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转炉冶炼基本工艺操作规程
1 开新炉
1.1 开新炉在保证烧结炉衬的同时,炼成合格钢水。
1.2 当铁水Si+P不足1.2%,装铁水前向炉内加FeSi配至1.2%。
1.3 渣料:石灰第一批20-30kg/t,开吹后一次加入,第二批50-60 kg/t,开吹后五分钟开始小批加入,拉碳前三分钟加完。 萤石一批料加2-3 kg,二批料酌情加入,但总量≯4 kg/t。
1.4 第一次拉碳时间≥25分钟,出钢≥1720℃。
1.5 使用氧压0.7MPa,基本位1000mm。
1.6 开炉前10炉,必须连续冶炼,不得保温。
2 正常炉操作
2.1 装入制度
2.1.1 每班接班第一炉测量液面一次,以作为合适装入量及吹炼位的依据。
2.1.2 以出钢量计,当班装入量波动不得大于±1吨。
2.1.3 分阶段定量装入,铁水+废钢(或铁块)量见下表。
按炉龄分段装入量表
炉龄 | 1 | 2-100 | 101-200 | ≥201 |
装入量(t) | 36 | 34 | 36 | 38 |
2.1.4 回炉钢水不得大于装入量的1/2。
2.2 冷却制度
以废钢和生铁块为冷却剂。
炼钢用各种冷却剂和非冷却剂冷却效果与影响终点温度参考表(以废钢冷却效果为1)见下表。
冷却剂和非冷却剂的冷却效果参考表
冷却剂 | 废钢 | 石灰 | 铁皮 | 铁块 | 白云石 |
冷却效果 | 1 | 1 | 3 | 0.5 | 1.5 |
每炉加100kg影响终点温度(℃) | 4-5 | 4-5 | 12-15 | 2-2.5 | 6-7.5 |
2.3 供氧制度
2.3.1 采用分期定压、恒压变位操作。氧压低于0.4MPa不得吹炼。
各阶段氧压参考表
炉龄 | 1 | 2-50 | >50 |
氧压(MPa) | 0.7 | 0.9-1.0 | 1.0-1.1 |
2.3.2 位控制
基本位900-1100mm,波动位800-1200mm。位调整要做到勤动少动。正常情况应控制≯200mm/次。
以基本位为主要吹炼位,为迅速成渣,在开始吹炼时或炉渣返干时允许适当提高位。严禁过高位操作。冶炼末期要采取低位操作,时间最少不少于60秒。
2.3.3 采用三孔喷头吹炼,喷头参数φ27×3-11,氧漏水时应及时换。
2.4 造渣制度
要求吹炼全程化渣
2.4.1 除后吹炉次外,均采用留渣操作工艺。即出完钢后,先向炉内加入石灰、白云石混合物,稠化炉渣,后吹炉次必须倒净炉渣,不得先加石灰,后倒渣。
2.4.2 铁水Si>0.8%时应采用双渣操作。炼钢用废钢、生铁要求和石灰、白云石、萤石、氧化铁皮技术要求另见原材料标准。
2.4.3 散状料加入量
2.4.3.1 石灰加入量=【〖2.2(Si+P)%R〗/CaO%有效】×1000kg/t铁
终渣碱度R:普通钢2.8-3.5,优质钢3.5-4.0,
R=CaO/(SiO2+P2O5),CaO%有效 = 石灰CaO%-R×石灰SiO2%
2.4.3.2 萤石加入量≯2kg/t钢,补炉后第一炉≯3kg/t钢。硬线钢≯4kg/t钢。
2.4.3.3 视铁水温度和化渣需要适量使用铁皮和白云石。
2.4.3.4 终渣MgO:7-11%。
2.4.3.5 终渣FeO含量≤18%。
5.4.4 渣料加入方式:
头批渣料在开吹时加入,为总量的1/2-1/3,以后每次少量加入,提倡多批少量,应在拉碳前3分钟加完,在非正常炉次,需在末期加入冷却剂或造渣剂调整时,应经过补吹或点吹方可作为终点。
2.5 终点控制及出钢
要求合理控制过程温度,化好过程渣,提高终点命中率,使钢水的成分、温度同时达到终点。
2.5.1 终点温度:吹炼终点必须测温。
终点温度控制表
钢种 | 第一包 | 连浇炉次 |
普碳钢 | 1700℃-1720℃ | 1660℃-1690℃ |
低合金钢 | 1720℃-1740℃ | 1680℃-1710℃ |
2.5.2 终点成分:普碳钢、低合金钢
C>0.08%,S>0.040%,P>0.025%(普碳钢),P>0.020%(低合金钢)
2.5.3 严重后吹炉次,出钢前炉内需加铁块预脱氧。
2.5.4 转炉实行挡渣出钢,挡渣球比重3.2-3.5克/厘米3,出钢1/2-2/3时,投入炉内出钢口附近;钢包钢水必须加保温剂保温。
2.5.5 实行红包出钢,出钢前检查钢包,不使用带渣盖钢包,以防托浮合金料。
2.5.6 钢包内钢水在含碳量偏低时,允许普碳钢及低合金钢加碳化硅(低品位)增碳,加入量应<1.5kg/t钢。
2.5.7 禁止出钢过程下渣,出钢时间<1.5分钟时须修补或更换出钢口。
2.5.8 冶炼其它品种钢时,执行《分钢种规程》。
以上或其它钢种如有新规程时,执行新规程。
2.6 脱氧合金化
2.6.1 合金加入量(kg/炉)
=〖(成品成分中限-钢中残余成分)/(合金元素含量×吸收率)〗×1000×钢水量
普碳镇静钢吸收率:FeMn 85-95%;FeSi 70-80%。
2.6.2 硅铝铁的加入量:普碳镇静钢0.4-0.8kg/t,根据钢水氧化性酌情调整。
铁水温度2.6.3 合金料加入时间及顺序
出钢1/4后开始加合金料,顺序为FeMn→FeSi→FeAlSi(由弱到强),出钢至3/4时合金料加完,严禁预先加入包底。
2.6.4 冶炼普碳钢时,CaSi加入量0.5-1.0 kg/t钢。
2.6.5 冶炼其它品种钢时,按《分钢种规程》执行。
2.7 钢包精炼制度
2.7.1 普碳钢必须取样观察脱氧情况,包内允许加合金微调成分:
普碳钢≤2kg/t钢,低合金钢≤4kg/t钢,应尽量采用喂丝微调成分。
2.7.2 炉炉测包温,吹氩后包温控制见下表
钢种 | 第一包 | 连浇炉次 |
普碳钢 | 1640℃-1660℃ | 1610℃-1640℃ |
低合金钢 | 1640℃-1660℃ | 1610℃-1640℃ |
包温高时,包内可加同钢种废钢或同钢种浇余微调至控制范围。
2.7.3 镇静钢必须吹氩处理。顶吹氩压力0.17-0.22MPa;吹氩插入深度:头距包底200-250mm;吹氩时间:普碳钢镇静钢≥1.5分钟,低合金钢≥2分钟,底吹氩按底吹氩规程执行。
2.7.4 若需微调成分和温度,先进行微调处理,而后吹氩处理,吹氩时间应延长30秒,吹氩处理后,不得进行成分、温度微调。
2.7.5 其它品种钢按《分钢种规程》执行,如由新规程执行新规程。
2.8 补炉
2.8.1 炉容量达33吨时开始补炉(可根侵蚀情况提前或退后),根据侵蚀情况决定补炉具体时间、次数和补炉位置。
2.8.2 采取铁水、浇余助烧结。烧结时间:补大面60分钟,补小面及贴喷补70分钟,补炉底70分钟。
2.8.3 老炉阶段根据炉衬侵蚀情况及时补炉。
2.9 煤气回收操作
2.9.1 新炉前10炉、贴补炉第1炉、停吹3小时第1炉及浇余≥10吨不回收煤气。
2.9.2 正常炉次开吹3分钟降罩,第4分钟开始回收,回收时间7分钟。
2.9.3 氧压<0.75MPa,降罩开始及回收时间延长1分钟,及时调整喉口开度,保证煤气质量。氧压<0.6MPa不得回收。
2.9.4 铁水[Si]>0.80%或[S]>0.070%时,降罩与回收时间延长1分钟。
2.9.5 回收时保证炉口微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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