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通用15篇)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篇1
  近年来,在非现金支付方式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机构和商家宣称拒收现金,甚至只接受某一种电子支付方式。这种做法既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无法使用手机的体,其权益受到的侵害程度更大。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现金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xx〕》(第1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浦发银行临沂分行营业部全面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集中整治活动。
  在此期间,浦发银行订制了相应的宣传海报,放置于大堂中,对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宣传讲解,让众了解人民银行第10号《公告》的具体内容: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遇到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拒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浦发银行外拓小组走进了交运永恒华府小区,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户采用支付宝、二维码收单等非现金方式收费,针对广大人民众,我行向他们宣传了中央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要求,告知作为强大消费者的他们,在支付方式上拥有自己的选择权。
  浦发银行临沂分行营业部将以此次拒收人民币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现金服务水平,做好小面额现金供应保障,加大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力度,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为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献力。
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篇2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多元化的支付方式被人们所接受,社会上也出现了部分商家拒收人民币的现象,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人民币法定货币的地位,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对于不会使用手机支付的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为了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工作要求,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流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杭州银行台州分行洪家支行根据总行
下发的关于《杭州银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方案》和台州分行关于《台州市整治拒收人民币》的工作要求,通过多渠道,多措施,积极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的相关宣传工作。
  营业网点通过厅堂的LED屏上滚动播放“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依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等宣传标语,在厅堂流媒体循环播放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宣传视频,在厅堂显眼位置摆布《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宣传折页。11月18日在厅堂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专项宣传活动,对进入到厅堂办理业务的客户,工作人员向其发放宣传折页并进行讲解,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询问老年客户,在商场、菜场等场所购买物品,主要采取哪种方式付款,有没有遇见拒收人民币的现象。对于没有来到厅堂办理业务的客户,我行柜员和客户经理深入村居在红旗村老人协会、洪家街道西王村、钗洋村、后街等老人协会向广大老年客户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情况。我支行一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场,发放宣传折页100余份,向近150余位老人客户宣传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
  为切实了解支行商户的现金收付情况,我支行将所在地仓前王村作为拒收人民币网格化管理社区,为掌握辖区内商户是否存在拒收人民币的情况,我支行工作人员携带现金购买物品,
主要对辖区内物流公司、村卫生院、早餐店、小店、菜鸟驿站等场所暗访,商家都提供扫码支付和现金付款多形式结算,使用现金支付未受到拒绝,辖区内未发现拒收人民币的情况。向广大商户宣传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形式的拒收人民币都是违法行为。
  洪家支行前台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专项活动学习会,提升柜面现金服务能力和效率。要求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向广大客户讲解人民币知识,营业窗口备足零币,积极满足社会公众对各券别人民币现金的需求,努力提升我行小面额现金存兑、残损币兑换等现金业务的服务水平,促进人民币流通。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篇3
  为落实好总分行关于现金服务网格化的要求,同时提升周边商户的服务体验,广安门支行营业室对网点周边商户进行上门走访及服务宣传工作,同时做好登记造册、建立联系、介绍我行产品等工作,提高银行营业网点对周边商户的服务粘性。
  一、上门走访
  网点对公客户经理通过走访网点周边商户,向商户普及现金服务网格化的政策,另一方面
介绍我行的信用卡、现金分期、融e借等产品优势,促进与商户建立合作关系。
  二、到店识别
  对于经常来网点办理“零换整、整换零”的客户进行主动识别,如果客户为商户,则进行格化服务登记,为客户及商户提供现金或快贷相关服务。
  三、口碑相传
  对公客户经理加大对管户的服务提升,在朋友圈进行宣传,通过商户间口碑相传,资源共享,通过多样化产品的推广,与更多的周边商户进行合作关系。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篇4
  为持续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拒收人民币现金危害性认识,不断优化辖区人民币流通环境,根据人民银行安排,在辖区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__】1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xx】18号)、中国人
民银行嘉峪关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行持续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一是继续开展网点宣传,各支行充分利用营业网点优势,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宣传标语,宣传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全行所有机构网点100%参与。
  二是继续借助媒体宣传。利用短信平台、等媒介,发布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宣传标语,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引导众自觉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
  三是采取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进乡村,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并对过往的众分发宣传折页,向广大众介绍如何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与开户服务类客户签订协议,引导商户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打造依法、便利使用人民币的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提升现金服务质量,网点柜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现金收付服务。
  五是开展整治不得拒收人民币永远在路上。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维护人民币法定货
币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我行仍将结合营销客户、拓展客户活动,持续常态化的做好客户和商户整治拒收人民币的宣传活动。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篇5
  为强化银行机构现金服务主体作用,常态化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小面额人民币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及做好特殊人现金服务工作,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在人民银行简阳市支行的指导下,结合“劳动者驿站”建设和营业网点“感动服务”的实施,扎实推进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
  深入商户街道 积极开展现金服务
  近年来,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持续以网点为中心向周边200米范围的街道和商户提供更为细仔的'现金服务,包括上门开展人民币知识宣传、兑换零钞、兑换残缺人民币等。近三年,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开展人民币知识集中宣传40余次,坚持按月走访商户开展现金服务,上门兑换小面人民币约20万余元,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约2万余元。
  建设劳动者驿站 服务户外劳动者
  “外面太热的时候,这家银行能让我们在这里歇歇脚,不仅有水喝,还为我们准备了绿豆汤,太好了!”环卫工李阿姨坐在人民路支行网点劳动者驿站的椅子上,对驿站提供的服务赞不绝口。
  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在简城镇河东新区、老城区和三岔、养马和贾家街道都建设了劳动者驿站,为环卫工人、快递员、送餐员、市政养护工、园林绿化工、出租车司机、城建协管员、交通警察(含协辅警)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场所。驿站里配备了饮水机、微波炉、冰箱、简易医药箱、桌凳等基础便民设备,具备随时为有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食可加热、伤可用药”的功能。上半年,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劳动者驿站服务户外劳动者200余人次。
  开展“感动服务” 争创示范网点
  20__年,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各网点因地制宜、灵活实施“感动服务”举措,从细节入手,为客户提供超预期的服务体验。在服务老年人等特殊人方面,提升网点服务水平,帮助老
年客户方便使用智能设备,消除“数字鸿沟”;强化,提供“尊长关爱”服务,上半年,邮储银行简阳支行上门为老年客户办理密码重置、信息修改等业务30余次。自辖内退役军人优待证项目启动后,支行迅速反应,制定专属服务方案并主动对接市政府、各街道以及各社区部门,辖内各网点也立即响应,强化内部协调联动,精细组织优待证申领、制作、补换及优待项目拓展等工作,得到了简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认可。截至6月末,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申领优待证的市场占有率为72.4%(邮银合计)。
  通过深化现金服务网格化责任管理、开展“感动服务”活动,邮储银行简阳市支行建设了一批具有标杆作用的示范网点,将常态化开展反假货币,小面额、残损币兑换,整治拒收现金等宣传活动;加强与社区合作,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促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常态化与处置规范化,滦南人行采取四项措施,建立“拒收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主动性。滦南人行组织召开《滦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推进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就是落实“我为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自觉把责任担起来,立即行动起来,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责任,持续加大整治工作的执行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滦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拒收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以县人民银行行长为组长、综合业务部牵头的“滦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主体责任。并按照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分布情况,详细列出《滦南县整治拒收人民币格化管理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网格化”划分,责任到人。将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