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学习提纲
1. 哈尔滨商业大学校训是什么?
求真至善 修德允能
2. 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内容是什么?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八)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3. 新生入学多久取得学籍?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录取资格和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规定者,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取消其学籍。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4. 请假与考勤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请假期限为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准假;请假期限为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院主管领导准假;请假期限为一周以上二周以内的,由学院领导批准;请假期限超过二周的,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批准备案;请假期限达到本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到招生就业处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病假需附学校指定医院和学校医务部门诊断书;事假需附相应证明。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校销假。
5.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应以学科门类为基础,原则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可以互转,工学、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可以互转。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 经学校认定,学生在某些方面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 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 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其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 学校根据国家人才培养的需要或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五) 无单科不及格、平均分在80分以上,一年级学习结束后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6. 办理学籍异动的流程是什么?
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注销学籍等。学生首先需要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工作
部(处)网站下载相关异动情况的申请表并填写本人信息→学生到所在学院办理审批意见→学生到学籍管理科送交申请表→学籍管理科进行审核→招生就业处长审批→学生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学籍管理科开具学籍异动证明。
7. 何种情况可以申请学籍信息更改?如何更改?
学生学籍信息原则上以教育部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及各省招生办录取数据为准,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学籍信息和数据。对于确因招生工作失误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学籍信息错误以及学生申请需要更改的,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学生学籍信息的校正与更改必须由学校定期汇总后统一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学生的个人申请。信息更改必须在新生信息查询、新生注册和学年注册期间完成,学历注册后,不予受理。
信息更改类别:
(一)姓名变更或身份证号升位(区位变更),需学生本人提供市(地)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将加盖公章的录取三联单复印件、高考报名表、佐证材料和学校文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出生年月日变更和跨省份身份证号变更,一律不予受理。确因高考报名时信息填报有误的,向省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由省招生部门报教育部批准修正。
(三)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同时变更。
8.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休学:
(一) 因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休养时间累计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 在学期内因请病假而缺课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三) 因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四) 因家庭发生某种特殊事件并确认而不能继续完成学业的;
(五)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9. 休学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可以半年为期),因病休学须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一年,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10. 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11. 何时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两周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不按规定日期办理复学手续者,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12. 学生什么情况应予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 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未能达到本学期应修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含补考通过学分)的三分之一的;或逐学年累计(休学时间除外)所获得学分未能达到逐学年累计应修得规定学分的二分之一的;
(二)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开学后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复学申请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 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 未按时注册(两周内)且无正当理由的;
(六) 本人申请退学的。
13. 学生如何办理在籍证明?
学生首先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在籍(在读)证明》样表并填好,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即可,如需加盖校学籍管理章到学籍管理科办理。
14. 校本科生奖学金奖项及获奖金额是如何设定的?
奖项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获奖金额分别为800元、400元、300元、150元、300-500元。
15. 单项奖学金的获得标准是什么?
单科成绩均在60分(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单项奖学金:
(一) 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第一标注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核心期刊类型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指定),或取得发明创造成果;
(二) 参加由教育部等各部、委组织的相关项目竞赛并获得荣誉与奖励的;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等。
(三) 能创造性地学习,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在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四) 其他学校认为可以获得此奖项的学生。
16. 单项奖学金和其他奖项是否可以兼得?
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单项及其他等级奖学金。
17. 校本科生奖学金何时评定?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发放一次。
18. 优秀毕业生何时评定?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大四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
19.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受到公安和司法部门处罚的给予何种处分?
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 被判处以徒刑、拘役、劳动教养、刑事拘留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 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部门警告或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0. 纪律处分有哪些种类?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21. 学生旷课有何纪律处分?
学生旷课(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视其情节,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一) 达12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 达24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六级考试流程 (三) 达36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 达48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 达60学时(含60学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
连续旷课一周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2. 学生有何种情形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情节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23. 考试中何种情况认定为违纪,受到何种纪律处分?
考试过程中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按违纪论处,取消违纪者当次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并根据违纪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一) 不按规定将书籍、笔记、资料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物品放在指定地点者;
(二) 不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干扰监考工作,威胁监考人员者;
(三) 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而擅自进出考场者;
(四) 擅自将试题册、答题纸带出考场者;
(五)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者。
24. 考试中何种情况认定为作弊,受到何种纪律处分?
考试过程中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按作弊论处,取消作弊者当次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并根据违纪情节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学士学位:
(一) 在考试过程中为他人提供或获取他人的答题信息者;
(二) 闭卷考试中翻看书籍、笔记、资料或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开卷考试中传递书籍、笔记或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者;
(三) 考试试卷雷同者;
(四) 考试中查看手机、电子辞典等电子通讯(记忆功能)工具者。
25. 考试中何种情况认定为,受到何种纪律处分?
考试过程中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按论处,对者根据违纪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纪律处分,取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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