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工 报 告
七星关区安监站领导:
我单位在工程复工前已经完成了对所有进场工人的各项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并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了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系统、临时用水系统、施工现场消防系统、外墙脚手架及各项防护设施、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及各种小型施工机械的检查、检验及试运行工作;同时对施工现场内的工人生活用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各种施工生产用的临时用房及设施逐项进行了检查。本着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的方针落实各项节后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针对上述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已具备施工条件。我单位已经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予以复验和复查,并查验合格。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我单位申请复工,请予安监站领导给予指示。
甲方:
监理:
总包: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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