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模拟试卷65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常识判断 2. 言语理解与表达 3. 判断推理 4. 数量关系 5. 资料分析
       
常识判断请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1.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 )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A.撤销
B.撤回
C.收回
D.撤销或者撤回
正确答案:B
解析: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其目的是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撤销要约的效力。选项C非法律规定的概念,可以排除。 
2. 张某家住某市闹市区,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于是打算在自家的小平房开一个小卖部,便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许可,那么营业许可属于什么性质的行政许可?
A.一般许可
B.排他性许可
C.特殊许可
D.非排他性许可
正确答案:D 
3. 知识定义的落脚点是放在( )。
A.生产工具
B.生产工艺上
C.生产方法
D.知识体系上
正确答案:D 
4. 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C
解析:《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本题中,周某已经按照约定交付了公司债券,所以质押合同已经生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9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公司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所以这种质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故C项为正确答案。 
5. 周小燕在某空调销售点购买一台空调,使用8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空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A.周小燕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周小燕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空调
C.空调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空调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消折旧费
正确答案:C 
6. 《辛丑条约》的内容不包括( )。
A.清政府赔款白银9亿两,以海关关税作保
B.清政府保证禁止人民反对外国侵略
C.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地区
D.划定北京东郊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正确答案:A
解析:《辛丑条约》是1901年清政府被迫与英、法等国签订的。其内容主要有: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关税作保;清政府保证禁止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地区,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BCD三个选项均符合条约内容,选项A应为4.5亿而不9亿。 
7. 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某区工商局
B.某区公安局国家公务员考试条件
C.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A 
8.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发明创造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是( )。
A.饮料的配方
B.转基因大豆的生产方法
C.疾病仪的制造方法
D.疾病的预防和方法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疾病的诊断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B
解析: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对应,过错责任原则是违约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方违反合同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合同法中当事人责任的承担;推定过错责任:就是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人们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致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分担损失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在高度危险作业中,即使当事人尽到了注意义务也不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在高度危险作业的民事责任中不考虑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只要造成了损害结果就应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10.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
A.负连带责任
B.负部分责任
C.负补充责任
D.不负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11. 继承开始的时间为( )。
A.遗产确定时
B.遗产分割时
C.被继承人死亡时
D.继承人商定时
正确答案:C
解析:《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见选项C为正确答案。 
12. 甲、乙二人各以40%与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㈩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乙和丙都具有优先购买权,故排除A、B项。乙和丙的优先购买权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按份共有关系即物权,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合同即债权,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可知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排除C项,选项D为正确答案。 
13.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支付给乙8万元,占有、使用乙私有的二居室套房,并约定3年后,由乙返还甲8万元,甲返还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依照该项合同约定,甲对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享有的权利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