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贾乃亮离婚协议书
李小璐 贾乃亮 离婚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本人李小璐与贾乃亮在自愿、公平、自由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双方共同具有的房产,李小璐将全部分割权利交于贾乃亮;
2.贾乃亮将自己名下的汽车转让给李小璐;
3.双方共同具有的银行存款,按照各自名下的比例进行分割,以保证公平;
4.双方共同具有的其他财产,由双方自愿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二、子女抚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决定由李小璐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贾乃亮享有探望权,每周周末贾
乃亮有权陪伴子女;
2.贾乃亮同意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适当的子女抚养费,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生活需要。
三、债务分担
1.双方共同具有的债务,由双方分别偿还各自名下的债务;
2.离婚后,双方自愿互不追究过去的借贷、赠予等经济关系。
四、监护权和赡养费
1.双方一致同意由李小璐独自行使子女的监护权;
2.贾乃亮同意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足够的赡养费,确保李小璐和子女的生活质量。
五、不再诉讼
1.双方保证自愿签署此协议,并自愿履行协议中的各项义务;
2.双方同意不再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提起诉讼,不再争执财产、抚养权、监护权等问题。
六、附加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离婚生效之日终止;
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方在明确自愿、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特此协议,废止婚姻关系并解除协议。
签署人: 李小璐
签署人: 贾乃亮
李小璐贾乃亮年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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