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数,为大于0的整数,也是正数与整数的交集。正整数又可分为质数,1和合数。负整数是在自然数前面加上负号(一)所得的数。例如,一1、一2、一3、一38……都是负整数,负整数是小于0的整数。
正整数性质
算术基本定理
自然数是什么正整数的唯一分解定理:又称为算术基本定理。
即:每个大于1的自然数均可写为若干个质数的幂的积,而且这些素因子按大
小排列之后,写法是唯一的。
离散不等式
若X,N∈N*,则X>N等价于X≥N+1。
负整数性质
负整数是小于0的整数;
负整数与负整数的和仍为负整数;
负整数与负整数的积为正整数;
负整数存在最大值-1,不存在最小值;
负整数在实数范围不能开平方,不能开偶数次方,但是可以开奇数次方;
负整数在虚数范围内可以进行开方运算,i*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