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4.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1.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降低新冠的发病和死亡,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新冠疫苗不良反应有哪些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为:
(一)全县公安司法干警;
(二)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1、县人民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县疾控中心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离观察、、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
全县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苗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素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第一批疫苗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X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对各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务必于XX月上旬完成。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接种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接种点。接种工作必须由已经取得资格的预防接种单位和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熟悉业务、有应急处理能力的接种人员承担。接种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各县直机关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责接种。
各乡镇要加强冷链、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安全;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乡镇公卫办或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2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冠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每日下午5时前将《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日报表》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加强对新冠疫苗的储存和流向的监管。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XXXX年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负责召回和监督销毁等详细预案的落实。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疫苗禁用人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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