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怎么交
关于农村养老,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运行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所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体现出来。下面为大家带来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怎么交,快来看看吧。
(一)申报
参保人应到当地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报,选择补缴类型:
1、一般补缴:按年度补缴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一次性补缴: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时,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整年)的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程序
1、服务中心对补缴申报进行审核,符合补缴要求的,在农保系统中录入补缴申报信息,打印《上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由参保人签字、盖章或留指纹确认,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后,交参保人,同时报区县农保中心备案。
2、通知个人缴费资金收缴环节进行补缴资金收缴。
集体补助缴费申报
(一)申报
为本年度或上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给予补助(资助)的集体组织应到所在地的服务中心或区县农保中心办理集体补助缴费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申报清单》(以下简称《集体补助申报清单》);
2、有条件的,应提供《集体补助申报清单》的电子文本;
3、村集体给予参保人缴费补助的,需提交村(居)民会议形成的,村(居)民委员会签署的有关决议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养老保险补缴1、服务中心(区县农保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将《集体补助申报清单》有关信息录入(导入)农保系统。定期匹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生成《上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通知书》(以下简称《缴费通知书》),交参保人。
什么是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某某某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某某某策措施相配套,由某某某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关于保险对象退出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民办函[1994]39号)规定退出保险可分为正常退出保险和非正常退出保险。因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退出保险者,为正常退出保险: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2、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参保对象死亡后,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以上情况之外的退保者,为非正常退出保险。
办理退出保险的手续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按民某某某部[1994]39号文件精神,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
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