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面临问题与对策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既有效的弥补了市场机制缺陷,又充分发挥了政府调控、示范引导和中介服务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不断加大,现行农发行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13显凸现,制约了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农发行改革,推动农发行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发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发行业务发展现状
2004年以来,农发行进人了业务转轨与扩展阶段,开始逐步向全面市场化过渡。农发行在单一政策性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发展了准政策性贷款业务及商业性贷款业务,业务范围从粮棉流通领域,逐步扩展到全面支持粮棉生产、流通和加工领域,甚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小企业等领域,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逐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的“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农发行的信贷总量快速扩大。2004年末,农发行贷款余额为7189.84亿元,2010年末增加到16710.65亿元,
发行全力做好粮棉油收储信贷工作,2005-2010年,累计投放粮棉油收购贷款18275亿元,每年支持收购的粮食占商品量的60%左右、棉花占总产量的50%左右;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2007年业务开办以来,三年时间贷款余额达4682亿元,年均增长120%;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20o5—2010年累放贷款4968亿元,支持龙头和加工企业7673个,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业整体经济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自信贷业务领域放宽以来,农发行的经营业绩实现了重大跨越,营利能力不断提高,经营利润大幅增长。2004年其经营利润为24亿元,2010年达到209.6亿元,增长了7.7倍,6年累计实现经营利润848.04亿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44.9亿元,成本收入比28.1%,保持同业较低水平。经营业绩的日益提高,说明农发行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
二、农发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农发行的支农作用逐渐增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但在发展中尚存部分问题,制约着农发行的可持续发展和支农功能的充分发挥。
1.业务职能定位模糊,法律依据缺失。2004年以后,农发行陆续获准办理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等商业性贷款,商业性贷款比重逐年扩大,商业性职能在不断加强,但政策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未有明显改观。长期以来,农发行一直没有建立对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
农行营业时间
发行自成立后,关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立法至今没有提上日程,目前尚无专司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不能完全概括和解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性质和定位问题,其经营范围、运行机制和违规处罚等一直游离于专门立法之外,制约着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健康发展。
2.筹资机制不健全,资金可持续发展不足。首先,农发行成立时资本金不充足,直到目前农发行的资
本充足率仍不足7%,没有达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8%的标准。其次,农发行的筹资方式相对狭窄,主要依靠中央银行借款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而这两项资金来源成本都比较高,且呈现出“一减一增”态势。2004年起,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调控需要,要求农发行每年净归还再贷款400亿元,到2010年净归还再贷款2800亿元,人民银行再贷款的可依赖程度逐步弱化。发债筹资受银行间市场波动影响和规模制约,对农发行资金来源稳定性和资金成本控制造成的影响日趋显著,且金融债券的期限也大都在五年以下,所占比重达到了95%左右,这与农发行贷款运用的长期性存在矛盾。再次,近几年农发行发展营销其他存款组织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严重制约着农发行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发挥。
3.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管理水平滞后。随着农发行业务范围的不断调整与扩大,其信贷风险出现转变,风险范围加大。由粮油流
业性贷款风险为主。但目前的风险防控机制还不适应需要,信贷管理制度尚不完善,风险管理水平滞后。尤其在商业信贷业务方面,农发行还没有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适应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类业务特点的风险预警体系尚不健全,贷后管理相对薄弱。同时缺乏适合不同类型企业需要的风险管理模式,不适应业务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4.运行机制不合理,运行效率不高。相比商业银行,农发行在运行机制上存在许多不合理性因素,影响了农发行运行效率。一是分支机构布局不合理,支农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农发行的机构末端大都终止于县(市),难以与乡镇及以下行政区域的农户发生联系。随着业务的发展变化,营业机构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的地方有机构但业务严重萎缩,有的地方金融需求旺盛但服务跟不上。二是缺乏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严重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员工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也难以适应新业务发展需要。这一问题在基层支行表现的更为突出,不少老员工严重缺乏商业性信贷风险控制经验和管理技术,难以适应新业务发展需要。
三、农发行运行中应坚持的原则
农发行必须坚持政策性办行原则。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农村资金的短缺、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决定了农业政策性金融是不可或缺的。国际经验也表明,
政策性银行的办行方向,通过政策性信贷活动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图,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和扶持“三农”的政策目标。农发行必须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根据国发[1994]25号《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因此在强调农发行政策性的同时,不能否认其金融机构属性,其本质仍然是银行,其资金使用是有偿的,要实现农发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只有遵循市场规律和银行规律,才能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强化银行风险意识,规避信贷风险,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加快我国农发行改革发展的对策建议
1.明确职能定位,界定业务范围。农发行改革的职能定位应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标,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目前实现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
金融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应成为农发行改革的立足点。首先农发行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不应该相互排斥,其商业性业务必须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比例之内,不能因拓展商业性业务而削弱政策性职能的有效发挥。其次农发行应与其他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形成良性互补而非竞争关系,凡是商业银行能够并且愿意进入的农业优质领域,农发行应让商业银行介入;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涉及或者是不能充分涉及的相对弱质的农业领域,农发行应大力提供金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