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说明
工 程 名  称:
工程建设地点:
建 设 单  位:
建筑结构形式: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分类:  √住宅楼    商住楼    综合楼    公共建筑
防火设计建筑分类:                  耐火等级:
屋面防水等级:                      外墙防水等级:
一、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广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范》(穗国土规划规字[2016]1号)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二、 消防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2.2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0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附录B防火间距计算办法、B.0.1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部分外缘算起。
本电梯井为:  7  层,钢筋混凝土建筑,耐火等级属于二级,电梯井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00h时,与南侧现状建筑物间距为: 15米符合上述要求。(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说明)
三、消防车可达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m;2、拐弯半径满足消防车拐弯要求;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因本项目加建电梯区域范围不破坏原有消防通道,所以消防车按原有建筑的消防通道可以到达项目地,满足规范要求,电梯选址不影响消防车道。(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说明)
四、人行疏散通道
本项目加建电梯首层出入口有不少于1.5米的疏散通道,满足人行疏散通道的要求。(满足“《广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范》穗国土规划规字[2016]1号)2.2条文必要面积要求。”)
五、通风排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6.4.1、6.4.2 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
准》3.2.1、3.2.2条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自然通风排烟,满足上述规范要求。(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说明)
六、建筑防火设计
本电梯建筑为三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电梯井道为外贴与原建筑风格相似的瓷片,通透型连廊扶手及梁板的材质为混泥土,拟增设电梯工程所有涉及的材质均大于等于3小时的耐火极限,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2条文”的要求。(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说明)
    七、建筑物内救援通道
现增设电梯方案采用平层阳台入户,已设置救援通道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救援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救援通道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相关内容。(若采用平层入户应增加该条说明)
终上所述,该项目电梯井道完全满足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若因方案设计导致消防问题,由我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盖章):
注册建筑师(盖章):
商住楼
注册结构师(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