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
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其使用功能又分为以下两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1、文教建筑,如教学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文化宫等;
2、托幼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3、医疗卫生建筑,如医院、门诊所、卫生站、养老院等;
4、观演性建筑,如电影院、剧院、音乐厅、杂技厅等;
5、体育建筑,如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6、展览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博览馆等;
7、旅馆建筑,如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8、商业建筑,如商场、专卖店、社区会所、超市等;
9、典型、广播电视建筑,如邮政楼、广播电视楼、国际卫星通行站等;
10、交通建筑,如公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航空港、地铁站等;
11、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档案馆、物业管理所等;
12、金融建筑,如储蓄所、银行、商务中心等;
13、饮食建筑,如饭馆、饮食店、餐厅、酒吧等;
14、园林建筑,如公园、小游园、动植物园等;
15、纪念建筑,如纪念堂、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等;
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等。
农业建筑,这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1.1.1.2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类
大量性建筑,之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较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广泛分布在大中小城市及村镇。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1.1.1.3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
⑴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1-3层为底层住宅;2:4-6层为多层住宅;3、7-9层为中高层住宅;4: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⑵公共建筑按高度分类:1、普通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食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⑶超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1.4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我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木结构具有自重轻、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等优点,但木材易腐、易燃,又因我国森林资源缺少,现已较少采用。
砌体结构建筑,指以砖、石材或砌块为承重墙柱和楼板的建筑。这种结构便于就地取材,能节约钢材、水泥和降低造价,但抗震性能差,自重大。
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指以钢筋混凝土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劝坚固耐久,防火的可塑性强等优点,故应用较为广泛。
结构建筑,指以型钢等钢材作为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钢结构力学性能好,便于制作和安装,工期短,结构自重轻,适宜在超高层和大跨度建筑中采用。随着我国高层、大跨度建筑的发展,采用钢结构的趋势正在增长。
混合结构建筑,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如由砖,石或砌块墙、木楼板构成的砖木结构建筑;由砖、石、砌块墙、钢筋混凝土楼板构成的混合结构建筑;由钢屋架和混凝土(或柱)构成的钢混结构建筑。其中混合结构在大量民用建筑中应用最广泛,钢混结构多用于大跨度建筑,砖木结构在民居中多见。
名称
一类
二类
居住建筑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
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
公共建筑
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2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馆等
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1.1.2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其耐久性和耐火性进行划分。
1.1.2.1  按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的规定,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下列四类(见表)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类别
设计使用年限
事例
1
5
临时性建筑
2
25
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
3
50
普通建筑和建筑物
4
100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1.1.2.2按耐火性能分类
在建筑构造设计中,应该对建筑的防火与安全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在选择结构材料和构造做法上,应按其性质分别对待。
在表1-3中关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它是由组成房屋构建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的最低值所决定的。划分建筑耐火等级的目的在于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做到既有利于安全,又有利于节约基本建设投资。火灾实例说明,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火灾时烧坏、倒塌的很少;而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火灾时不耐火,燃烧快,损失也大。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为下面四级(表1—3):
不燃烧体——砖石材料、混凝土、毛坯混凝土、加气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砖柱、钢筋混凝土柱或有保护层的金属柱、钢筋混凝土板等。
难燃烧体——木吊顶搁栅下吊钢丝网抹灰、板条抹灰、木吊顶隔栅下吊石棉水泥板、石膏板、石棉板、钢丝网抹灰、板条抹灰、苇箔抹灰、水泥石棉板。
燃烧体——无保护层的木梁,木楼梯,木吊顶隔栅板条,苇箔、纸板、纤维板、胶合板等可燃物。
(表见excel表格)
⑴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耐火极限是指按建筑构件的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是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只要一下三个条件中任一个条件出现,就可以确定是否达到耐火极限。
是去支持能力。指构件在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由于构件材质性能的变化,使承载english和刚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破坏。例如,受火作用后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是去支撑能力,钢柱失稳破坏;非承重构件自身解体或垮塌等,均属失去支持能力。
完整性被破坏。楼板、隔墙等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在试验中出现穿透的裂缝或孔洞时,表明试件的完整性被破坏。在实际中这类火灾相当多。
失去隔火作用。指具有防火分隔作用的构件,实验中背火面测得的平均温度升到140度(不包括背火面的起始温度);或背火面任一点测得的温度达220度时,则表明试件失去隔火作用。例如,一些燃点较低的可燃物,如纤维系列的棉花、纸张、化纤品等,烤焦后以致起火。
⑵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如下三类:
不燃烧体。指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天然石材、人工石材、金属材料等。
燃烧体。指用容易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材、纸板、胶合板等。
难燃烧体。指用难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作为保护层的构件,如沥青混凝土构件、木板条抹灰等构件均属难燃烧体。
1.2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为了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在建筑业中必须共同遵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56),一下简称标准。
建筑模数是指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也是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建筑组合件(指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做成的房屋功能组成部分)等各部门进行尺度协调的基础,其目的是使构配件安装吻合,并有互换性。
⑴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数值规定为100mm,表示符号位M,即1M等于100mm,整个建筑物或其中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均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⑵扩大模数,指基本模数的整倍数。扩大模数的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平扩大模数为3M、6M、12M、30M、60M共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
分模数:指由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这些模数数列的幅度应符合表1-4的规定。
模数数列的幅度及使用范围如下:
水平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20)M。主要适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
竖向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36)M。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构配件等尺寸。
水平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3M为(3-75)M;6M为(6-69)M;12M为(12-120)M;15M为(15-120)M;30M为(30-360)M;60M为(60-360)M,必要时幅度不限。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
竖向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不受限制。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门窗洞口迟钝。
分模数数列的幅度:M/10为(1/10-2)M;M/5为(1/5-4)M;M/2为(1/2-10)M。主要适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断面尺寸。
模数数列(单位:mm)
基本模数
扩大模数
分模数
1M
3M
6M
12M
15M
30M
60M
M/10
M/5
M/2
1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3100
3200
3300
3400
3500
3600
300
300
600
900
1200
1500
1800
2100
2400
2700
3000
3300
3600
3900
商住楼4200
4500
4800
5100
5400
5700
6000
6300
6600
6900
7200
7500
600
600
1200
1800
2400
3000
3600
4200
4800
5400
6000
6600
7200
7800
8400
9000
9600
1200
1200
2400
3600
4800
6000
7200
8400
9600
10800
12000
1500
1500
3000
4500
6000
7500
12000
3000
3000
6000
9000
12000
15000
18000
21000
24000
27000
30000
33000
36000
6000
6000
12000
18000
24000
30000
36000
1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20
240
260
280
300
320
340
360
380
400
50
50
100
150
250
300
400
450
500
550
600
650
700
750
800
850
900
95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