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烈士褒扬工作的论文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是国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承担着对人民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使命。如何把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是我们这些从事烈士褒扬事业管理者应该思考的问题。一、准确把握当前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烈士褒扬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烈士褒扬事业特别是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民众和烈士遗属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当前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建筑物是传承烈士精神的重要载体,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党的三代领导人都曾以不同形式缅怀革命先烈。2008年10月1日,中央举行了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全体在京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仪式缅怀先烈,不仅如此,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都对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做出过重要批示。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也逐步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改造。自2001年起,国家不断增加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维修改造专项补助经费。在2005年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和2006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之际,中央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改造。2009年,在迎接建国60周年之际,中央又做出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保护改造的重大决定,这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二)社会各界极大关注。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加强烈士
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逐年增多,社会各界要求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社会舆论也高度关注烈士褒扬领域。最近,民政部做过一次测试,在百度网上以“烈士”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返回结果约877万篇。2008年初,洛阳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出现问题被媒体曝光后,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几十家主流媒体都进行了深入报道,仅仅3天,新浪网上的网友留言就达到13万条。2005年民政部开始拍摄以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为载体,全面弘扬烈士精神的110集大型理论文献电视片《华夏丰碑》,这都充分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烈士褒扬领域的极大关注。(三)人民众热切期望。无论是在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烈士都是人民众心目中的英雄,烈士精神都是人民众对精神文明至高无上的追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众的精神文明追求也不断提升。每年清明期间,各地都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祭奠先烈活动,有些地方党、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干部众有组织地去烈士纪念场所祭奠先烈,有的地方领导还亲自出席纪念活动,这成为每年清明期间众文明祭扫的一个鲜明特点。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约有上亿人次或去烈士陵园参观瞻仰或上网凭吊祭奠,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四)烈士遗属迫切要求。烈士纪念建筑物是烈士遗属寄托哀思的重要载体,管理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是对烈士遗属的最大安慰。这些年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烈士遗属自行异地祭扫的情况也多了。因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许多遗属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烈士墓及相关设施破损的情况,已成为烈士遗属上访诉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另外,也有一些老同志及烈士的老战友联合给党和国家领导人写信,要求妥善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2007年在建党80周年,新四军老战士高胡同志写信给总书记,要求加强烈士纪念
建筑物的建设,强化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因此,做好烈士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其意义不仅在于褒扬烈士,满足遗属诉求,更在于维修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二、当前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各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陈列展示、烈士事迹和史料收集编撰、讲解宣传、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充分发挥了“褒扬烈士、教育众”的主体功能。但是由于我国烈士纪念建筑物大多建于建国前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现象依然较为突出,一些单位政策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陈列水平
低等问题也比较多,对烈士褒扬事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政策落实不到位。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国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管理保护的通知》,1995年民政部第2号令颁发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奠定了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政策法规体系的基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执行不力,给管理保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有的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如有的不按规定,未履行报批手续,未向社会公开和宣传而擅自施工,或擅自做主调整使用烈士陵园土地,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二)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近年来,有些管理保护单位由于内部管理不规范,责任意识淡薄,出现不少问题,被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极差。如2005年1月,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艳舞跳进泸州烈士陵园”;2007年4月,人民网报道“济南市烈士陵园竟成集市”;2009年,中国青年报大篇幅报道“湖南衡阳耒阳烈士陵园歌厅林立,娱乐项目五花八门”等等,这是对烈士的亵渎。在调研中,有的陵园由于长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陵园破损不堪,设施设备破
坏殆尽,纪念区杂草丛生,垃圾成堆,陵园内还有赌博点,参观者和围观者成,与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环境极不协调。这些问题的出现,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内部管理有问题。(三)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进行商业开发。备受众质疑的烈士陵园经营和开发问题,是1992年改革开放“胆子再大点、步子再快点”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于是许多单位在坚持“褒扬烈士、教育众”主题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走“以实业补事业”的道路。比如利用闲置土地和自身园艺技术优势,发展园艺苗圃等实业,既美化陵园环境,又筹集了部分资金用于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但是,有的地方出现了偏差,如媒体报道的烈士陵园变成菜地,周边开设歌舞厅,竟成开发商业墓地筹码等。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中央曾发通知和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保护设施范围内从事与烈士瞻仰、凭吊、褒扬无关的活动”。(四)烈士纪念建筑物破损严重,管理保护经费紧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明确了纪念设施保护所需经费由谁负责的问题。但是由于大部分烈士纪念建筑物分布在革命老区,财政困难,多数县级财政没有将管理保护经费列入预算,即使有,也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单位还是差额拨款,经费保障水平较低。由于管理保护单位是纯公益性的,大多没有收入来源,造成纪念建筑物得不到及时有效维修,破损状况十分严重,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与弘扬先进文化、培育民族精神极不相符。(五)管理保护体制不顺。由于历史原因,烈士陵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有文化局、园林局、建设部门管理的,也有属地政府管理的,还有的部分归民政,一部分归其他部门管理。如广东省24个省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中,民政部门管理17个,园林部门管理5个,属地政府管理2个,这种多头管理极不利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
工作的长远发展。(六)陈列展示水平较低。我国的烈士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工作起步较晚,尽管经过多年艰苦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烈士实物资料为基础的融教育性、科学性、艺术性于一体,具有鲜明褒扬烈士特征的纪念建筑物陈列展示体系,但总体上讲水平不是很高,不少单位的陈列设计单一雷同、形式老套陈旧、内容简单粗糙、气氛呆板沉闷,缺乏科学性、艺术性,吸引力、感染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烈士褒扬事业的发展。三、对策及建议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根据民政部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要求,借鉴我们对广西、湖南考察的经验,提出五点对策和建议。(一)把纪念设施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是一项政治鲜明、政策性强的特殊工作。管理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是党和政府的重任,是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也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管理,保护好烈士纪念建筑物,不断推动管理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管理保护水平,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纪念建筑物“褒扬烈士、教育众”的主体功能;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管理保护工作的新思路。(二)把烈士精神传承好。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一项社会工程,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
护单位,在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过程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的排头兵,要在深入开展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有所作为。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收集,尽可能的还原和丰富烈士生活、战斗和献身的事迹;要加强保护有效利用,充分发挥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教育作用;要加强烈士事迹编撰和宣传,尽可能的收集烈士英名和事迹资料,多推出一批弘扬烈士精神的文学、影
纪念英烈的留言视作品;要协调配合党史、军史编写和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三)把纪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烈士纪念活动,是铭记先烈、弘扬先烈精神的重要途径。对此,我们应积极行动起来,把开展烈士纪念活动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把活动开展好。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周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驻军部队等开展共建活动,积极联合他们开展一些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弘扬烈士精神活动。(四)把国家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的政策用好。一是要广泛宣传争取政策投入。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品牌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部门对陵园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重要作用的认识。树立全社会关心陵园发展、支持陵园建设人人有责的思想;二是落实政策,争取资金投入。要把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保护的通知》(民[1986]优33号)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不断增加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资金投入;三是用足政策,争取项目经费,充分利用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争取项目经费。(五)把陈列展示策划好。陈展工作是向广大人民众真实展现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手段。做好陈列展示工作是发挥烈士纪念建筑物主体功能的重要方面。要不断充实陈展内容、创新陈展手段、改革陈展方式。要在大纲撰写、形式设计、实物制作、展品布置等环节上加强研究,积极借鉴国内外著名纪念设施的布展经验和展出方式,努力实现陈展手段从过去文字与图片简单拼凑向声光电化、建筑新材料、美术新工艺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多功能组合转变,陈展体例由过去的版面为主的单一式向版面、橱窗、专用道具相结合的复合式转变,陈展结构由过去的单层平面向多视角总体化转变,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
重视对烈士事迹的讲解宣传工作,挖掘史料资源,加强讲解培训,实现讲解和宣传、历史和现实、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发挥好讲解员连接烈士纪念建筑物与人民众的纽带作用,把陈展工作做成亮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