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职称评审简述
职称评审工作是人力资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力资源每年要抓的重要工作之一。一般情况下,公司每年3、4月份下发文件对当年职称评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每年6月底、7月初各单位按照要求上报集团参评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材料,公司于7月底之前将初评后的材料上报集团;每年8月底之前各单位将本单位符合参评条件的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到公司,7、8月份公司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各专业组组织答辩以及论文评审8月底之前将初评高级职称人员材料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核审,年底前后根据年度评审情况下发任职资格文件,打印证书,将材料和证书转给各单位存档。
二、职称和职称评审的概念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登记称号,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
从事某一专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讲,职称与职务升迁、工资薪酬有很大关联,对资质企业来讲,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的同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资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通用。目前经国务院职称改革小组批准,到目前为止已经对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卫生、出版、质量、翻译等系列(专业)的中、初级职务实行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了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自全国统一组织考试之日起,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再通过评审取得。凡在此之后通过评审取得的中、初级任职,一律无效。
三 、我公司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在岗并从事施工、生产、设计、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用的基本要求是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评审相应任职资格的申报要求和条件
(一)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条件
 1、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1.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1.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2.1、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资格(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考核合格,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资格);
    2.2、大学专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2.3、大学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3、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3.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纸制一式一份;
3.2、申报人小二寸彩蓝底照片2张;
3.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各单位负责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印章,人力资源部门领导签字;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要求和条件
1、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1.1、大学专科(含经公司学历认定的“五大”毕业生)以上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四年以上,考核合格;
1.2、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1.3、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2、业务能力要求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3、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3.1、对生产、技术改造提出独到的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良好,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3.2、获得公司或市级三等奖以上技术成果的奖项,不少于两项;
3.3、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代评中级职称
3.4、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难题,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二次以上。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4.1、独立或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4.2、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一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4.3、独立撰写的技术报告不少于两篇,且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
1、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1.1、大学本科(含经公司学历认定的“五大”毕业生)以上毕业,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考核合格。
1.2、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考核合格。
2、业务能力要求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3、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或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3.1、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工程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3.2、获省、部级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3.3、获得两项省、部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3.4、独立或主撰写的论文至少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一篇。
3.5、独立或主撰写的论文至少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两篇。
3.6、获得集团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四)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
1、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大学本科(含经公司学历认定的“五大”毕业生)以上毕业,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