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的重要途径。对我国教育机会均等、科教兴国战略等国家目标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的纯信用贷款,本文拟对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现状和风险进行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对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有效的借鉴和支持。
关键词:助学贷款 信用风险 措施。
1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现状。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于1999年,大规模推行于2000年。申请总额度的上限为每生每年6000元,申请人数的比例不能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0%。国家助学贷款受到贫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近年学费上涨非常明显。目前在一线城市大学生每年的学费负担已经在5000元以上,二线城市的大学生学费也在4000元以上。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高校后勤社会化产业化、CPI的自然增长等因素也使学生的生活成本用在急速上升。对许多贫困家庭来说,上大学成了不可成受的负担,许多家庭贫困的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得到了帮助,顺利完成了学业,实现了教育机会均等,助学贷款在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实际问题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2003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期,调查标明,学生毕业后能主动提供毕业去向并还款得只占应还款学生的50%,2005年大学生的不良贷款率为12.88%,2006年则高达28%,如此高的不良还贷率,给发放贷款的银行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并且助学贷款是无担保、无质押、无抵押的“三无”贷款,即使学生违约,银行也很难有具体的方法来规避风险。结果导致很多银行不愿意发放助学贷款。甚至有些银行在开展助学贷款业务时,只针对211或者重点院校开展,因为此类院校学生毕业后收入相对较高,偿还能力比较有保证,而对学历层次或影响力较低的院校则少发或不发的原则,以避免不良贷款的比例。
2助学贷款信用风险分析。
现阶段,在我国的个人信用意识缺乏,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制度还未完善的情况下,银行开办此项业务面临相当大的信用风险。
助学贷款信用风险已成为银行在开办助学贷款业务中面临的最主要的经营风险。
助学贷款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的特点。
(1)还款情况不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借款学生现阶段没有支付能力而且未来还款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发放的,也就是说贷款对象未来还款能力不确定,贷款期限较长,银行资金收回周期长,助学贷款的归还受制于借款学生
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而目前大学毕业生的收入状况并不稳定,
面对日益高涨的生活成本和就业成本,许多贫困生毕业后因就业困难或就业出境不佳而根本无力偿还贷款,大学生整体就业质量的不佳导致贷款学生还贷能力不足;而学生对信用意识的淡薄,信用约束机制的缺失则更加加剧了学生违约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了银行的风险。
(2)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无质押、纯粹的信用贷款,此项业务因为社会效应和政策因素导致在执行的时候不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来执行,面对违约风险较大的贫困学生,银行没有很有效的方式来规避违约的发生。结果就会形成银行的收益与所承担风险的不对称。银行也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降低不良贷款比率、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是银行得以生存的前提。助学贷款一旦发生呆坏账,银行收回贷款的成本要远远大于贷款本金。这就会挫伤银行的放贷积极性。银行没有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动力,随着银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银行出于对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则肯定会依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就会想办法规避风险,就有可能会逐渐降低助学贷款的规模甚至不提供助学贷款,会给助学贷款带来非常负面的影响。
3高校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对策分析。
(1)强化学生信用意识,加强诚信道德教育。
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控制离不开学生的诚信意识,通过诚信教育。加强和巩固大学生的诚信观念,建立道德层面的保障。贫困生凭借自己的信用申请助学贷款,进行智力投资,工作以后用劳动收入再偿还贷款,有利于培养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使国家助学贷款变成诚信贷款。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规范的情况下,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学生积极主动按期还款,使国家助学贷款变成诚信贷款。可以说,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是从根本上解决助学贷款诚信危机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诚实守信道德教育,强化学生的信用意识,让学生积极主动配合银行办理好有关贷款还款手续,可以说,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水平是解决助学贷款信用风险问题的治本之策。
增加信用意识还要利用好国家个人信用系统的威慑力,使学生充分了解到国家个人信用系统的作用和效用,许多学生违约是因为不了解个人信用系统的范围,以为贷一个银行的款在另一个银行不受影响,实际上个人信用系统是由人行管理的,涵盖所有银行的,任何和银行发生的业务关系在个人信用记录上都能查到,因此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可以有效的增加学生的信用意识,提高学生的还贷意识。
(2)提高贷款学生就业质量
,增加借款学生毕业后收入。
许多学生有贷不还的原因确实是因为无力偿还,据四川省农行统计,大学毕业生未按期还贷率为56%,而其中的45%则是因为就业困难带来还贷能力不足导致的,许多学生因为收入不稳定,无积蓄等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导致无力偿还贷款,为此,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为学生按期还款提供了最直接的支持和帮助,但这个工作需要社会、学校、个人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将此项工作做好。
(3)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与助学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助学贷款工作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从而为助学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以及后期贷款的有效偿还提供有利的法律保障,使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还款付息等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能强化借款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觉偿还借款的约束机制。而有效的助学贷款失信惩戒机制可以提高借款学生的失信成本使其违约损失远远超过违约收益,从而迫使借款学生不敢失信违约。另外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灵活制定还款方案,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贷款和还款方式,也可以对提前还贷的学生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体系的健全和可以使助学贷款政策整个过程能够更加顺畅的实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4)提高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比例。
生源地助学贷款,就是由学生家庭籍贯所在地金融机构直接将贷款发放给贫困学生家庭的贷款,此类贷款由于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对贷款家庭的情况和信息更容易了解,比较有利于贷后管理及贷款追缴工作;以家庭为对象的贷款在承担风险及偿还能力上要比以个人为对象的要更加有力一些,同时也避免了在学校贷款学生毕业后失去联系而导致无法催款的风险。这一模式有利于发挥生源地金融机构(相对
于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对贷款学生家庭情况的信息优势以及在贷后跟踪、催缴贷款等方面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对整体贷款系统的稳定及风险的降低提供了比较有效的帮助。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