作詩而來,在《詩經》三百篇作品裡,詩人押韻完全按照語言自然的聲音,由是乎透過對《詩經》韻腳的整理與歸納,我們便可以得出先秦時候詩人們在押韻上所遵循的規律與原則。從這樣的角度來說,《詩經》也可以算得是一本上古時期的「韻書」了。

  《顏氏家訓.音辭篇》:「自茲厥後,音韻出,各有土風,遞相非笑,指馬之喻,未知孰是。」漢代以後,各地方言開始產生變化,彼此間並沒有一定的共同標準,正如同陸法言《切韻.序》中所謂:「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於是作韻書的人,便想藉著韻書的規範,使我們在寫作文章或詩賦時,能夠在用韻上有一定的標準可以遵循;因為大家所使用的都是同樣一套標準,於是不論何時何地何人的作品,只要是用韻的,只要所用的都是同樣一本韻書,那麼彼此間就能夠相互溝通。溝通,才是文學創作的真正目的;而韻書的出現,正為我們提供了一種便捷的工具。

  就現存記錄來看,李登《聲類》應當是最早出現的一部韻書,可惜並未傳世,我們只知道它按宮、商、角、徵、羽五音分卷,共為十篇;至於《聲類》所憑以分卷的「五音」究竟確指為何,是樂調還是聲調,至今仍舊不太清楚。而後晉代呂靜模仿李登《聲類》製作了《韻集》,不過此書也已經亡佚。所幸唐代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尚存,此書將《切韻》以前各家韻書的韻目都分別注明,使我們能夠瞭解呂靜、夏侯該、陽休之、杜臺卿等人分韻的異同如何。因此真正傳世並且流行的韻書,還是得從隋代陸法言的《切韻》開始算起。

  以下我們擬就《切韻》及一系列以《切韻》為藍本編纂而成的韻書,試略做一番說明與介紹:

  1. 陸法言《切韻》-

     隋代陸法言《切韻》可謂是劃時代的鉅著;既是前代韻書的
   繼承與總結,又是後世韻書依循的基礎及典範,在我國韻書發展
   史上,堪稱是中古韻書的代表作。

     根據《切韻.序》,《切韻》成書於隋文帝仁壽元年,相當
   公元六百零一年,也就是七世紀初。《切韻》一書的製作是前有
   所承的,在陸法言之前,呂靜、夏侯該、陽休之、周思言、李季
   節、杜臺卿等人都各有著述,不過這些韻書都是根據作者自己的
   方言所編,只適合於某地區來使用,而不能方諸四海皆準。因此
   陸法言在序中特別提到:「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因論南北是非
   ,古今通塞。」他想編的是一部能施行於大江南北,縱橫於古今
   之間的韻書,於是採取了「從分不從合」的原則。譬如工、江二
   字,在南方大多沒有區別,而北方卻分得清楚,他就根據北方來
   加以區別;又如音、因二字,在北方幾乎沒有區別,而南方卻分
   得清楚,他就根據南方來加以區別。於是在「從分不從合」的原
   則下,《切韻》在很大程度上照顧了各地方言的不同,同時也大
   大消弭了韻書使用的地域限制。所以《切韻》甫出,立刻就打倒
   了所有方言韻書而獨步一時。

     可惜的是,陸氏原書今已不傳,我們只能透過部份殘卷來考
    查原書大致的體式,較為著名的殘卷有三:一為英國倫敦大英博
   物館藏S2683號敦煌莫高窟千佛洞唐寫本《切韻》殘卷,簡稱切一
   。二為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藏S2055號敦煌莫高窟千佛洞唐寫本《
   切韻》殘卷,簡稱切二。三為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藏S2071號敦煌
   莫高窟千佛洞唐寫本《切韻》殘卷,簡稱切三。由以上幾種殘卷
   內容,目前可得而言者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2)平聲上二十六韻,平聲下二十八韻,上聲五十一韻,去聲五十
    六韻,入聲三十二韻,共一百九十三韻。
   (3)以調統韻,以韻統紐,以紐統同音字。紐首下先注字義,次加
    反切,間亦酌錄又音又切,最後為每紐統計字數。
   (4)以音為主,字訓極少,常用字無注,罕用字有注。
   (5)全書收字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八。

  2. 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

     王氏《刊謬補缺切韻》今存三本:一為法國巴黎國民圖書館
   藏P2011號劉復敦煌掇瑣本,簡稱王一。二為國立故宮博物院藏項
   子京跋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簡稱王二。三為國立故宮博物
   院藏宋濂跋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簡稱王三。從故宮現藏兩
   部王本自序中謂:「陸法言《切韻》,時俗共重,以為典規,然
   苦字少,復闕字義,可為刊謬補缺切韻。」可知此書的主要任務
   ,乃在於增字加訓與刊正謬誤。是以王書在韻部的分合、韻次的
   先後等處,與陸氏原書基本上相同,其惟一的差異,在上聲多五
   十一「」,去聲多五十六「釅」,共一百九十五韻;且上、下
   平聲韻目序數相互啣接,不自為起迄。各卷韻目下又注明呂靜、
   夏侯該、陽休之等五家韻目的分合情形,對我們考察《切韻》以
   前韻書的分韻有非常大的幫助。同時也可以更加瞭解《切韻》在
   分韻的態度上,所採取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從分不從合的
   標準是否確實。

     因此王氏此書的特約莫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2)平聲下韻目序數與平聲上相啣接,不自為起迄。
   (3)韻目以《切韻》為基礎,上聲多「」,去聲多「釅」,共一
    百九十五韻。

  3. 孫愐《唐韻》-

     《唐韻》也是以《切韻》為藍本的一部增修作品,唐代孫愐
   著,時間約在唐玄宗開元二十年之後,原書已佚,現存吳縣蔣斧
   藏唐寫本《唐韻》殘卷一種,為寫本頁冊,共四十四面,僅存去
   、入二聲,去聲卷首缺一「送」至七「至」及八「未」前半,中
   間又缺十九「代」後半,二十「廢」至二十四「焮」及二十五「
   願」前半。入聲卷首明題:「唐韻卷第五。」孫氏在自序中謂取
   《周禮》之義,故名為《唐韻》,其書據陸法言《切韻》而廣之
   ,是又名為《廣切韻》。

     據王國維《式古堂書畫彙考》、魏了翁《唐韻.後序》及《
   廣韻.孫序》等書的記載,我們知道《唐韻》有開元本、天寶本
   兩種;蔣斧藏本即屬於天寶本系統。開元中初撰之本,其部目都
   數為:平聲上二十六韻,平聲下二十八韻,上聲五十二韻,去聲
   五十七韻,入聲三十二韻;此本上去聲各多陸氏《切韻》一韻,
   而與王氏《切韻》相同。天寶時重定本,平聲增「」、「諄」
   、「桓」、「戈」四韻,上聲增「準」、「緩」、「果」三韻而
   無「儼」韻,去聲增「稕」、「換」、「過」三韻而無「釅」韻
   ,入聲增「術」、「曷」二韻;是以平聲上、平聲下各有二十九
   韻,上聲五十四韻,入聲三十四韻,共二百零五韻。」

     《唐韻》已開始注意到對字義的訓釋、出處、字體的偏旁點
   畫等的加強,使得韻書更加具有字典的性質。《東齋記事》所謂
   :「自孫愐集為《唐韻》,諸書遂廢。」或許正是出於這樣的原
   因。

     總的來說,就目前所知《唐韻》的特點大致如下:

   (1)書名又稱《廣切韻》,又或略稱為《切韻》或《廣韻》。
   (2)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3)平聲下韻目序數與平聲上相啣接,不自為起迄。
   (4)分為開元本與天寶本,兩者差別頗大。開元本部目次序大致如
    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天寶本分韻加密,平聲多四韻,上
    、去聲各多三韻,入聲多兩韻,共二百零五韻。
   (5)「真」、「寒」、「歌」以開合分部,始於孫愐。
   (6)」、「」二字獨立於「齊」韻,自成一部。

  4. 李舟《切韻》-

     李氏原書已佚,不過我們仍可從徐鉉《說文篆韻譜》中考知
   ,其分韻參酌自《唐韻》各本,並沒有太大變更。據王國維〈李
   舟切韻考〉云:「唐人韻書以部次觀之,可分為兩系,陸法言《
   切韻》、孫愐《唐韻》及小徐《說文解字篆韻譜》、夏英公《古
   文四聲韻》所據為一系。大徐改定《篆韻譜》及《廣韻》為一系
   。大徐改定《韻譜》多據李舟,今小徐原本與大徐定本二者俱
   存,其間無大異同,惟小徐原本部次與《唐韻》同,大徐改本與
   《廣韻》同。」王國維並且作如此結論:「要之,諸部以聲類相
   近為次,又平、上、去、入四聲相配秩然,乃李舟《切韻》之一
   特。李舟《切韻》之為宋韻之祖,猶陸法言《切韻》之為唐韻
   之祖也。」

     簡而言之,雖然李氏原書不傳,因此此書真正的面貌難以窺
   見,但透過王國維的考證,我們仍然可以知道其書貢獻有二:

   (1)整理了韻部的次序,使各部皆以聲類相從。
   (2)調整了平、上、去、入各韻的次序,使四聲相配不紊。

  5. 陳彭年《廣韻》-

     根據《廣韻》卷首所載書成大中祥符元年敕牒,我們知道《
   廣韻》全名為《大宋重修廣韻》,乃宋真宗景德四年時,詔命陳
   彭年、丘雍等人「爰命討論,特加刊正,仍令摹印,用廣頒行。
   」而成。若由《集韻.韻例》所載:「先帝時,令陳彭年、丘雍
   因法言韻,就為刊益。」來看,則陳彭年等人所「仍令摹印」者
   ,當應即是《切韻》舊本。因此《廣韻》一書實據《切韻》增廣
   而成;對於這一點,我們猶可由王應麟《玉海》:「景德四年十
   一月戊寅,崇文院校定《切韻》五卷,依九經例頒行」及黃季剛
   先生〈與人論治小學書〉:「今行《廣韻》,雖非陸君《切韻》
   之舊;然但有增加,無所刊削,則陸君書,固在《廣韻》中也。
   」等前人之說中得到支持。

     自《切韻》以來各韻書對韻部的分析,當屬《廣韻》最為細
   密,然而自唐初以來,官府於標準用韻的規範上屢有合併,如唐
   封演《聞見記》:「隋朝陸法言與顏、魏諸公定南北音,撰為《
   切韻》,凡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為文楷式。而先仙刪山之
   類,屬文之士,苦其苛細。國初許敬宗等詳議,以其韻窄,奏合
   而用之。法言所謂:『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者也。」因此
   ,《廣韻》於每卷目錄各韻目下附注有「同用」、「獨用」字樣
   ,即是據許敬宗所奏定者而來。

     從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起,韻書的注釋逐漸增加,並且
   引注文字皆附出處,於是韻書開始具有字典的功能,及至《廣韻
   》時代,這種規模成為定制;因此《廣韻》也可以說是一部按同
   音字來編排的字典。

     由於《廣韻》在體例上沿襲《切韻》而來,故其收字、次字
   、注語、切語、引書、諸異文等大多相同,主要特約莫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2)平聲上二十八韻,平聲下二十九韻,上聲五十五韻,去聲六十
    一韻,入聲三十四韻,共二百零六韻。
   (3)每韻之中類聚同音之字為一組,稱為「紐韻」或「小韻」,並
    取各小韻首字為「紐首」,其上加圈以示分別;全書凡三千八
    百七十四紐,亦即共收三千八百七十四字之音。紐首之下以反
    切注明該紐讀音,反切之下有同音字計數。
   (4)每卷目錄各韻目下注明「同用」、「獨用」之例。
   (5)每字所附注文,或解釋字義,或辨章字形,或兼收又音又切,
    繁簡不一。
   (6)全書收字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四。

  6. 丁度《集韻》-

     據王應麟《玉海》及《集韻.韻例》所載,宋仁宗景祐四年
   ,即《廣韻》頒行後三十一年,宋祁、鄭戩上書建言,謂:「彭
   年、雍所定多用舊文,繁略失當。」於是仁宗下詔命宋祁、鄭戩
   會同賈昌朝、王洙、丁度、李淑等人,以增益加廣為本,重修《
   廣韻》一書,「凡字訓悉本許慎《說文》,慎所不載則引他書為
   解。凡古文見經史諸書可辨識者取之,不然則否。字五萬三千五
   百二十五,新增二萬七千三百三十一字,分十卷,詔名曰《集韻
   》。」書成於仁宗寶元二年。

     《集韻》在中國聲韻學史上的地位遠不及《廣韻》,主要即
   是文卷繁重,使檢閱不易而難於流行。同時《禮部韻略》又以科
   舉考試為訴求,在仍保持《集韻》二百零六韻系統及「獨用」、
   「通用」規範的情況下,僅收字九千五百九十,大受士子歡迎。
   因此使用不多、流傳不廣。

     雖然在分卷、韻目次序、反切、注音、訓釋、同用獨用幾項
   上兩書各自有別,但《集韻》之所以不同《廣韻》,主要還是在
   於收字較多,注解較詳;反切多采自《經典釋文》,可以說也是
   一本不錯的參考字書。然而在《集韻》的收字中,異讀字佔總字
   數約三分之一,但字下卻不標注又切,極難於使用者的檢索,
   因此降低了實用的價值,也直接影響到此書的普及。

     《集韻》可以看做是以《廣韻》為基礎的後續增修本,不但
   收字多,字音齊全,並且訓釋也較為合理,體現了許多《廣韻》
   所欠缺的優越性。在承繼《廣韻》所原有的部份之外,《集韻》
   的特點約莫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四卷,上、去、入各二卷,
    共十卷。
   (2)分韻數目與《廣韻》全同。但韻目用字、部分韻目次序以及韻
    目下所注「同用」、「獨用」的規定稍有不同。
   (3)所收異體字特多,不論正體、古體、或體、俗體,但有根據即
    收;缺點是對字的來源不加以說明。
   (4)將類隔切改為音和切。
   (5)切語上字改用與所切之字同聲調、同等呼者。
   (6)全書收字五萬三千五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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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聲與分卷

  漢以前並無平、上、去、入四聲之名,從前的人們總習慣因為《南齊書.陸厥傳》:「永明末,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脁、瑯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世呼為永明體。」《梁書.沈約傳》:「約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寤,而獨得胸襟,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高祖雅不好焉,嘗問周捨曰:『何謂四聲?』捨曰:『
天子聖哲是也。』然帝竟不遵用。」封演《聞見記》:「周顒好為體語
,因此切字皆有紐,紐有平、上、去、入之異。永明中,沈約文辭精拔
,盛解音律,遂撰《四聲譜》;時王融、劉繪、范雲之徒,慕而扇之,由是遠近文學,轉相祖述,而聲韻之道大行。」等幾段記載,認為「四聲」的發現創自沈約,但根據近人的考查,在沈約以前已有講「四聲」的人,譬如《隋書.經籍志》中已收有張諒所作《四聲韻林》二十八卷
,顯然「四聲」這個名稱並不是由沈約所獨創。此外,以聲調做為別義的件,是從屬於漢藏語系之下各語族所共同具備的重要語音特徵;漢語分聲調的起源,甚至比漢族的形成還要早。因此說「四聲」創造或發明於沈約,不論是從歷史事實或語言發展過程來看,都是不足採信的說法。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四聲」雖非沈約一人所能創造,但正式提出或發現「四聲」可以用做制韻的規範,沈約等人的確是功不可沒。

  因此透過清人顧炎武考證的結果:「江左之文,自梁天監以前,多以去、入二聲同用,以後則若有界限,絕不相通;是知四聲之論,起於永明,而定於梁陳之間也。」以及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韻興於漢建安及齊梁間,韻之變凡有二,前此止論五音,後方有四聲。不然,有韻即有四聲,自梁天監上泝建安,且三百有餘載矣,何武帝尚問周捨以何謂四聲哉!」我們大致可以這樣說,對「四聲」一詞做出明確而且清楚的定義,約莫在六朝時候。然而這時的人們,除了少數如沈約、王融、劉繪、范雲、周氏父子等人,仍然大多未解何謂「四聲」;即使雅好文學如梁武帝者亦然。四聲真正的落實與應用,還有待於六朝以後文人的不斷努力。

  而《切韻》系韻書都以四聲分卷,平聲分為上與下,所以共是五卷而不是四卷。藉著早期殘本如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的發現,其中的平聲雖然也分上、下,但韻目序數彼此相連。於是我們知道,平聲所以區分上、下,完全是因為字多而需要分卷的緣故;絕對不是表示中古時候的平聲,有著如同《中原音韻》一般,在平聲聲調上繼續區別「陰平
」、「陽平」的不同。除此之外,不論是那部韻書,只要把上、下平聲的韻連接起來,那麼這些韻都能夠恰好與上、去、入三聲的韻配合。

  由此看來,就聲調而言,中古時期的平聲,同上、去、入聲一樣,都只是一個聲調而已;在這個聲調之內,並沒有再細分為「上」、「下」或「陰」、「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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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廣韻》206
攝別
平聲
上聲
去聲
入聲
一東
一董
一送
一屋
二冬
二宋
二沃
三鍾
二腫
三用
三燭
四江
三講
四降
四覺
五支
四紙
五寘
六脂
五旨
六至
七之
六止
七志
八微
七尾
八未
九魚
八語
九御
十虞
九麌
十遇
十一模
十姥
十一暮
十二齊
十一薺
十二霽
十三祭
十四泰
十三佳
十二蟹
十五卦
十四皆
十三駭
十六怪
十七夬
十五灰
十四賄
十八隊
十六咍
十五海
十九代
王一 博
二十廢
十七真
十六軫
二十一震
五質
十八諄
十七準
二十二稕
六術
十九臻
七櫛
二十文
十八吻
二十三問
八物
二十一欣
十九隱
二十四焮
九迄
二十二元
二十阮
二十五願
十月
二十三魂
二十一混
二十六慁
十一沒
二十四痕
二十二很
二十七恨
二十五寒
二十三旱
二十八翰
十二曷
二十六桓
二十四緩
二十九換
十三末
二十七刪
二十五潸
三十諫
十四
二十八山
二十六產
三十一襉
十五黠
一先
二十七銑
三十二霰
十六屑
二仙
二十八獮
三十三線
十七薛
三蕭
二十九篠
三十四嘯
四宵
三十小
三十五笑
五肴
三十一巧
三十六效
六豪
三十二皓
三十七號
七歌
三十三哿
三十八箇
八戈
三十四果
三十九過
九麻
三十五馬
四十禡
十陽
三十六養
四十一漾
十八藥
十一唐
三十七蕩
四十二宕
十九鐸
十二庚
三十八梗
四十三映
二十陌
十三耕
三十九耿
四十四諍
二十一麥
十四清
四十靜
四十五勁
二十二昔
十五青
四十一迥
四十六徑
二十三錫
十六蒸
四十二拯
四十七證
二十四職
十七登
四十三等
四十八嶝
二十五德
十八尤
四十四有
四十九宥
十九侯
四十五厚
五十候
二十幽
四十六黝
五十一幼
二十一侵
四十七寢
五十二沁
二十六緝
二十二覃
四十八感
五十三勘
二十七合
二十三談
四十九敢
五十四闞
二十八盍
二十四鹽
五十琰
五十五豔
二十九葉
二十五添
五十一忝
五十六
三十帖
二十六咸
五十二豏
五十七陷
三十一洽
二十七銜
五十三檻
五十八鑑
三十二狎
二十八嚴
五十四儼
五十九釅
三十三業
二十九凡
五十五范
六十梵
三十四乏
  傳統習慣上總稱平、上、去、入四聲相承,四聲雖然可以別義,但其實差別只在「調」而已。既是如此,那麼就原則來說,平、上、去、入四聲在韻目的分配上,應當也是要相承一致的,但事實卻不然。四聲在韻目的數量上,平聲總上、下兩卷共五十七韻,上聲五十五韻,去聲六十韻,入聲三十四韻。若是以平聲做為韻目在相承關係上的基礎,對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配對不整齊的情況,以下我們稍作些簡要的說明。

  上聲部份,「冬」韻上聲僅有「湩」、「」、「」三字,且「」、「」同音,因此被附入鄰近的「鍾」韻上聲「腫」韻之中。而「臻」韻上聲僅有「」、「」、「齔」三字,且「」、「」同音,因此被附入鄰近的「欣」韻上聲「隱」韻之中。職是之故,上聲於是較平聲減少兩韻,實則亦應為五十七韻。

  去聲部份,「臻」韻去聲僅有「櫬」、「」、「嚫」、「」、「襯」、「儭」、「齔」等七同音字,因此被附入鄰近的「真」韻去聲「震」之中。除此之外,再加上《廣韻》二百零六韻中僅收去聲字的「
祭」、「泰」、「夬」、「廢」四韻,因此去聲較平聲多增加三韻。

  入聲部份,傳統上多以為入聲專附陽聲,這本是就《廣韻》韻目的排列而言。按此觀點而論,平聲中陽聲韻共有三十五韻,則入聲相與配對的韻目數也應當是三十五,但事實不然,入聲韻目數實際上僅有三十四。所以如此的緣故,在於「痕」韻入聲僅有「麧」、「」、「齕」
、「紇」、「淈」等五同音字,因此被附入鄰近的「魂」韻入聲「沒」韻之中,實則亦應為三十五韻。利用這樣的結果再回來檢驗入聲於韻目上的分配,若以陽、入二聲韻尾的發音部位相配為據,則陽聲收〔〕韻尾者有十二韻,入聲收〔k〕尾者亦有十二韻;陽聲收〔n〕尾者有十四韻,入聲收〔t〕尾者亦有十四韻;陽聲收〔m〕尾者有九韻,入聲收〔p〕尾者亦有九韻。陽、入二聲兩者的配對確實十分整齊,於是可知傳統以入聲專附於陽聲之說理當不謬。

  由於韻書的出現,主要是為了因應當時官辦的科舉考試所需;因為是作詩,因此某韻中的韻字若是太少,便有可能難以入韻或甚至是無法入韻。譬如絕句少則兩韻,多則三韻,若以「冬」韻上聲為例,「湩」字或許猶有可押之句,但「」、「」二字不但罕見,更且同音,即使能用作韻字,也絕難造出佳句,遑論名篇。而律詩至少需要四韻,以「冬」韻上聲而言甚至無法施用。因此,在韻書編排時考慮到這樣的情況,便往往將一些收字較少的韻,以借用切語下字或直接合併的方式,就近與其它音近的韻目合併;也就是所謂的「字少附入他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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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系聯例

  所謂「反切」,是合二字以為一字之音;也就是拼音的意思。有了反切的出現與應用,漢字才有準確性較大的注音法則可依循;並且也是因為有了反切,漢字才有逐字注音的可能。而我國有意地利用兩個字來拼注另一個字的音讀,就《顏氏家訓.音辭篇》所載:「孫叔然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至於魏世,此事大行,高貴鄉公不解反語,以為怪異。自茲厥後,音韻出,各有土風,遞相非笑,指馬之喻
,未知孰是。」可知大約是始於東漢而盛行於魏晉六朝以後的。不過說反切始創於孫炎,恐怕未必盡然,求諸實證,則顧炎武、章太炎、林尹先生等人考文俱在,相信禁得起後人檢驗。不過我們也有理由相信,《
爾雅音義》應當是應用反切最為人所推崇的一部著作了。

  反切的名稱,自南北朝以上,多直稱為「反」,雖然亦有言「切」者,但並不常見。唐季韻書始改「反」為「切」,這是因為當時諱言「
反」字之故所致,於是避而不用。《路史》謂:「隋煬帝惡其從反,易之。」自此以後便相沿為諱而不行了。但若考其源流,反切立法之初,實謂之反,不謂之切。爾後或謂反,或謂切,或謂翻,或謂紐,或謂體語,或謂反語,或謂反音,或謂切語,或謂切音,皆因受到各自的時代背景所影響,其名雖然各異,其實所指相同。

  反切的原則其實十分簡單,既然是合二字以為一字之音,於是我們便稱第一個字為「反切上字」,稱第二個字為「反切下字」。根據清人陳澧在《切韻考》所作的分析:「切語之法,以二字為一字之音,上字與所切之字雙聲,下字與所切之字疊韻;上字定其清濁,下字定其平上去入。」也就是說上一字定其聲母,不論其屬何韻,下一字定其韻母,不論其屬何聲;上一字兼定清濁,下一字兼定開合。換句話說,反切上字只取發聲而去其收韻,下字只取收韻而去其發聲。上字屬清而下字屬濁,被切字歸為清聲;下字合口而上字開口,被切字歸為合口。若是舉字為例:

  東 德紅切

  上字「德」為清聲,下字「紅」為濁聲,則被切字「東」當隨上字「德」歸為清聲,而不與下字「紅」同為濁。

  下字「紅」為合口,上字「德」為開口,則被切字「東」當隨下字「紅」歸為合口,不與上字「德」同為開口。

  除此之外,反切上字與所切之字必為雙聲,因此但凡雙聲之字,皆可以用為反切上字,如東與德雙聲,與端、都、當、丁等亦為雙聲,於是「東」字可做德紅切,亦可做端紅、都紅、當紅、丁紅等切。

  循此同理,反切下字與所切之字必為疊韻,因此同為疊韻之字,皆可以用為反切下字,如東與紅疊韻,與翁、烘、工、空等亦為疊韻,於是「東」字可做德紅切,亦可做德翁、德烘、德工、德空等切。

  總的來說,若按照上面這樣的原則,「東」字其實可有如下切語:
德紅
德翁
德烘
德工
德空
端紅
端翁
端烘
端工
端空
都紅
端翁
都烘
都工
都空
當紅
當翁
當烘
當工
當空
丁紅
丁翁
丁烘
丁工
丁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反切的起源,古人有以「何不」為「盍」
、「如是」為「爾」、「之乎」為「諸」的例子,近人也有以「不用」為「甭」、「勿曾」為「分」的說法,這種以兩個字音順乎自然的結合方式,並不算是我們所謂的「反切」;只不過是實際語音在使用時無意識的合併罷了。更何況反切的原則並非簡單地合二字為一音,必須把上字的韻母去掉,把下字的聲母也去掉,單憑自然產生的二合音,並不足以發展成為格式嚴謹的反切。

  《廣韻》一書共有三千八百七十四個反切,反切上字用了四百多個不同的字,而反切下字則用了一千多個不同的字。就研究語音的立場來說,反切實在是《切韻》系韻書的精髓所在;如果沒有反切,我們透過韻書只能考查出詩文押韻的範圍,對於字的讀法仍是一無所知。因此,歸納全體的反切上字,是我們瞭解中古聲母的唯一途徑;而歸納全體的反切下字,也是我們瞭解中古韻母的唯一途徑。

  第一個悟到用反切來探求中古聲、韻母系統的人是清朝陳澧;陳澧藉以考查《廣韻》反切的方法,反映在他的《切韻考》一書中。經過董同龢先生的整理,為陳澧用來系聯的方法訂出了三項例之名:

  1. 基本例-

     切語上字與所切之字為雙聲,則切語上字同用者、互用者、
   遞用者,聲必同類也。同用者如「冬、都宗切」、「當、都郎切
   」,同用「都」字也。互用者如「當、都郎切」、「都、當孤切
   」,「都」、「當」二字互用也。遞用者如「冬、都宗切」、「
   都、當孤切」,「冬」用「都」字,「都」用「當」字也。今據
   此系聯之,為切語上字四十類。

     切語下字與所切之字為疊韻,則切語下字同用者、互用者、
   遞用者,韻必同類也。同用者如「東、德紅切」、「公、古紅切
   」,同用「紅」字也。互用者如「公、古紅切」、「紅、戶公切
   」,「紅」、「公」二字互用也。遞用者如「東、德紅切」、「
   紅、戶公切」,「東」用「紅」字,「紅」用「公」字也。今據
   此系聯之,為每韻一類、二類、三類、四類

  2. 分析例-

     《廣韻》同音之字不分兩切語,此必陸氏舊例也。其兩切語
   下字同類者,則上字必不同類。如「紅、戶公切」、「烘、呼東
   切」,「公」、「東」韻同類,則「戶」、「呼」聲不同類。今
   分析切語上字不同類者,據此定之也。

     上字同類者,下字必不同類。今分析每韻二類、三類、四類
   者,據此定之也。
   按此可以「公、古紅切」、「弓、居戎切」為例,「古」
    、「居」聲同類,則「紅」、「戎」韻不同類。

  3. 補充例-

     切語上字既系聯為同類矣,然有實同類而不能系聯者,以其
   切語上字兩兩互用故也。如「多」、「得」、「都」、「當」四
   字,聲本同類。「多、得何切」、「得、多則切」,「都、當孤
   切」、「當、都郎切」;「多」與「得」,「當」與「都」兩兩
   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聯矣。今考《廣韻》,一字兩音者互注切語
   ,其同一音之兩切語上字,聲必同類。如一東「涷、德紅切」又
   「都貢切」;一送「涷、多貢切」;「都貢」、「多貢」同一音
   ,則「都」、「多」二字實同一類也。今於切語上字不系聯而實
   同類者,據此以定之。

     切語下字既系聯為一類矣,然亦有實同類而不能系聯者,以
   其切語下字兩兩互用故也。如「朱」、「俱」、「無」、「夫」
   四字韻本同類,「朱、章俱切」、「俱、舉朱切」,「無、武夫
   切」、「夫、甫無切」;「朱」與「俱」,「無」與「夫」兩兩
   互用,遂不能兩類系聯矣。今考平上去入四韻相承者,其每韻分
   類亦多相承;切語下字既不系聯,而相承之韻又分類,乃據以定
   其分類;否則雖不系聯,實同類耳。

  因為陳澧在《切韻考.自序》中說:「惟以考據為準,不以口耳為憑。」若除去下字補充例「實同類而不能系聯」一語在邏輯上大有問題,以當時的標準來看,這三項例確實是精密並且合乎情理的。不過若是我們用今天的眼光來檢驗,則陳澧系聯得出四十類聲母,並不全然是「惟以考據為準」的結果;而他藉以合併韻類的補充例,也往往過份訴諸主觀。但總體而言,陳澧在中古音研究的成績上,仍是十分值得我們肯定並且倚重的。

  此外,有鑑於陳澧在補充例上的不足之處,譬如若是一字兩音卻未互注切語,則上字補充例法窮;又如「實同類而不能系聯」一語,既然不能系聯,又如何能知其必為同類?陳新雄先生為此補苴罅漏,提出了〈陳澧系聯切語上字補充例補例〉及〈陳澧系聯切語下字補充例補例〉,對於我們用來系聯《廣韻》乃至於其它韻書的反切都十分有利,今亦引錄於下:

  陳澧系聯切語上字補充例補例:

  今考《廣韻》平、上、去、入四聲相承之韻,不但韻相承,韻中字音亦多相承,相承之音,其切語上字聲必同類。如平聲十一模:「都、當孤切」,上聲十姥:「、當古切」,去聲十一暮:「妒、當故切」
。都、、妒為相承之音,其切語上字聲皆同類,故於切語上字因兩兩互用而不能系聯者,可據此定之也。如平聲一東:「東、德紅切」,上
聲一董:「董、多動切」,去聲一送:「涷、多貢切」,入聲一屋:「
豰、丁木切」。東、董、涷、豰為相承之音,則切語上字德、多、丁聲必同類也。「丁、當經切」,「當、都郎切」,是則德、多與都、當四字聲亦同類也。

  陳澧系聯切語下字補充例補例:
  今考《廣韻》四聲相承之韻,其每韻分類亦多相承,不但分類相承
,每類字音亦多相承。今切語下字因兩兩互用而不系聯,若其相承之韻類相承之音,切語下字韻同類,則此互用之切語下字韻亦必同類。如下平十虞韻朱、俱、無、夫四字,朱章俱切、俱舉朱切、無武夫切、夫甫無切,朱與俱、無與夫兩兩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聯矣。今考朱、俱、無
、夫相承之上聲為九麌韻主之庾切、矩俱雨切、武文甫切、甫方矩切。 矩與甫、武切語下字韻同類,則平聲朱與無、夫切語下字韻亦同類。今 於切語下字因兩兩互用而不系聯者,據此定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