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清洁取暖政策汇总
中国炉具⽹讯:近⽇,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2020年,河北省各地按要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60.32万户。此前,全省已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65.59万户,是北⽅农村地区改造量最⼤的省份。2020年是河北省农村清洁取暖的收官之年,同时⾯临补贴退坡。本⽂汇总2020年河北省及多地农村清洁取暖的政策及补贴标准,供⼤家参考查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污染防治资⾦(⽤于北⽅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预算的通知
涉及⽯家庄、唐⼭、保定、廊坊、衡⽔五市共7.9亿元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分配。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污染防治资⾦(⽤于北⽅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预算的通知》
涉及邯郸、邢台、沧州、张家⼝、定州、⾟集六市共13.6亿元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分配。
★《河北省秸秆综合利⽤实施⽅案(2021-2023年)》
结合⼤⽓污染防治和农村⼈居环境整治提升,积极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优化农村能
源结构。在有条件的县、乡、村,⼤⼒实施整村⽣物质能替代⽰范⼯程,推⼴秸秆成型燃料取暖、打捆直燃发电等清洁能源利⽤模式,2021年⽀持建设12个⽣物质成型燃料项⽬,新增秸秆利⽤能⼒32.78万吨/年,到2023年,⽣物质成型燃料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
★《河北省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动⽅案》
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360.32万户任务。实现重点区域平原地区农村清洁取暖散煤基本清零。对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边远⼭区、坝上农村地区实⾏洁净煤兜底全覆盖,采暖季前完成配送到户。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个采暖季运⾏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
★《⽯家庄市2020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案》
10⽉底前,完成电代煤3.36万户、⽓代煤8.43万户,共11.79万户清洁取暖散煤替代⼯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偏远⼭区继续做好洁净型煤、兰炭、优质⽆烟煤保供和推⼴⼯作,确保散煤清洁替代全覆盖,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家庄市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案》
在电代煤⽆法覆盖的区域,实施⽓代煤清洁取暖改造;优先使⽤能耗低、效果好、运⾏成本低的电采暖设备;井陉县、赞皇县、平⼭县、灵寿县、⾏唐县、元⽒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
暖住户,全⾯推⼴使⽤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持政策按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财建〔2019〕75号)执⾏,其中2020年实施电代煤、⽓代煤⽤户当年运⾏补助仍按2019年标准执⾏,其他年度运⾏补助标准不变;2020年地源热泵(含空⽓源热泵)、洁净煤⽀持政策按2019年政策执⾏;其他政策不变。
★《邯郸市2020年农村地区⽓代煤电代煤⼯作实施⽅案》
★《邯郸市2020年⼤⽓污染治理⼯作⽅案》
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定改、以电定改,宜电则电、宜⽓则⽓、宜煤则煤、宜热则热,2020年 10⽉底前,全市完成 45.8 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 100%,平原农村⽣活和取暖散煤基本清零。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边远地区积极推⼴清洁能源供暖,健全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承德市2020年洁净煤取暖⼯作实施⽅案》
继续以洁净型煤为主要取暖⽅式,实现市域清洁取暖全覆盖,全市指导推⼴洁净型煤53.3万户。同时,结合众取暖需
继续以洁净型煤为主要取暖⽅式,实现市域清洁取暖全覆盖,全市指导推⼴洁净型煤53.3万户。同时,
结合众取暖需求,⽀持因地制宜采取⽣物质成型燃料、电代煤等其他⽅式清洁取暖,实现⼴⼤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清洁过冬。
★《承德市2020年清洁取暖全覆盖确村确户⼯作实施⽅案》
★《关于进⼀步推动承德市洁净煤取暖⼯作的通知》
2020年采暖季,全市洁净煤取暖覆盖54.15万户,保供洁净煤97.98万吨(其中:洁净型煤94.98万吨、兰炭2.38万吨、优质⽆烟煤0.62万吨),新增燃煤户推⼴配套型煤炉具11.86万台。
★《唐⼭市2020年节能削煤⼯作要点》
坚持以⽓定改、以电定改和先⽴后破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计划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全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64.3359万户,平原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深化完善洁净煤保供体系,按照省洁净煤取暖⼯作部署,在边远⼭区和“双代”等清洁取暖⽅式覆盖不到区域,做好洁净煤安全取暖宣传、推⼴和劣质散煤管控⼯作,确保洁净煤充⾜供应。
★《秦皇岛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作⽅案》
宜电则电、宜⽓则⽓、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科学优选可持续的清洁取暖⽅式,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
地区,继续实施洁净煤全覆盖。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着⼒主推光热+、最⼤限度推进新型电代煤、稳妥适度推进⽓代煤、全⾯实施洁净煤取暖托底。对电代煤、⽓代煤继续执⾏省定补贴资⾦政策不变,⽀持采取“⼀次投资+2年运⾏补贴”打捆使⽤、今后不再⽀付运⾏补贴的⽅式;对集中供热、光热+等,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政策,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另⾏制定出台。
★《沧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动⽅案》
积极推进清洁取暖。以区县或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全市21.390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按时投⼊使⽤,保证⼈民众温暖过冬。对未能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全⾯保障和推⼴使⽤洁净煤。
★《沽源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案》
统筹电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撑能⼒,2020年取暖季,我县拟推⼴优质⽆烟煤、洁净型煤共31789户、54543吨。⼀是⿎励有条件的村镇优先考虑实施集中供热;⼆是⿎励优先选择投资少、耗能低、不需运⾏补贴的新型取暖;三是重点推⼴⽤电负荷⼩于4千⽡的电暖设备。四是在洁净煤兜底过程中,选择并推⼴供热效果好、性价⽐⾼的煤种,并在供应前期做好试烧⼯作,确保可以满⾜坝上⾼寒地区过冬需求。
★《⾏唐县2020-2021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作实施⽅案》
2020年-2021年采暖季,全县范围内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程未完成,不具备通⽓、通电条件的地区,通过推⼴使⽤洁净煤,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对有型煤专⽤炉具需求的农户,继续推⼴使⽤洁净型煤专⽤炉具。通过安装⼀氧化碳报警器、加⼤宣传引导等有效措施,确保⼴⼤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清洁过冬。
★《顺平县关于2020年洁净煤推⼴及劣质散煤管控的通告》
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台鱼乡、安阳乡、河⼝乡、⼤悲乡、神南镇等5个边远⼭区乡镇、蒲上镇3个⾏政村和⽩云乡21个⾏政村)推⼴优质⽆烟煤和洁净型煤。推⼴的洁净煤⽤于农村居民冬季⽣活取暖,每户限购 2吨,超出部分由居民全额⾃费。购洁净煤2吨以内的享受财政补贴,补贴后的配送⼊户价格为优质⽆烟煤800元/吨,洁净型煤750元/吨。超出限购部分和居民⾃⾏购买其他清洁燃料的不予补贴。
★《平乡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案》
按照“宜⽓则⽓、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以⽓定改、以电定改、先⽴后破”的原则,根据⽓源、电源、资⾦等保障条
农村取暖件,2020年10⽉底前,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冬季清洁取暖⽬标任务。兜底使⽤洁净煤取暖。对清洁能源不能保障的区域,做好洁净煤保供,确保不让⼀户众受冻。精准掌握洁净煤需求量,建⽴确村确户台账,抓好洁净煤保供,提前⾜额落实煤源,满⾜众购煤需要,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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