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指引
接种门诊设置
1.接种单位应避免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传染病科(含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病房等)、化验室等存在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的科室共处同一楼层或共用出入口及通道。负责预防接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独立的疫苗接种区域,与患者临床救治的区域分开。
2.设置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具备相应房屋条件的接种单位,应有以下功能区:侯诊室区、健康询问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负责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不具备相应房屋条件的接种单位,至少应有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等区域。
3.接种单位按照候诊、健康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设置,受种者按引导标识,实现业务流程单向流动,避免交叉往返。
4.接种单位同时提供儿童和成人预防接种服务时,可采取分时接种或区分儿童和成人不同接种区域设置的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接种门诊设置—临时接种点
1.应标示工作流程,按照候诊、询问新冠疫苗不良反应有哪些/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等功能进行分区。
2.应配备用于储存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和运输。
3.应配备与受种者数量相适应的注射器材、消毒药品和器械等。
4.应配备必须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加强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
5.应配备具有使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设备、设施,可通过计算机或移动终端录入,上报疫苗接种个案相关信息。
6.应至少配备2名具有资格的工作人员实施现场预防接种工作,并根据受种者数量适当增加人员。
7.要有二级以上医院派驻的急诊急救医务人员,现场有120救护车提供转运保障。
8.疫苗接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操作,严格按流程做好预约、受种对象核实、健康状况询问和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规范接种和留观等工作。
接种门诊急救准备
急救药械包括 1:1000 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葡萄糖生理盐水、25%-50%葡萄糖注射液、输液器、止血带和氧气瓶及吸氧设备、血糖仪、血压计、心电监护仪等,加强保管并做好定期检查核对。
接种人员要求
1.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接种单位应根据每日接种人数确定工作人员数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询问、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名接种人员,至少1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
3.每个接种台及每名接种人员每小时接种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如超过,应增加接种台、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或增设门诊。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疫苗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5.拟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医疗机构要组建接种备选人员队伍。
6.防护要求。接种人员要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按照新冠疫情期间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疫苗管理 
接种前准备工作
1、预约接种。各地可采取线上、电话、当面等预约形式,开展预约接种,努力做到精准预约。由单位集体组织接种时,应与接种单位商定接种日期,并组织受种人员有序接种。
2、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接种单位要设置1-2名医师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
接种现场管理
1、预防接种服务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好扫码接种、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确保可追溯核查。
三查包括:
一是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核查接种禁忌,核对受种者体温、接种部位皮肤等状况,核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报告的接种禁忌;
二是查对预防接种证,查对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接种疫苗等信息,同时与预防接种档案核对疫苗和接种相关信息;
三是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包装和外观是否正常,检查疫苗批号,检查疫苗和注射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七对”是指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所接种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一验证”:接种前请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验证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有效期。
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等。
疫苗接种凭证准备。接种单位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应根据受种者需要,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接种凭证。省级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线上自助查询。
信息化管理
1、接种门诊现场配备适量的电脑、打印机、扫码等。
2、临时接种点使用手机端进行扫码接种。
接种台处理
1.为减少临时接种点疫苗和核酸污染,接种前每个接种台应铺置一次性单,并放置一次性盘,盘内放置纱布,且使用医用酒精浸润。
2.规范接种操作流程
疫苗接种过程中注射器排气应在盘正上方完成,排气过程应避免产生遗液, 若有遗液需滴入盘内,保持盘酒精纱布湿润 根据情况及时更换,并按医疗废弃物处置。
医疗垃圾处置
注射完成后,按压注射部位的棉签儿严格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严禁随处丢弃 。
注射器、针头、西林瓶均放置袋利器盒内
医疗废弃物用双层黄垃圾袋盛装,专人收集、按指定路线转运 。
疫苗接种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单独存放于转运箱及时转运并做好交接记录。
疫苗破碎遗漏的处置
疫苗在运输及接种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破碎,如发现疫苗破碎,药液渗出或接种过程中出现疫苗破损污染地面、台面等情况,要按照污染物处理标准进行清洁和消毒。
日常消杀的管理
空气消毒
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如使用人机共存空气消毒机,应保持持续消毒。
使用移动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日消毒两次,每次一小时。
物表清洁消毒
使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接种台、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彻底擦净。工作台、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应视情况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地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湿式打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使用有效氯含量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完成消毒后再使用清水擦拭进行彻底的清洁。
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直接污染台面时,污染物可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蘸取5000~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移除,再用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擦拭被污染的地面及周围可能污染的环境表面, 30分钟后清水擦拭。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和一次性医用口罩处理后应洗手或手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