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浙江嘉善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黄晓明真正明白“收敛”二字的含义时,已经晚了。2012年11月14日下午,黄晓明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浙江省海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这名曾经的副县长,昔日的威风一扫而光。
6年举报
黄晓明的倒掉,让嘉善县实验小学高级教师熊世兰舒了一口气。因为她在举报黄晓明的路上艰难地走了6年。
2006年,包括熊世兰父亲熊海峰4亩多承包田在内的土地被征。其实,这片土地早在2001
年就被征走,之后一直闲置。在闲置了5年后,当地政府开始组织拆迁。此时,村民们发现,这块土地不是早期说的要搞工业园开发,而是要盖别墅,于是开始抵制拆迁。之后,他们还发现,国土部门的征地批文涉嫌。而这些都与黄晓明有关联。
老家被、土地被占,熊世兰愤怒之下在网络发帖,实名举报副县长黄晓明官商勾结。历时数年,熊世兰在实名举报的路上步履艰难,受人辱骂,遭到报复。直到现在,她实名举报的博文很多被删除了,但辱骂她的帖子依然存在。一名法律界人士说,熊世兰显示出了常人少有的勇气。
多次上访、屡遭打压,这名倔强的女教师,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开始收集有关黄晓明的腐败材料。2009年3月,国内几个网站以《网民搜索:嘉善县副县长黄晓明的“跨国家庭”》为题刊发了熊世兰举报的内容。
一名署名“嘉善县公务员”的网友给熊世兰博客留言:“我私下一直在留心你的网帖,觉得你敢于以个人的勇气反腐,非常令我钦佩!我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国家公务员,看到嘉善县官场上的个别官员沆瀣一气、拉帮结派,插手房地产开发,抢农民的承包田,转手炒卖农田,内心也很痛恨,希望你能挺下去!”
“鼓励我的人很多,让我很感动。我终于坚持下来了,坚持到被举报者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熊世兰感慨万分。
转机出现在2011年底。熊世兰称,当时上面来人调查此事,她如实地反映了情况。“他们调查得很认真,细致,也向县里作了调查。”
2012年3月,只在副县长位置坐了两年半的黄晓明“当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世兰有预感,黄晓明可能要出事了。果然,51岁的黄晓明突然被“两规”, 6月5日,被刑拘,半个月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许多人在获得消息后,以不同方式向熊世兰表示敬意,有的在路上遇见,向她伸出大拇指:“世兰,你挺能!”
根据熊世兰等人提供的线索,反贪机关顺藤摸瓜,揭开了黄晓明贪腐盖头。
房产开发亲兄弟
2003年,黄晓明任嘉善县交通局局长,他弟弟黄志明所在的嘉善环城置业有限公司开
发了“日月星辰”别墅区,这个地块是嘉善县城最繁华的地段,原属粮食局的粮库,众多房产开发商争夺激烈。黄家兄弟把原粮食局局长杨桂荣拉下水,占房产公司的股份。“日月星辰”的成功开发,使国有粮库变成黄家弟兄与杨桂荣的金库。
2006年,黄晓明任县建设局局长,后来升任为主管征地、拆迁和城市建设的副县长,这段时间正是嘉善县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的时候。
这年7月,黄志敏的房产公司准备在魏塘镇魏南村的四百亩承包田上开发高档别墅住宅区。当月22日,村口停了3部警车为黄家开工保驾;10月,国土部门为了赶走“阻挠”施工的11户村民,发来11份《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称村民“阻挠国家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2个月后,在黄晓明的授意下,有关部门有人多次到村中吓唬:“现在房地产开发都有黑社会,要小心噢!”而相关负责人在为黄家兄弟的房产开发保驾护航时,振振有词:“就是要是造成血淋淋的场面。”
黄晓明还放出风声:“谈不拢,我就要动手了!”
“说动手就动手,一副黑老大的派头。”熊世兰的父亲熊海峰十分气愤地说。
正像熊海峰等村民举报的那样,在嘉善环城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房产开发过程中,处处有黄晓明的身影。该公司总经理坦言,因为副总经理黄志明是其弟,许多事情由黄晓明出面搞定。
2010年4月9日,在嘉善县,一个由副县长黄晓明主持的专题会议正在召开,讨论的主题是施家路地块嘉华世纪城项目。这个地块超出了出让面积4861.8平方米,地价怎么补交,成为当天的一个主要议题。
在这次会上讨论地块的开发商,“恰巧”是黄晓明的弟弟黄志明所在的嘉善环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理,黄晓明应该回避,但他却“举贤不避亲”。
在会前,中介机构已经对这块地作出了估价:每平方米1603元,评估的基准日期是2010年2月11日。然而,这个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因为早在2003年,这块地的拍卖价格就已经达每平方米1820元,6年之后,土地价格早已涨了2到3倍。
奥妙何在?机构的负责人无奈地解释说,自己只是个小人物,知道嘉善环城置业公司的
背景,只能按照潜规则办事,“只有评估得低一点,人家才会满意”,所以在估价时做了手脚,将售价定低,并抬高建筑成本。“这也是为自己今后能多争取生意铺平道路”。
对此,黄晓明心知肚明。
在会上,按照议程,先是项目情况介绍。这时,黄晓明给周围人“放风”,说这个项目开发过程中困难较多,土地交付比较慢,政府为了市容,又要求造小高层,给公司造成很烦,应该支持一下。有了副县长的“引导”,在接下来的讨论中,一些本来要反对的人都做了顺水人情,闭了嘴,大家都知道该怎么给黄副县长面子。
结果,每平方米的价格象征性地加了0.38元,可黄晓明还表示出不满意的神情。就这样,在经过“民主”讨论程序后,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345.4万元,
“借”了不还
检察机关指控,黄晓明受贿人民币270.5万元、澳元5000元。但黄晓明却认为其中的180万是“借”的。
“包工头”陈其良是“借款人”。他除了6次“拜年”送给黄晓明每次5000元外,还分3次“借”给黄晓明180万元。
2004年,黄晓明儿子去澳大利亚留学需要交保证金,黄向陈“借”了65万元;2006年,黄晓明儿子要在澳大利亚买房子,黄又向陈“借”了25万元;2009年,黄晓明儿子不想回国了,于是黄再次开口向陈“huangxiaoming借”了90万元,为儿子在澳大利亚买下一个快餐店,以此移民。
尽管陈其良清楚这是有借无还,但他有求于大权在握的黄晓明,面对180万元的“借”款,他只能咬牙同意。
一开始,黄晓明“借”钱时都打了“借条”,但这些“借”款他一直没归还。“我本来跟他们是有一式两份的‘借条’的,后来我听说有小偷在领导家里翻出‘借条’导致东窗事发,所以我就跟人家商量,把手里的那些‘借条’撕毁了。”黄晓明落马后还试图对办案人员自圆其说。而陈其良坦言:“领导开口向我借钱哪有不借之理呢?因为我有事要靠他帮忙,有求于他。至于打‘借’条,那是他装模作样,我根本没指望他还。”
得到高额“借款”的黄晓明“知恩图报”,他先后在自己掌控的几个工程的承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陈其良大开绿灯。黄晓明还向妻子说,“我给他办了事,拿着钱心里踏实多了。”
黄晓明认为只要是“借”的,就可以避开法律的追究,堵住他人的口舌。不过,在办案人员看来,“他的想法真是天真而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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