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交工伤保险的情况说明
1.    补缴综合保险的状况说明书怎样写
一个月只能做一次补缴!
一、强制补缴材料:
1. 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补缴明细表【审计补缴或责令补缴的状况】
2. 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仲裁或法院判决补缴的状况】
3. 劳动局保险科补缴审批证明(补缴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的;补缴保险时女满43、男满53岁的;农转工补缴1999年6月以前的)
4. 补缴申请说明(无固定格式,说明状况即可,非必需,但是可以省一些说明的麻烦)
5. 补缴期间员工退职相关证明(如工资条首、中、尾三月复印件)
6. 报表:《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2份),《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5份)
7. 补缴申请说明须社保审批。当日现金或支票或托收缴费;
二、由于用人单位缘由,补缴社会保险的,需供应以下材料:
1. 由用人单位写出的补缴申请(需明确注明补缴时间,存在的劳动关系未缴费缘由)一式三份
2. 工资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头、中、尾三个月)
3.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职工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职工人事档案(档案退职介、人才、街道的凭我科引见信提阅)(此条可以忽视
6. 职工个人写的简历
7.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填写《xxx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一式三份(去社保中心领)
9. 报表:《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2份),《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5份)
10. 补缴申请说明须社保审批。当日现金或支票或托收缴费;
其他说明:
1、现在社保中心对补缴的审核越来越严格,所需材料也越来越简单。现在又需要个人写的补缴申请、以及个人写的工作简历,甚至工资证明也由工资条复印件提高到财务记账凭证,不晓得以后还会不会添加别的材料,社保真是烦死人。医保补缴3月以上需到劳动局保险科审批,养老等补缴也需审批,由于我们的补缴大多是由于现实劳动关系,所以一般需供应说明及工资条首、中、尾三月复印件。
2、养老保险补缴根据183号令和京劳社养发[2007]21号文规定计算,2005年缴费年度(含)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再变更;补缴工资基数要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来计算缴费额。个人部分仍按当时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担当。此特别计算方法仅限于补缴养老保险,肯定留意!
3、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详细方法》的通知(京
劳社养发[2007]21号)文件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缘由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时,以其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
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例如,需补缴的劳动者2005年的工资基数为16701元2007年4月补缴,本市2006、2004年社会平均工资分别为36097元和28348元。那么,补缴200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为:16701*36097/28348=21266.26。以此为基数乘以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之和28%,那么,假如补2005年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共应领取5954.55(21266.26*28%)。个人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乘以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担当。本人应担当的费用为16701*8%=1336.08元;单位应担当的费用为5954.55-1336.08=4618.47元。盼望能帮到您
养老保险补缴2.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现把状况说明如下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要等劳动力量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损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别状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假如经过医治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量的,应当申请劳动力量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力量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次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3.    给公司财务写补交员工医疗保险的状况说明怎样写
根据以下模板来写就好了。
自动放弃社保金缴纳申请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在充分了解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清晰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在不缴纳社会保险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仍旧打算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缘由:由于本人打算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与社保,或者参与农村新型合作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者其他保险,不需要
********(公司全称)办理社保。
因而形成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一律由本人担当,与********(公司全称)无关。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4.    关于工伤保险,补病历
不能,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员工初次诊断病例的,没有的话是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损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别状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依据属地准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