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审判流程
中国法院审判流程一般分为三部分:立案审查、审理和宣判
一、立案审查阶段:
1、一方提起民事诉讼或抗诉,向法院提交书面文书,申请立案;
2、受理法院按程序对诉讼请求进行审查;
3、经审查有理由相信,案件应被立案,法院可以受理案件;
4、如不予受理案件,法院可以通知一方限期改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二、审理阶段:
1、法院组成合议庭;
2、当事人权利义务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申述、交换意见和辩论;
3、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收集证据、确定事实;
4、可以发出裁定,也可以发出判决,二者分别可以单独宣判;
三、宣判阶段:
庭审程序
1、法院可以发出宣判书撤销、确认、更正等;
2、宣判书应当记载法庭认为的案件事实、审理结论和案件的结果;
3、宣判书一经发出,即视为司法判决;
4、宣判书于发出之日起即可生效,当事人应当如法执行;
5、若当事人不服宣判,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