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有哪些
⼴东省补缴养⽼保险新政策⼴东省补缴养⽼保险费须知对省直单位应参保⽽未参保等原因,可申请补缴养⽼保险费。⼀、所需资料(⼀)《补缴保险费申报表》(⼀式两份)。(⼆)单位申请报告。(三)根据申请补缴的时间,提供相应时期的招⼯表或转正定级等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东省补缴养⽼保险新政策居民养⽼保险新政策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2020年⼴东省补缴养⽼保险新政策居民养⽼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东省补缴养⽼保险费须知
对省直单位应参保⽽未参保等原因,可申请补缴养⽼保险费。
⼀、所需资料
(⼀)《补缴保险费申报表》(⼀式两份)。
(⼆)单位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补缴(三)根据申请补缴的时间,提供相应时期的招⼯表或转正定级表或调函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申请补缴的时间,提供相应时间实际⼯资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资表、⼯资签收单等。因客观原因⽆法提供当时的⼯资收⼊有效证明材料的,2007年6⽉底前以当年所在市上年度职⼯⽉平均⼯资作为缴费⼯资基数,2007年7⽉后以全省在岗职⼯⽉平均⼯资为基数。
(五)我局稽核部或综合调研部认定应补缴的⽂书原件和复印件。
12⽉之后不再接受补缴
⼴州市原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办法在8⽉出台,允许到60岁时补缴未达到规定年限,但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到60岁时如果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般为15年),则⾸先要求延长缴费,逐⽉缴费⾄65岁,到65岁才允许将不⾜的年限⼀次性补缴,然后享受养⽼待遇。
为了解决原办法与省规定的衔接问题,新办法特意设置了1年过渡期,对于8⽉⾄12⽉(新办法实施当⽉)未参保缴费的年限,参保⼈可以在12⽉前补缴完毕,逾期不再接受补缴。
12⽉前可提⾼原缴费标准
对于8⽉⾄12⽉期间领取养⽼⾦的参保⼈,可在12⽉前⼀次性提⾼原缴费标准(个⼈最⾼130元/⽉,集体最⾼60元/⽉),并对应给予政府补贴差额。通过这种做法给予该段时间领取养⽼⾦参保⼈⼀次机会,获取最⾼21600元政府补贴,提⾼养⽼⾦待遇⽔平。
此外,为做好原城镇⽼年居民参保⼈与新办法政策上的衔接,在新办法中设置了1年过渡期。规定对领取原城镇⽼年居民养⽼⾦的参保⼈,有两个选择,⼀是按照原城镇⽼年居民养⽼保险办法继续缴费并领取470元/⽉养⽼⾦,另⼀个选择是可以转按城乡居保办法的标准⼀次性缴费15年并享受城乡居保养⽼⾦,但需在12⽉前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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