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范本
2008年05月23日 14:50:30
附件1                                            申报项目代码: 02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
        申报项目类别:      民间文学               
        申报项目名称: 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
        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云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印制
年  月  日
一、基本信息
   
云南省
项目名称
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
通讯地址
   
   
   
《阿诗玛》流传在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彝族自治县位于滇东南,是昆明市的远郊区,离昆明仅70余公里。全县面积1717平方公里,人口230548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9405人,占总人口的34.44%,而少数民族人口中彝族人口77519人,占总人口的33.62%。这里海拔1600—2000米,为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石林风景名胜区是最具代表性的,它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世界地质公园,被誉为世界喀斯特地貌的精华、世界喀斯特地貌博物馆。石林喀斯特地貌有柱状石林、剑状石林、石林洼地、石林岭脊等,或突兀于广阔的石芽原野;或残留于山脊;或藏于林间;或立于湖泊洼地……,变化万千,展现出一幅幅美妙的景观。石峰、石柱、石芽形态各异,状人拟物,惟妙惟肖,许多已被当地撒尼人予以形象的称谓。如“阿诗玛”石峰,形似撒尼传说中的美神阿诗玛,头戴包头、身背背篓、亭亭玉立、昂首远眺。当地的气候为典型的亚热带高原干湿季风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干湿分明”的特点。每年5月至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88%,境内平均湿度70%,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次主导风为南风。县境内有324国道,昆(明)——石(林)和石(林)——曲(靖)高速公路、九(乡)——石(林)——阿(庐古洞)旅游专线、昆(明)——河(口)公路、还有南(宁)——昆(明)铁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发达。古代这里是广西、贵州进入昆明的重要交通要塞,为滇黔、滇桂的古驿道交汇处。
一、    目说明
类  别
民间文学
代  码
02
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流传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撒尼彝区的村村寨寨,根据地理位置、土语及服饰的差异,《阿诗玛》的风格可分为南北两个流派:南部流派分布在圭山乡、亩竹箐乡、尾则乡;北部流派分布在北大村乡、西街口乡、石林镇。两个流派的《阿诗玛》大同小异。
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源远流长。关于《阿诗玛》的起源时间,学界看法不一,有研究者认为其萌发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时期,形成于封建社会时期,跨越了若干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用撒尼彝语创作并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一代又一代地流传至今。由于千百年来都用撒尼语传播,直到近现代,外界才知道《阿诗玛》的存在。十九世纪末法国学者保禄·维亚尔把《阿诗玛》译成法文在国外发表,是有关《阿诗玛》的最早介绍。但这篇文章当时并没译介成中文、英文,所以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中国学者选译《阿诗玛》片断,在地方刊物上发表,才引起了世人对《阿诗玛》的关注。云南省委宣传部组成了云南人民文工团圭山工作组深入撒尼彝区对《阿诗玛》进行专题调查,在不同的撒尼村寨搜集了22份异文原始资料,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汉译整理本并公开发表。黄铁、杨知勇、刘绮、公刘汉译整理本在《云南日报》连载后,于1954年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轰动了中国文坛,国内许多报纸、期刊相继转载。多家出版社出版了《阿诗玛》单行本。六十年代初作协昆明分会又在整理本的基础上作了重新整理。八十年代著名的民间文艺家马学良教授根据金国库毕摩彝文手抄本,用彝文、国际音标注音,汉文直译、汉文意译四行体的形式公开出版了《阿诗玛》科学版本。九十年代初部分撒尼学者用彝文手抄本和彝语口传本的4种版本进行校勘,出版了彝汉文对照本《阿诗玛》。1964年,阿诗玛被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搬上了银幕,阿诗玛遂成为家喻户晓的彝族女性美好形象。另外,我国电影以及京剧、滇剧、歌剧、舞剧、撒尼剧等艺术剧种也将《阿诗玛》加以改编,从不同的角度共同演绎《阿诗玛》,使《阿诗玛》更加广为流传、妇孺皆知。《阿诗玛》汉文整理本发表后,在国外也受到重视,目前已有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俄文、日文、韩国文等多种语言版本在海外流传,日本还把《阿诗玛》改编成广播剧、歌舞剧、儿童剧等。本世纪初,石林县组织学者收集已发表的《阿诗玛》各种版本、学术论文及其相关资料,出版了一套“阿诗玛文化丛书”。2004年石林县与中央民族大学在阿诗玛故乡联合主办召开了“阿诗玛国际学术研讨会”,国内外学者共同研讨阿诗玛文化。
目前,民间叙事长诗《阿诗玛》作为人们公认的中国民间文学优秀作品已被编进高等院校“民间文学”教科书。权威性辞书《辞海》及《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也收入了《阿诗玛》条目。
 
《阿诗玛》的原生形态是用撒尼彝语创作的,在民间也是用撒尼语来传唱的。作品以主人公“阿诗玛”为主线,用诗体语言,以叙事方式来讲述故事。“阿诗玛”从小热爱劳动、热爱学习,得到父母和众乡亲的宠爱。青年“阿诗玛”美名扬四方,前往提亲的人络绎不绝,有钱有势的“热布巴拉”之子对“阿诗玛”垂涎三尺,派媒人去提亲,媒人花言巧语,软硬兼施,在金钱和财富面前“阿诗玛”不为所动;在强大黑暗势力面前,“阿诗玛”不为所屈。在“热布巴拉”抢婚过程中“阿诗玛”与对方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抗争。“阿诗玛”的哥哥“阿黑”在远方放羊,预感家中发生不祥,连夜赶回家后得知妹妹被人抢走,旋去追赶。在“热布巴拉”家门口,“阿黑”与“热布巴拉”家斗智斗勇,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单匹马的“阿黑”战胜了不可一世的“热布巴拉”。“阿黑”带着“阿诗玛”走在回家的路上,代表神魔的“小蜜蜂”诱骗“阿黑”兄妹到它所居的岩洞休息,不料,崖神把“阿诗玛”牢牢地粘在崖壁上。尽管“阿黑”使尽浑身解数,最后还是没能救出“阿诗玛”。曾经战胜代表封建势力的“热布巴拉”的阿黑兄妹最后成了神权的牺牲品。不甘心失败的“阿诗玛”变成了山中的“回声”,变成石林丛中的“石峰”,把美丽留给了人间,与日月同辉、与山河共存、与人民同在。整个叙事诗象征胜利属于人民,表示光明终将代替黑暗、善美终将代替丑恶、自由终将代替压迫。
相及
关制
器品
具等
1.伴奏乐器
《阿诗玛》可以清唱,也可以用乐器伴奏演唱;有的是演唱者边唱边奏,也有的是演唱者演唱,多名乐手用乐器伴奏。用于伴奏的乐器有:
月琴:彝语称“抢婆”,较汉族月琴薄、轻。设11或12个品位。琴面绘有草木图案。过去弹奏时不用弹片,直接用手指弹拨。
小三弦:与汉族小三弦相比,音桶较长,制作粗犷。
三胡:撒尼人特有的乐器,形状像汉族的南胡。有3个耳子,3根弦索。弓弦分二股串于三根弦索之间。演奏时,每拉弓弦必动中弦。发声有两把二胡的效果。
竹笛:分大、中、小,即高、中、低音三种。无笛膜孔。有6个按孔和1个吹孔。
篾口弦:用竹制作。长约12厘米,宽2厘米。在上面划出一片固定的,在右部穿一根线,吹奏时,口吹,左手扶弦,右手拉线。
吹树叶:常用“培批树”吹曲调。有柔性、薄、光滑的叶子都可用来吹奏。
这些乐器可以单独伴奏,也可以联合伴奏。
2.祭祀仪式时,祭师毕摩使用的道具
撒尼人举行求子祭祀仪式时,祭师毕摩配以道具表演《阿诗玛》中“阿黑”射箭段落,为祭祀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3,彝文记录文本、毕摩经书手抄本,是纪录《阿诗玛》的宝贵文献。
4,石林世界地质公园的阿诗玛石,被看作是阿诗玛的化身。
5,撒尼女性花包头服饰,被看作是阿诗玛的传承
《阿诗玛》有重大影响的代表性歌手有:
1,圭山乡老海宜村金显,男,生于1924年,由父亲金国富传予,金国富又由著名毕摩金国库传授,金国库又由其父传授,再上已无法追述,但该流派根祖源于“舍波村长下巴”。
2,西街口乡寨黑村毕华玉,男,毕摩,生于1952年,属于毕摩调演唱法,由父亲毕朝庭传授,毕朝庭又由其父毕小三传授,再上已无法追述。
3,尾则乡宜政村王玉芳,女,生于1943年,没有专门拜过师,听过多位歌手演唱后自学而得。
4,北大村乡老挖村毕凤林,男,生于1921年。属于毕摩调演唱法,以父传子的方式,到毕凤林已有九代。
三、项目论证
1.《阿诗玛》是撒尼人民千锤百炼而流传下来的集体创作的结晶,具有广泛的众性和民间传承性。《阿诗玛》流水似地在撒尼人民的口头中一代又一代地流传至今,是一支永远也唱不完的歌。在长期的口头流传过程中,每一位撒尼人都是歌手,大家在劳动中传唱,在生活中传唱,形成多种版本、大同小异的《阿诗玛》。一般来说,毕摩在婚嫁、祭祀、葬仪等活动中有较为规范的唱法。
2.《阿诗玛》塑造出撒尼人的象征形象。在撒尼人长期的口头传说中,既刻画了民族英雄人物——强悍、勇敢、智慧的阿黑,又刻画了民族的美神——善良、勤劳、美丽的阿诗玛,表现出撒尼人“断得弯不得”的民族性格和精神。撒尼姑娘们讲:“我们都是阿诗玛”。撒尼小伙子们讲:“我们都是阿黑”。在撒尼人的历史文化中,阿黑是英雄的象征,阿诗玛是美丽的象征。
3用撒尼彝语传唱,是《阿诗玛》传承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叙事诗,《阿诗玛》应该是朗读的,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其主要还是被演唱的。用于演唱《阿诗玛》的曲调有许多种,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在演唱不同段落时各自选用相应的曲调。《阿诗玛》可以独唱,也可以对唱,还可以一人领唱众人合唱,领唱者唱诗词内容,众人唱衬词。《阿诗玛》一般每句五言,基本音符为135i四个音,大多采用“喜调”、“老人调”、“悲调”、“哭调”、“骂调”等叙事调传唱。
4,非固定的演唱时间和场合。
《阿诗玛》的演唱场合不固定,只要高兴就可以随时演唱,姑娘们连绣花时也偶尔哼着《阿诗玛》小曲。然而,最盛行、最传统的演唱场所是在婚礼上。新婚之夜,新郎、新娘方各自派出优秀歌手展开演唱《阿诗玛》对抗赛,给婚礼增添喜庆。在撒尼人周期性的节日中,歌手们也会唱起《阿诗玛》,以渲染节日的气氛。
主 要 价 值
1、珍贵的民间文学价值
《阿诗玛》是生长于撒尼彝区并深深扎根于民间,富有地方特和民族特的文学作品,她对撒尼叙事诗的形成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自《阿诗玛》成形后,后人借鉴其创作手法创作了《逃到甜蜜的地方去》、《圭山彩虹》、《竹叶长青》、《放羊人小黄》等叙事长诗,后4部有明显摹仿前者的痕迹,可见《阿诗玛》对撒尼叙事诗的形成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作为古老文学作品的《阿诗玛》,在叙事方法上采用了顺叙、倒叙、插叙、叠叙等;在描写手法上使用了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为描写、心理描写等;在构思技巧上使用了伏笔、夸张、讽刺等;在修辞艺术上使用了谐音、顶针、拈连、比喻等,需要说明的是,谐音修辞是撒尼人独有的,而部分谐音修辞方法还是《阿诗玛》独有的。在遥远的年代,撒尼先民就能综合运用多种艺术手法打造古老的文学作品,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阿诗玛》能配以多种曲调,用多种乐器伴奏演唱,比一般的叙事诗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内涵。
2、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价值
《阿诗玛》是彝族撒尼人传统文化的突出表现形式,寓含撒尼人的精神、信仰、价值取向,涉及撒尼人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具有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研究素材的特殊价值,已受到国内外学界关注。
3、《阿诗玛》植根于石林彝族撒尼人体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历史之中,在该民族体中起着确认文化身份的作用 ,已成为撒尼人及彝族的一张有代表性的“名片”。阿诗玛也是被广泛认同的中华民族具有美好象征意义的女性形象之一,对于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4、《阿诗玛》是现存的一种鲜活的彝族传统文化 ,在族际交流、国际交流中已成为“形象大使”。云南新出现的民谣“十八怪”之一就有“阿诗玛会说good bye”,可知“阿诗玛”在现代社会还继续传承彝族撒尼人好客、友善的优良传统。
    中,阿诗玛的传承遭到严重破坏,传唱被禁,传承人受迫害。1978年后,阿诗玛的传承得到恢复,但很快又受到现代化进程中强势文化的激烈冲击。受当代全球经济一体化思潮的影响,原生形态阿诗玛出现生存危机。在石林撒尼人地区,会讲彝语、使用彝语的的人越来越小,用撒尼语演唱《阿诗玛》的人更为稀少。现在年青一代价值取向转变,追求的是时尚娱乐,欣赏、传承古老歌谣的热情正在丧失。这一切是造成《阿诗玛》面临濒危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一代著名歌手锐减,如上世纪50年代撒尼彝区最著名的民间歌手金国库、高云峰、普正邦、李纯庸、金云、金里和等已相继去世,现在能系统演唱《阿诗玛》的老艺人已所剩无几。当地中年人只能支零破碎地演唱几段节选,大部分青少年甚至没有听过用撒尼语演唱的《阿诗玛》。《阿诗玛》的传承人后继乏人,处于失传的边缘。现急需采取有力的可行的保护措施,使用撒尼语演唱的原生形态《阿诗玛》能够继续传承下去。
四、项目管理
组织名称
责任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一方面通过保护传承人达到保护作品的目的,为此,石林县范围内已经命名了一批包括《阿诗玛》演唱者在内的民间艺人为民间艺术家,确认了相关传承人的地位。
一方面,已经实施的《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成为保护《阿诗玛》的法律依据。
另外,当地政府还组织专家、学者对已公开发表的与《阿诗玛》相关的资料作了系统收集和整理,汇编成6辑共200余万字的丛书公开出版。这也是为保护《阿诗玛》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五、    保护计划
要全面系统准确地保护《阿诗玛》的内容、艺术形式以及文化表现形式,对各种流派的《阿诗玛》给予有效的保护。从总体而言,《阿诗玛》的保护内容分为保护人、保护作品,保护文化表现形式三方面。其中,保护有重大影响的代表性传承人是第一要务。同时,要加强对传承人(继承人)的培养,并注重在青少年中形成传习自觉。另外,要再次对《阿诗玛》口传文化进行普查,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建立完整的档案。用彝族文字、国际音标记音、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手段等,对《阿诗玛》口传吟唱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对调查资料及相关实物作妥善的保存。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阿诗玛》进行广泛宣传,使《阿诗玛》更加深入人心。
时  间
保护措施
预期目标
2006年
对《阿诗玛》作专题调查;进行文字、音标等记录;进行录音、录像,并对相关实物作妥善保存。
完成建档工作。
2007年
各流派选定一两名中青年传承人作为接班人,接受老艺人以师带徒的传统方式的培养。
接班人(传承人)基本能担当起传承任务。
2008年
由中青年传承骨干到石林风景区导游队(上百人)传授《阿诗玛》演唱技能。
使《阿诗玛》传承队伍达到数百人。
2009年
建立一座中型的阿诗玛文化展览馆,长期展览;举行《阿诗玛》演唱大赛,在更宽广的范围内传播《阿诗玛》。
参与此项活动的人达到万人以上。
2010年
建立阿诗玛文化研究所,对《阿诗玛》进行全方位研究,继续组织出版“阿诗玛文化丛书”。
使《阿诗玛》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
1、认定和命名若干《阿诗玛》传承人,使《阿诗玛》全面系统地传承下去。
2、尽快建立“阿诗玛保护基金”。资金来源:县政府财政支持、企业和民间捐赠。基金的一项重要支出是给被认定的重点保护传承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
3、根据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政策,为在县内中、小学中传承《阿诗玛》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4、培训石林风景区导游,传授、学唱《阿诗玛》。
5、建立一座中型的阿诗玛文化展览馆暨阿诗玛文化传习馆,建一所阿诗玛文化研究所,收集与阿诗玛文化有关的实物在展览馆展出,并对之妥善保管。组织专家学者对《阿诗玛》进行深入研究。
6、注册“阿诗玛”商标,对“阿诗玛”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建立民间自发的代代传唱和政府自觉的保护相结合的机制,是使“阿诗玛”长期传承下去的基本保障。为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于近期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出台一部《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保护办法》。
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注:六、省级专家论证意见省级论证专家名单  七、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略)
云南省昆明市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