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民事案件在法院的流程包括:1) 立案庭立案2) 立案庭通知各庭室内勤领取卷宗材料3) 内勤将卷宗材料移交承办人4) 登记当事人5) 安排调查日期、通知当事人6) 法庭调查或开庭调查7) 合议8) 制作裁判文书9) 送达裁判文书10) 网上报结11) 补充卷宗材料。
  民事案件一般是我们遇到的最多的案件类型,民事案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需要了解民事案件的法律知识,这样可以帮助我们用法律的手段危害自己的正当权利。那么▲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
  ▲一、民事案件办案流程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庭审程序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判(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承办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缴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回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但是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基本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判
  维持原判
  改判
  发回重审
  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递交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民事案件办案流程。在办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要遵循这些流程规定,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如果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提起上诉。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葫芦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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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