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指导意见》的精神,本着导师自愿的原则,采取“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占导师招生指标。现就具体申请、审核、考核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文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及导师意愿开展“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具体能够招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名单,请参见9月份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2019年文学院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备注信息,考生需在“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2. 文学院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资格要求与学校一致,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拨指导意见》第五点,申请条件如下:
(1)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要求:
A.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b、TOEFL六级考试流程成绩90分及以上;
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d、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e、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B. 外语语种为小语种(德语、法语、俄语、日语)的考生,日语要求日语能力测试N1合格,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其他语种的外语水平由申文学院另行审核。
(3)培养类别: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
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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