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06.01
∙【字 号】淄教字〔2020〕38号
∙【施行日期】2020.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的评价办法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引导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规范评价程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6月15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初审、上报、复审工作。
三、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科目设置及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
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只限初四重考和往届生参加)。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道德与法治评价采取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初中学校按照淄教基字〔2014〕18号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学生长时间居家学习无法系统进行体育锻炼和操作类训练及天气等多种因素,决定取消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计入2020年中考总分;取消英语口语听力考试,将英语书面考试分数由原来的90分提高到120分,考试时长延长至120分钟;取消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三科实验操作分数分别纳入三科书面考试,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总分保持90分、60分、50分不变,考试时长不变;取消初三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初三年级考生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等级均记为A等;保留初四年级申请重考考生和往届生的信息技术考试。
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水平评价和考试选拔双重功能,难度系数确定在0.65左右。
(二)考试时间。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和教学组织需要,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安排在7月12-15日进行,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具体考试安排如下(表1、表2)。
表1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分值和时长
科目 | 考试科目 | 会考科目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历史 | 生物 | 信息技术 | |
分值 | 120 | 120 | 120 | 90 | 60 | 50 | 50 | 50 | 50 |
时长 | 120 | 120 | 120 | 90 | 60 | 60 | 60 | 60 | 45 |
注 | 考试时长为分钟。 | ||||||||
表2 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考试科目 |
7月12日 | 8:30-10:30语文 14:30-16:00物理 16:50-17:50化学 |
7月13日 | 8:30-10:30数学 14:30-16:30英语 |
7月14日 | 8:30-9:30地理 10:30-11:30历史 14:30-15:30生物 |
7月15日 | 信息技术(初四年级重考和往届生上机考试) |
(三)考试安排。
初三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3门会考科目考试;初四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5门考试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会考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办法,初四学生对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接收的市外
转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并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复学学生可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所考科目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其已考科目成绩,按照原始成绩和等级认定。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四) 成绩公布与呈现。
7月27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月29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等级确定办法按《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五)成绩管理与使用。
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完善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初中后职业教育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三年制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数量变化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中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
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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