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中级职称考核量化评审方案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师的切身利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根据上级文件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其他校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组织、考核、审查和推荐职称评审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表形象,任期内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2.必须是当学年在岗教师。请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教师不得参评。
3.新调入教师不满一学年不得参评。
4.校长三年任期内请长假未超过一学年的不得参评。
5.各类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规定。
6.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
代评中级职称三、职称评审原则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重视任现职年限,考虑工作教龄、工作能力、业绩、学校任职、班主任工作、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学历达标、乡下任职等,确保评审不遗漏任何方面。
3.近三年内有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乱收费、搞有偿家教、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教师将被否决。
四、评审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验证材料。
4.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审办法
1.采用教师自评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2.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自己的职称评审提供相关材料,按照《刘志丹红军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考核量化评审方案》自评,并报送评审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自评结果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确认无误后,按照县教育局名额分配、先考虑任职年限、再看教龄、最后计算分数的办法进行推荐和上报。
4.破格评选: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六、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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