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眼睛十级伤残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眼睛十级伤残标准如下:
1级:失去一只眼睛或仅能识别大字
2级:失去一只眼睛和丧失了对另一只眼睛视力的控制能力,或者仅保留微弱的光感,不能辨认大字。
3级:失去之前双眼视力比较好的一只眼睛且退出眼球,留下了一只残留的眼球和极低的光感,或者双眼视力都无法识别大字。
4级:双眼视力均在0.02以下,但仍有光感。
5级:双眼视力均在0.05以下,但能辨认大字。
6级:双眼视力均在0.1以下,但能辨认口形。
7级:双眼视力均在0.2以下,但能辨认脸形。
8级:双眼视力均在0.5以下,但能辨认手形。
9级:双眼视力均在1.0以下,但能辨认颜。
10级:双眼视力均在1.5以下,但仍有明显视觉能力。
十级伤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