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韻》系韻書 | ||||||||||||||||||||||||||||||||||||||||||||||||||||||||||||||||||||||||||||||||||||||||||||||||||||||||||||||||||||||||||||||||||||||||||||||||||||||||||||||||||||||||||||||||||||||||||||||||||||||||||||||||||||||||||||||||||||||||||||||||||||||||||||||||||||||||||||||||||||||||||||||||||||||||||||||
一、《切韻》序 昔開皇初,有儀同劉臻等八人,同詣法言門,宿。 夜永酒闌,論及音韻,以今聲調既自有別,諸家取捨亦復不同。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又支、脂、魚、虞共為一韻;先、仙、尤、侯俱論是切。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若賞知音即須輕重有異。 呂靜《韻集》、夏侯該《韻略》、陽休之《韻略》、周思言《音韻 》、李季節《音譜》、杜臺卿《韻略》等各有乖互。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蕭顏多所決定。魏著作謂法言曰:「向來論難,疑處悉盡,何不隨口記之。我輩數人,定則定矣。」法言即燭下握筆,略記綱紀,博問英辯,殆得精華。 於是更涉餘學,兼從薄宦,十數年閒,不遑修集。今返初服,私訓弟子,凡有文藻,即須明聲韻。屏居山野,交遊阻絕,疑惑之所,質問無從。亡者則生死路殊,空懷可作之歎。存者則貴賤禮隔,以報絕交之旨。遂取諸家音韻、古今字書,以前所記者,定為《切韻》五卷。剖析豪氂,分別黍累,何煩泣玉,未得縣金,藏之名山。 昔怪馬遷之言大,持以蓋醬,今歎楊雄之口吃。非是小子專輒,乃述賢遺意,寧敢施行人世,直欲不出戶庭。 于時歲次辛酉,大隋仁壽元年 訥言曰此製。 ※校釋內容可參考羅常培〈切韻序校釋〉- 原載於1928年《國立中山大學語言歷史學研究所週刊》第三集 top >> 二、《切韻》系韻書 據封演《聞見記》:「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聲命字。」一段所載,後人於是習慣上總說韻書的正式出現,始於魏李登《聲類》;雖然韻書的創製始於魏,但韻書起源的歷史卻可以上溯《詩經》。因為韻書本是為著作詩而來,在《詩經》三百篇作品裡,詩人押韻完全按照語言自然的聲音,由是乎透過對《詩經》韻腳的整理與歸納,我們便可以得出先秦時候詩人們在押韻上所遵循的規律與原則。從這樣的角度來說,《詩經》也可以算得是一本上古時期的「韻書」了。 《顏氏家訓.音辭篇》:「自茲厥後,音韻出,各有土風,遞相非笑,指馬之喻,未知孰是。」漢代以後,各地方言開始產生變化,彼此間並沒有一定的共同標準,正如同陸法言《切韻.序》中所謂:「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於是作韻書的人,便想藉著韻書的規範,使我們在寫作文章或詩賦時,能夠在用韻上有一定的標準可以遵循;因為大家所使用的都是同樣一套標準,於是不論何時何地何人的作品,只要是用韻的,只要所用的都是同樣一本韻書,那麼彼此間就能夠相互溝通。溝通,才是文學創作的真正目的;而韻書的出現,正為我們提供了一種便捷的工具。 就現存記錄來看,李登《聲類》應當是最早出現的一部韻書,可惜並未傳世,我們只知道它按宮、商、角、徵、羽五音分卷,共為十篇;至於《聲類》所憑以分卷的「五音」究竟確指為何,是樂調還是聲調,至今仍舊不太清楚。而後晉代呂靜模仿李登《聲類》製作了《韻集》,不過此書也已經亡佚。所幸唐代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尚存,此書將《切韻》以前各家韻書的韻目都分別注明,使我們能夠瞭解呂靜、夏侯該、陽休之、杜臺卿等人分韻的異同如何。因此真正傳世並且流行的韻書,還是得從隋代陸法言的《切韻》開始算起。 以下我們擬就《切韻》及一系列以《切韻》為藍本編纂而成的韻書,試略做一番說明與介紹: 1. 陸法言《切韻》- 隋代陸法言《切韻》可謂是劃時代的鉅著;既是前代韻書的 繼承與總結,又是後世韻書依循的基礎及典範,在我國韻書發展 史上,堪稱是中古韻書的代表作。 根據《切韻.序》,《切韻》成書於隋文帝仁壽元年,相當 公元六百零一年,也就是七世紀初。《切韻》一書的製作是前有 所承的,在陸法言之前,呂靜、夏侯該、陽休之、周思言、李季 節、杜臺卿等人都各有著述,不過這些韻書都是根據作者自己的 方言所編,只適合於某地區來使用,而不能方諸四海皆準。因此 陸法言在序中特別提到:「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因論南北是非 ,古今通塞。」他想編的是一部能施行於大江南北,縱橫於古今 之間的韻書,於是採取了「從分不從合」的原則。譬如工、江二 字,在南方大多沒有區別,而北方卻分得清楚,他就根據北方來 加以區別;又如音、因二字,在北方幾乎沒有區別,而南方卻分 得清楚,他就根據南方來加以區別。於是在「從分不從合」的原 則下,《切韻》在很大程度上照顧了各地方言的不同,同時也大 大消弭了韻書使用的地域限制。所以《切韻》甫出,立刻就打倒 了所有方言韻書而獨步一時。 可惜的是,陸氏原書今已不傳,我們只能透過部份殘卷來考 查原書大致的體式,較為著名的殘卷有三:一為英國倫敦大英博 物館藏S2683號敦煌莫高窟千佛洞唐寫本《切韻》殘卷,簡稱切一 。二為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藏S2055號敦煌莫高窟千佛洞唐寫本《 切韻》殘卷,簡稱切二。三為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藏S2071號敦煌 莫高窟千佛洞唐寫本《切韻》殘卷,簡稱切三。由以上幾種殘卷 內容,目前可得而言者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2)平聲上二十六韻,平聲下二十八韻,上聲五十一韻,去聲五十 六韻,入聲三十二韻,共一百九十三韻。 (3)以調統韻,以韻統紐,以紐統同音字。紐首下先注字義,次加 反切,間亦酌錄又音又切,最後為每紐統計字數。 (4)以音為主,字訓極少,常用字無注,罕用字有注。 (5)全書收字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八。 2. 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 王氏《刊謬補缺切韻》今存三本:一為法國巴黎國民圖書館 藏P2011號劉復敦煌掇瑣本,簡稱王一。二為國立故宮博物院藏項 子京跋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簡稱王二。三為國立故宮博物 院藏宋濂跋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簡稱王三。從故宮現藏兩 部王本自序中謂:「陸法言《切韻》,時俗共重,以為典規,然 苦字少,復闕字義,可為刊謬補缺切韻。」可知此書的主要任務 ,乃在於增字加訓與刊正謬誤。是以王書在韻部的分合、韻次的 先後等處,與陸氏原書基本上相同,其惟一的差異,在上聲多五 十一「」,去聲多五十六「釅」,共一百九十五韻;且上、下 平聲韻目序數相互啣接,不自為起迄。各卷韻目下又注明呂靜、 夏侯該、陽休之等五家韻目的分合情形,對我們考察《切韻》以 前韻書的分韻有非常大的幫助。同時也可以更加瞭解《切韻》在 分韻的態度上,所採取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從分不從合的 標準是否確實。 因此王氏此書的特約莫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2)平聲下韻目序數與平聲上相啣接,不自為起迄。 (3)韻目以《切韻》為基礎,上聲多「」,去聲多「釅」,共一 百九十五韻。 3. 孫愐《唐韻》- 《唐韻》也是以《切韻》為藍本的一部增修作品,唐代孫愐 著,時間約在唐玄宗開元二十年之後,原書已佚,現存吳縣蔣斧 藏唐寫本《唐韻》殘卷一種,為寫本頁冊,共四十四面,僅存去 、入二聲,去聲卷首缺一「送」至七「至」及八「未」前半,中 間又缺十九「代」後半,二十「廢」至二十四「焮」及二十五「 願」前半。入聲卷首明題:「唐韻卷第五。」孫氏在自序中謂取 《周禮》之義,故名為《唐韻》,其書據陸法言《切韻》而廣之 ,是又名為《廣切韻》。 據王國維《式古堂書畫彙考》、魏了翁《唐韻.後序》及《 廣韻.孫序》等書的記載,我們知道《唐韻》有開元本、天寶本 兩種;蔣斧藏本即屬於天寶本系統。開元中初撰之本,其部目都 數為:平聲上二十六韻,平聲下二十八韻,上聲五十二韻,去聲 五十七韻,入聲三十二韻;此本上去聲各多陸氏《切韻》一韻, 而與王氏《切韻》相同。天寶時重定本,平聲增「」、「諄」 、「桓」、「戈」四韻,上聲增「準」、「緩」、「果」三韻而 無「儼」韻,去聲增「稕」、「換」、「過」三韻而無「釅」韻 ,入聲增「術」、「曷」二韻;是以平聲上、平聲下各有二十九 韻,上聲五十四韻,入聲三十四韻,共二百零五韻。」 《唐韻》已開始注意到對字義的訓釋、出處、字體的偏旁點 畫等的加強,使得韻書更加具有字典的性質。《東齋記事》所謂 :「自孫愐集為《唐韻》,諸書遂廢。」或許正是出於這樣的原 因。 總的來說,就目前所知《唐韻》的特點大致如下: (1)書名又稱《廣切韻》,又或略稱為《切韻》或《廣韻》。 (2)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3)平聲下韻目序數與平聲上相啣接,不自為起迄。 (4)分為開元本與天寶本,兩者差別頗大。開元本部目次序大致如 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天寶本分韻加密,平聲多四韻,上 、去聲各多三韻,入聲多兩韻,共二百零五韻。 (5)「真」、「寒」、「歌」以開合分部,始於孫愐。 (6)「」、「」二字獨立於「齊」韻,自成一部。 4. 李舟《切韻》- 李氏原書已佚,不過我們仍可從徐鉉《說文篆韻譜》中考知 ,其分韻參酌自《唐韻》各本,並沒有太大變更。據王國維〈李 舟切韻考〉云:「唐人韻書以部次觀之,可分為兩系,陸法言《 切韻》、孫愐《唐韻》及小徐《說文解字篆韻譜》、夏英公《古 文四聲韻》所據為一系。大徐改定《篆韻譜》及《廣韻》為一系 。…大徐改定《韻譜》多據李舟,今小徐原本與大徐定本二者俱 存,其間無大異同,惟小徐原本部次與《唐韻》同,大徐改本與 《廣韻》同。」王國維並且作如此結論:「要之,諸部以聲類相 近為次,又平、上、去、入四聲相配秩然,乃李舟《切韻》之一 特。李舟《切韻》之為宋韻之祖,猶陸法言《切韻》之為唐韻 之祖也。」 簡而言之,雖然李氏原書不傳,因此此書真正的面貌難以窺 見,但透過王國維的考證,我們仍然可以知道其書貢獻有二: (1)整理了韻部的次序,使各部皆以聲類相從。 (2)調整了平、上、去、入各韻的次序,使四聲相配不紊。 5. 陳彭年《廣韻》- 根據《廣韻》卷首所載書成大中祥符元年敕牒,我們知道《 廣韻》全名為《大宋重修廣韻》,乃宋真宗景德四年時,詔命陳 彭年、丘雍等人「爰命討論,特加刊正,仍令摹印,用廣頒行。 」而成。若由《集韻.韻例》所載:「先帝時,令陳彭年、丘雍 因法言韻,就為刊益。」來看,則陳彭年等人所「仍令摹印」者 ,當應即是《切韻》舊本。因此《廣韻》一書實據《切韻》增廣 而成;對於這一點,我們猶可由王應麟《玉海》:「景德四年十 一月戊寅,崇文院校定《切韻》五卷,依九經例頒行」及黃季剛 先生〈與人論治小學書〉:「今行《廣韻》,雖非陸君《切韻》 之舊;然但有增加,無所刊削,則陸君書,固在《廣韻》中也。 」等前人之說中得到支持。 自《切韻》以來各韻書對韻部的分析,當屬《廣韻》最為細 密,然而自唐初以來,官府於標準用韻的規範上屢有合併,如唐 封演《聞見記》:「隋朝陸法言與顏、魏諸公定南北音,撰為《 切韻》,凡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為文楷式。而先仙刪山之 類,屬文之士,苦其苛細。國初許敬宗等詳議,以其韻窄,奏合 而用之。法言所謂:『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者也。」因此 ,《廣韻》於每卷目錄各韻目下附注有「同用」、「獨用」字樣 ,即是據許敬宗所奏定者而來。 從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起,韻書的注釋逐漸增加,並且 引注文字皆附出處,於是韻書開始具有字典的功能,及至《廣韻 》時代,這種規模成為定制;因此《廣韻》也可以說是一部按同 音字來編排的字典。 由於《廣韻》在體例上沿襲《切韻》而來,故其收字、次字 、注語、切語、引書、諸異文等大多相同,主要特約莫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字多,又分上下,共五卷。 (2)平聲上二十八韻,平聲下二十九韻,上聲五十五韻,去聲六十 一韻,入聲三十四韻,共二百零六韻。 (3)每韻之中類聚同音之字為一組,稱為「紐韻」或「小韻」,並 取各小韻首字為「紐首」,其上加圈以示分別;全書凡三千八 百七十四紐,亦即共收三千八百七十四字之音。紐首之下以反 切注明該紐讀音,反切之下有同音字計數。 (4)每卷目錄各韻目下注明「同用」、「獨用」之例。 (5)每字所附注文,或解釋字義,或辨章字形,或兼收又音又切, 繁簡不一。 (6)全書收字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四。 6. 丁度《集韻》- 據王應麟《玉海》及《集韻.韻例》所載,宋仁宗景祐四年 ,即《廣韻》頒行後三十一年,宋祁、鄭戩上書建言,謂:「彭 年、雍所定多用舊文,繁略失當。」於是仁宗下詔命宋祁、鄭戩 會同賈昌朝、王洙、丁度、李淑等人,以增益加廣為本,重修《 廣韻》一書,「凡字訓悉本許慎《說文》,慎所不載則引他書為 解。凡古文見經史諸書可辨識者取之,不然則否。字五萬三千五 百二十五,新增二萬七千三百三十一字,分十卷,詔名曰《集韻 》。」書成於仁宗寶元二年。 《集韻》在中國聲韻學史上的地位遠不及《廣韻》,主要即 是文卷繁重,使檢閱不易而難於流行。同時《禮部韻略》又以科 舉考試為訴求,在仍保持《集韻》二百零六韻系統及「獨用」、 「通用」規範的情況下,僅收字九千五百九十,大受士子歡迎。 因此使用不多、流傳不廣。 雖然在分卷、韻目次序、反切、注音、訓釋、同用獨用幾項 上兩書各自有別,但《集韻》之所以不同《廣韻》,主要還是在 於收字較多,注解較詳;反切多采自《經典釋文》,可以說也是 一本不錯的參考字書。然而在《集韻》的收字中,異讀字佔總字 數約三分之一,但字下卻不標注又切,極難於使用者的檢索, 因此降低了實用的價值,也直接影響到此書的普及。 《集韻》可以看做是以《廣韻》為基礎的後續增修本,不但 收字多,字音齊全,並且訓釋也較為合理,體現了許多《廣韻》 所欠缺的優越性。在承繼《廣韻》所原有的部份之外,《集韻》 的特點約莫如下: (1)以平、上、去、入四聲分卷,平聲四卷,上、去、入各二卷, 共十卷。 (2)分韻數目與《廣韻》全同。但韻目用字、部分韻目次序以及韻 目下所注「同用」、「獨用」的規定稍有不同。 (3)所收異體字特多,不論正體、古體、或體、俗體,但有根據即 收;缺點是對字的來源不加以說明。 (4)將類隔切改為音和切。 (5)切語上字改用與所切之字同聲調、同等呼者。 (6)全書收字五萬三千五百二十五。 top >> 三、四聲與分卷 漢以前並無平、上、去、入四聲之名,從前的人們總習慣因為《南齊書.陸厥傳》:「永明末,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脁、瑯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世呼為永明體。」《梁書.沈約傳》:「約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寤,而獨得胸襟,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高祖雅不好焉,嘗問周捨曰:『何謂四聲?』捨曰:『 天子聖哲是也。』然帝竟不遵用。」封演《聞見記》:「周顒好為體語 ,因此切字皆有紐,紐有平、上、去、入之異。永明中,沈約文辭精拔 ,盛解音律,遂撰《四聲譜》;時王融、劉繪、范雲之徒,慕而扇之,由是遠近文學,轉相祖述,而聲韻之道大行。」等幾段記載,認為「四聲」的發現創自沈約,但根據近人的考查,在沈約以前已有講「四聲」的人,譬如《隋書.經籍志》中已收有張諒所作《四聲韻林》二十八卷 ,顯然「四聲」這個名稱並不是由沈約所獨創。此外,以聲調做為別義的件,是從屬於漢藏語系之下各語族所共同具備的重要語音特徵;漢語分聲調的起源,甚至比漢族的形成還要早。因此說「四聲」創造或發明於沈約,不論是從歷史事實或語言發展過程來看,都是不足採信的說法。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四聲」雖非沈約一人所能創造,但正式提出或發現「四聲」可以用做制韻的規範,沈約等人的確是功不可沒。 因此透過清人顧炎武考證的結果:「江左之文,自梁天監以前,多以去、入二聲同用,以後則若有界限,絕不相通;是知四聲之論,起於永明,而定於梁陳之間也。」以及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韻興於漢建安及齊梁間,韻之變凡有二,前此止論五音,後方有四聲。不然,有韻即有四聲,自梁天監上泝建安,且三百有餘載矣,何武帝尚問周捨以何謂四聲哉!」我們大致可以這樣說,對「四聲」一詞做出明確而且清楚的定義,約莫在六朝時候。然而這時的人們,除了少數如沈約、王融、劉繪、范雲、周氏父子等人,仍然大多未解何謂「四聲」;即使雅好文學如梁武帝者亦然。四聲真正的落實與應用,還有待於六朝以後文人的不斷努力。 而《切韻》系韻書都以四聲分卷,平聲分為上與下,所以共是五卷而不是四卷。藉著早期殘本如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的發現,其中的平聲雖然也分上、下,但韻目序數彼此相連。於是我們知道,平聲所以區分上、下,完全是因為字多而需要分卷的緣故;絕對不是表示中古時候的平聲,有著如同《中原音韻》一般,在平聲聲調上繼續區別「陰平 」、「陽平」的不同。除此之外,不論是那部韻書,只要把上、下平聲的韻連接起來,那麼這些韻都能夠恰好與上、去、入三聲的韻配合。 由此看來,就聲調而言,中古時期的平聲,同上、去、入聲一樣,都只是一個聲調而已;在這個聲調之內,並沒有再細分為「上」、「下」或「陰」、「陽」的需要。 top >> 四、《廣韻》206韻
傳統習慣上總稱平、上、去、入四聲相承,四聲雖然可以別義,但其實差別只在「調」而已。既是如此,那麼就原則來說,平、上、去、入四聲在韻目的分配上,應當也是要相承一致的,但事實卻不然。四聲在韻目的數量上,平聲總上、下兩卷共五十七韻,上聲五十五韻,去聲六十韻,入聲三十四韻。若是以平聲做為韻目在相承關係上的基礎,對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配對不整齊的情況,以下我們稍作些簡要的說明。 上聲部份,「冬」韻上聲僅有「湩」、「」、「」三字,且「」、「」同音,因此被附入鄰近的「鍾」韻上聲「腫」韻之中。而「臻」韻上聲僅有「」、「」、「齔」三字,且「」、「」同音,因此被附入鄰近的「欣」韻上聲「隱」韻之中。職是之故,上聲於是較平聲減少兩韻,實則亦應為五十七韻。 去聲部份,「臻」韻去聲僅有「櫬」、「」、「嚫」、「」、「襯」、「儭」、「齔」等七同音字,因此被附入鄰近的「真」韻去聲「震」之中。除此之外,再加上《廣韻》二百零六韻中僅收去聲字的「 祭」、「泰」、「夬」、「廢」四韻,因此去聲較平聲多增加三韻。 入聲部份,傳統上多以為入聲專附陽聲,這本是就《廣韻》韻目的排列而言。按此觀點而論,平聲中陽聲韻共有三十五韻,則入聲相與配對的韻目數也應當是三十五,但事實不然,入聲韻目數實際上僅有三十四。所以如此的緣故,在於「痕」韻入聲僅有「麧」、「」、「齕」 、「紇」、「淈」等五同音字,因此被附入鄰近的「魂」韻入聲「沒」韻之中,實則亦應為三十五韻。利用這樣的結果再回來檢驗入聲於韻目上的分配,若以陽、入二聲韻尾的發音部位相配為據,則陽聲收〔〕韻尾者有十二韻,入聲收〔k〕尾者亦有十二韻;陽聲收〔n〕尾者有十四韻,入聲收〔t〕尾者亦有十四韻;陽聲收〔m〕尾者有九韻,入聲收〔p〕尾者亦有九韻。陽、入二聲兩者的配對確實十分整齊,於是可知傳統以入聲專附於陽聲之說理當不謬。 由於韻書的出現,主要是為了因應當時官辦的科舉考試所需;因為是作詩,因此某韻中的韻字若是太少,便有可能難以入韻或甚至是無法入韻。譬如絕句少則兩韻,多則三韻,若以「冬」韻上聲為例,「湩」字或許猶有可押之句,但「」、「」二字不但罕見,更且同音,即使能用作韻字,也絕難造出佳句,遑論名篇。而律詩至少需要四韻,以「冬」韻上聲而言甚至無法施用。因此,在韻書編排時考慮到這樣的情況,便往往將一些收字較少的韻,以借用切語下字或直接合併的方式,就近與其它音近的韻目合併;也就是所謂的「字少附入他韻」。 top >> 五、系聯例 所謂「反切」,是合二字以為一字之音;也就是拼音的意思。有了反切的出現與應用,漢字才有準確性較大的注音法則可依循;並且也是因為有了反切,漢字才有逐字注音的可能。而我國有意地利用兩個字來拼注另一個字的音讀,就《顏氏家訓.音辭篇》所載:「孫叔然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至於魏世,此事大行,高貴鄉公不解反語,以為怪異。自茲厥後,音韻出,各有土風,遞相非笑,指馬之喻 ,未知孰是。」可知大約是始於東漢而盛行於魏晉六朝以後的。不過說反切始創於孫炎,恐怕未必盡然,求諸實證,則顧炎武、章太炎、林尹先生等人考文俱在,相信禁得起後人檢驗。不過我們也有理由相信,《 爾雅音義》應當是應用反切最為人所推崇的一部著作了。 反切的名稱,自南北朝以上,多直稱為「反」,雖然亦有言「切」者,但並不常見。唐季韻書始改「反」為「切」,這是因為當時諱言「 反」字之故所致,於是避而不用。《路史》謂:「隋煬帝惡其從反,易之。」自此以後便相沿為諱而不行了。但若考其源流,反切立法之初,實謂之反,不謂之切。爾後或謂反,或謂切,或謂翻,或謂紐,或謂體語,或謂反語,或謂反音,或謂切語,或謂切音,皆因受到各自的時代背景所影響,其名雖然各異,其實所指相同。 反切的原則其實十分簡單,既然是合二字以為一字之音,於是我們便稱第一個字為「反切上字」,稱第二個字為「反切下字」。根據清人陳澧在《切韻考》所作的分析:「切語之法,以二字為一字之音,上字與所切之字雙聲,下字與所切之字疊韻;上字定其清濁,下字定其平上去入。」也就是說上一字定其聲母,不論其屬何韻,下一字定其韻母,不論其屬何聲;上一字兼定清濁,下一字兼定開合。換句話說,反切上字只取發聲而去其收韻,下字只取收韻而去其發聲。上字屬清而下字屬濁,被切字歸為清聲;下字合口而上字開口,被切字歸為合口。若是舉字為例: 東 德紅切 上字「德」為清聲,下字「紅」為濁聲,則被切字「東」當隨上字「德」歸為清聲,而不與下字「紅」同為濁。 下字「紅」為合口,上字「德」為開口,則被切字「東」當隨下字「紅」歸為合口,不與上字「德」同為開口。 除此之外,反切上字與所切之字必為雙聲,因此但凡雙聲之字,皆可以用為反切上字,如東與德雙聲,與端、都、當、丁等亦為雙聲,於是「東」字可做德紅切,亦可做端紅、都紅、當紅、丁紅等切。 循此同理,反切下字與所切之字必為疊韻,因此同為疊韻之字,皆可以用為反切下字,如東與紅疊韻,與翁、烘、工、空等亦為疊韻,於是「東」字可做德紅切,亦可做德翁、德烘、德工、德空等切。 總的來說,若按照上面這樣的原則,「東」字其實可有如下切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反切的起源,古人有以「何不」為「盍」 、「如是」為「爾」、「之乎」為「諸」的例子,近人也有以「不用」為「甭」、「勿曾」為「分」的說法,這種以兩個字音順乎自然的結合方式,並不算是我們所謂的「反切」;只不過是實際語音在使用時無意識的合併罷了。更何況反切的原則並非簡單地合二字為一音,必須把上字的韻母去掉,把下字的聲母也去掉,單憑自然產生的二合音,並不足以發展成為格式嚴謹的反切。 《廣韻》一書共有三千八百七十四個反切,反切上字用了四百多個不同的字,而反切下字則用了一千多個不同的字。就研究語音的立場來說,反切實在是《切韻》系韻書的精髓所在;如果沒有反切,我們透過韻書只能考查出詩文押韻的範圍,對於字的讀法仍是一無所知。因此,歸納全體的反切上字,是我們瞭解中古聲母的唯一途徑;而歸納全體的反切下字,也是我們瞭解中古韻母的唯一途徑。 第一個悟到用反切來探求中古聲、韻母系統的人是清朝陳澧;陳澧藉以考查《廣韻》反切的方法,反映在他的《切韻考》一書中。經過董同龢先生的整理,為陳澧用來系聯的方法訂出了三項例之名: 1. 基本例- 切語上字與所切之字為雙聲,則切語上字同用者、互用者、 遞用者,聲必同類也。同用者如「冬、都宗切」、「當、都郎切 」,同用「都」字也。互用者如「當、都郎切」、「都、當孤切 」,「都」、「當」二字互用也。遞用者如「冬、都宗切」、「 都、當孤切」,「冬」用「都」字,「都」用「當」字也。今據 此系聯之,為切語上字四十類。 切語下字與所切之字為疊韻,則切語下字同用者、互用者、 遞用者,韻必同類也。同用者如「東、德紅切」、「公、古紅切 」,同用「紅」字也。互用者如「公、古紅切」、「紅、戶公切 」,「紅」、「公」二字互用也。遞用者如「東、德紅切」、「 紅、戶公切」,「東」用「紅」字,「紅」用「公」字也。今據 此系聯之,為每韻一類、二類、三類、四類… 2. 分析例- 《廣韻》同音之字不分兩切語,此必陸氏舊例也。其兩切語 下字同類者,則上字必不同類。如「紅、戶公切」、「烘、呼東 切」,「公」、「東」韻同類,則「戶」、「呼」聲不同類。今 分析切語上字不同類者,據此定之也。 上字同類者,下字必不同類。今分析每韻二類、三類、四類 者,據此定之也。 ※按此可以「公、古紅切」、「弓、居戎切」為例,「古」 、「居」聲同類,則「紅」、「戎」韻不同類。 3. 補充例- 切語上字既系聯為同類矣,然有實同類而不能系聯者,以其 切語上字兩兩互用故也。如「多」、「得」、「都」、「當」四 字,聲本同類。「多、得何切」、「得、多則切」,「都、當孤 切」、「當、都郎切」;「多」與「得」,「當」與「都」兩兩 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聯矣。今考《廣韻》,一字兩音者互注切語 ,其同一音之兩切語上字,聲必同類。如一東「涷、德紅切」又 「都貢切」;一送「涷、多貢切」;「都貢」、「多貢」同一音 ,則「都」、「多」二字實同一類也。今於切語上字不系聯而實 同類者,據此以定之。 切語下字既系聯為一類矣,然亦有實同類而不能系聯者,以 其切語下字兩兩互用故也。如「朱」、「俱」、「無」、「夫」 四字韻本同類,「朱、章俱切」、「俱、舉朱切」,「無、武夫 切」、「夫、甫無切」;「朱」與「俱」,「無」與「夫」兩兩 互用,遂不能兩類系聯矣。今考平上去入四韻相承者,其每韻分 類亦多相承;切語下字既不系聯,而相承之韻又分類,乃據以定 其分類;否則雖不系聯,實同類耳。 因為陳澧在《切韻考.自序》中說:「惟以考據為準,不以口耳為憑。」若除去下字補充例「實同類而不能系聯」一語在邏輯上大有問題,以當時的標準來看,這三項例確實是精密並且合乎情理的。不過若是我們用今天的眼光來檢驗,則陳澧系聯得出四十類聲母,並不全然是「惟以考據為準」的結果;而他藉以合併韻類的補充例,也往往過份訴諸主觀。但總體而言,陳澧在中古音研究的成績上,仍是十分值得我們肯定並且倚重的。 此外,有鑑於陳澧在補充例上的不足之處,譬如若是一字兩音卻未互注切語,則上字補充例法窮;又如「實同類而不能系聯」一語,既然不能系聯,又如何能知其必為同類?陳新雄先生為此補苴罅漏,提出了〈陳澧系聯切語上字補充例補例〉及〈陳澧系聯切語下字補充例補例〉,對於我們用來系聯《廣韻》乃至於其它韻書的反切都十分有利,今亦引錄於下: 陳澧系聯切語上字補充例補例: 今考《廣韻》平、上、去、入四聲相承之韻,不但韻相承,韻中字音亦多相承,相承之音,其切語上字聲必同類。如平聲十一模:「都、當孤切」,上聲十姥:「、當古切」,去聲十一暮:「妒、當故切」 。都、、妒為相承之音,其切語上字聲皆同類,故於切語上字因兩兩互用而不能系聯者,可據此定之也。如平聲一東:「東、德紅切」,上 聲一董:「董、多動切」,去聲一送:「涷、多貢切」,入聲一屋:「 豰、丁木切」。東、董、涷、豰為相承之音,則切語上字德、多、丁聲必同類也。「丁、當經切」,「當、都郎切」,是則德、多與都、當四字聲亦同類也。 陳澧系聯切語下字補充例補例: 今考《廣韻》四聲相承之韻,其每韻分類亦多相承,不但分類相承 ,每類字音亦多相承。今切語下字因兩兩互用而不系聯,若其相承之韻類相承之音,切語下字韻同類,則此互用之切語下字韻亦必同類。如下平十虞韻朱、俱、無、夫四字,朱章俱切、俱舉朱切、無武夫切、夫甫無切,朱與俱、無與夫兩兩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聯矣。今考朱、俱、無 、夫相承之上聲為九麌韻主之庾切、矩俱雨切、武文甫切、甫方矩切。 矩與甫、武切語下字韻同類,則平聲朱與無、夫切語下字韻亦同類。今 於切語下字因兩兩互用而不系聯者,據此定之也。 | ||||||||||||||||||||||||||||||||||||||||||||||||||||||||||||||||||||||||||||||||||||||||||||||||||||||||||||||||||||||||||||||||||||||||||||||||||||||||||||||||||||||||||||||||||||||||||||||||||||||||||||||||||||||||||||||||||||||||||||||||||||||||||||||||||||||||||||||||||||||||||||||||||||||||||||||
切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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