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1.09.30
∙科创板交易细则【文 号】上证函〔2021〕1658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5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上证函〔2021〕165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利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做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推动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顺利开展,建立更为清晰、简明的业务指南体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5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现予以发布,并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的相关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www.sse)“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5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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