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涉嫌的环节研究
作者:王晨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2013年第09
        【摘要】随着网络游戏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以及全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网络游戏活动层出不穷。本文从网络游戏方式的必要性出发,重点研究网络游戏的风险以及手法和过程,具体以网络条件下出现的诸种网络游戏载体的风险因素和当前相关案例中出现的涉嫌环节为研究对象,对其中的重点因素和环节进行分析,以期为技术监管提供理论思路。
        【关键词】网络游戏;手法;过程
        一、研究网络游戏方式的必要性
        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70.6亿元,同比增长30.2%,这些还不包括海外市场、以及海外运营收入。目前阶段虽然增长趋势有所放缓,但网游行业依然是中国互联网经济不可或缺的支柱产业。可以预计在2013年以前,每年的增长率将继续维持25%以上。利用网络赌博的手法进行,更对全球反工作形成了严重挑战,是反战线必须解决的一个新的课题。由于传统的异常资金流动方式已经迅速被电子化和网络资金流动方式取代,并有完全脱离监管自由流动的趋势,因此这是一个亟待进行研究的全新课题,也是高科技条件下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一)网络游戏危害性
        网络游戏中涉及了点卡、金币、道具等种类的交易,这些都统称为虚拟货币或者虚拟道具。而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前国内互联网已有几十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虚拟货币在流通,并且每年以15%20%的速度增长。很多网络游戏道具和商品被标上虚拟货币的价格出售,甚至有些拍卖网站还提供了虚拟货币和人民币的间接兑换服务。由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盛行,利用网游虚拟性进行犯罪的案例时有发生,最近的国内案例是巨人网络公司由于自身管理的漏洞给一些网络黑客制造机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游戏人气高,玩家众多来实施木马、网络钓鱼交易等违法行为。
        网络游戏进行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2.网络游戏平台交易对虚拟货币管理不严,为少数人利用其与现实货币的兑换从中获益,将虚拟货币方式与现实社会方式结合,使潜在的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的可能
变成现实。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
        3.网络游戏活动助长了虚拟的开辟和大量增加,显现黑市性质。一些游戏的交易货币,例如Q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黑市货币性质,可以再和其他游戏币兑换。如此助长的是,现实黑市交易因需求而日渐庞大,而许多黑钱也逐渐通过这种虚实兑换漂白,由于缺乏监管,运营商可以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或道具逃税,或者虚造收入。这种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
        (二)研究网络游戏方式的必要性
        1.为政府相关部门立法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文化部、商务部在2009年发布的《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106月文化部颁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都从网络游戏交易安全合法的层面对社会进行立法规定。事实上,制度执行难以落实,缺乏一定的监督手段。由于网络游戏虚拟交
易量过大,网络游戏方式又具有其特殊性,手段繁多且复杂。因此,本文从具体出发研究其犯罪手段更能针对其漏洞完善立法。
        2.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物品交易第三方监管机构的建立提供基础
        截止目前,即使我国已经出台一系列的法规和办法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进行规定,但是对于虚拟货币和物品的责任划分最多体现在玩家丢失物品后去我国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但是由于网络游戏方式的局限性和特殊性,网络游戏也必须要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与银行账号进行连接才能真正将黑钱洗白,最终走的是交易平台渠道。而交易平台因为自身一些漏洞与虚拟平台的不可视性而不能提供确切的证据。通过分析网络游戏方式,为网络第三方交易监管机构的具体职能方向做出规划。
        3.对网络游戏公司系统的监管和升级进行提示
        一些经典网络游戏方式就是抓住网游公司在设计软件和维护系统时出现的漏洞,通过一些程序的错误和监管出现的问题得到更多的虚拟货币和虚拟道具,再将这些非法所得进行现实中金钱的交换,完成过程。这对于游戏公司的升级有很大的警示作用。
        4.为游戏反软件的构建提供必要的思路
        随着全球活动范围的扩大,一些软件公司已经研发出银行反系统,例如IBM商业银行反软件、东方融信达软件公司反系统等。这些反软件系统主要应用于各商业银行前台,对前台交易进行监测,特别是对报送大额及可疑金融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针对近几年网络游戏犯罪案例发生的增加情况,在游戏软件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构建一个反软件系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今已有相关人士开始着手研发控制游戏犯罪,本文分析网络游戏的手法为软件开发提供思路,从经济理论上引导系统开发的方向。
        二、基于网络游戏的方式
        (一)网络游戏方式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利用网络游戏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手法不尽相同。
        1.第一阶段:原始试水阶段
        这一阶段利用网络的手法还比较简单粗糙。
        1)不法分子可以将在网络游戏中赢得的或者未使用的虚拟货币资金或道具,打到另外一个不属于原来开的账户上。
        2)利用前台人员操纵游戏。
        3)通过机器与个人一对一的游戏,故意输钱造成损失,从而形成资金转移。
        4)资金转移后,通过其他合格的金融中介进行资金支付。
        2.第二阶段:发展成熟阶段
        这一阶段利用网络游戏至少有五种方式:
        第一种:借助网络游戏本身操控虚拟货币买卖。比如澳大利亚发现的FarmVille和《魔兽世界》。在这些网络游戏中,买卖虚拟物品和货币已逐渐成为洗清非法钱财的新方法。再比如2009年温州的瓯乐网络游戏,就是通过私下操控银子商交易网络虚拟货币,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获利7.56亿元。
        第二种:游戏代练。游戏代练是帮别的网游玩家打游戏,按照网游玩家们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帮助他们快速提升游戏角级别或者获取高级装备武器,从而得到网游玩家们给付的相应酬金。游戏代练的付款方式三种,第一种是先付款后代练。即玩家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与代练公司谈妥代练价格和时间后,先由玩家通过汇款等方式将代练佣金支付给代练公司,代练公司再为玩家进行工作。第二种是先练后付钱。即玩家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与代练公司谈妥代练价格和时间后,先由代练公司为玩家完成预定的工作,玩家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代练佣金支付给代练公司。第三种是第三方公司担保。即玩家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与代练公司谈妥代练价格和时间后,双方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费用支付。2010年韩国关税厅仁川本部调查员发现的就是通过跨国代练的非法事件。
        第三种:直接用网络游戏赌博。比如2009年上海出现涉资66亿人民币的网络赌博案件;2010年北京涉案金额21亿人民币的网络赌博案;2012年台州市涉案赌资逾1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涉嫌的网络游戏种类繁多,比如斗地主网络游戏排行榜2014前十名猜骰子“21五张牌以及将相和等。游戏中都设计有游戏币,一半都会约定游戏币与单位人民币的比值,玩家在平台上每玩一局,系统自动消耗赢家所赢游戏币的1%。游戏平台内也设置有保险箱功能,玩家可以利用该保险箱功能在不同的ID账号上进行游戏币数量的移转。
        第四种:借用第三方网络游戏平台并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结算转账。这是一种新型网络方式,所谓新型,是指与其他网络赌博不同,这种方式利用正常的网络游戏平台为掩护,采用虚拟币结算实际金额进行网络赌博。首先是借用一个网络游戏平台,然后选择一种游戏方式,具体的游戏类型有三种,第一种采用服务器托管,由电脑自动玩游戏定输赢;第二种是赌,看谁手中的数最多,谁就是赢家;第三种是正常的网络游戏,比如常见的斗地主游戏。因为网络游戏每一局总是有输赢,所以玩家可以通过网络游戏的输赢分数,乘以事前约定的分值倍数算出输赢的金额。其次,内部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结算出赌资和分红。一半在开赌前,双方会把赌资押金都是通过网络转到组织者指定的账户内,赌博结束后由庄家进行结算转账。
        第五种:利用种种外挂。外挂是指某些人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专门针对一个或多个网络游戏,通过改变网络游戏软件的部分程序,制作而成的作弊程序。外挂是一种第三方软件。外挂之所以能够被利用来作为一种跑钱的工具,是因为现在的网络游戏大部分是基于因特网上的客户端/服务器模式,服务端程序运行在游戏服务器上,各地的玩家可以通过运行客户端程序同时登录到游戏中。因此,通过将客户端程序脱壳,利用游戏的漏洞就能将外挂程序嫁接到游戏程序当中,再通过截取并修改游戏发送到游戏服务器的数据而实现各种其他目的。
外挂的表现有很多种,有加速器、封包等,其中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为使用外挂的游戏者带来不同于正常用户的游戏效果。
        第六种:利用网络游戏虚拟储值卡通过电子商务渠道。犯罪嫌疑人涉嫌刊登广告佯称替信用卡卡友免费升级信用卡,藉此取得卡友的信用卡卡号、个人基本资料。由于许多网络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使用信用卡购物的管控机制薄弱,只须输入信用卡卡号即可线上购物。就利用骗来的信用卡资料上网大肆采购某网络公司的虚拟货币,再以虚拟货币向该公司策略联盟线上游戏网站转购虚拟游戏储值卡车拼卡。取得该卡大量点数后,再透过网络聊天室等管道转售,出真正的货币。
        第七种:黑客利用木马病毒等方式攻击网银账户,并转入网游公司购买道具和虚拟货币进行。典型案例是最近的巨人网络游戏公司。由于木马病毒具有隐蔽性,受害者短时间内难以发现。黑客让网银用户电脑感染该木马病毒,它会伪装潜伏在用户的电脑中,当用户点击进行网络支付时,该木马病毒会自动激活,并自动抓取用户交易金额和用户所选择的银行入口,同时将交易订单页面进行改动,直接将现金打入网游账户。之后,黑客利用注册的游戏虚拟账户,买卖游戏币、道具等进行销赃并换取现金。
        (二)网络游戏具体过程
        1.第一部分:虚拟货币转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