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
一、资产类 | 一、资产类 | ||||
1 | 1001 | 库存现金 | 1 | 1001 | 现金 |
2 | 1002 | 银行存款 | 2 | 1002 | 银行存款 |
3 | 1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3 | 1009 | 其他货币资金 |
4 | 1101 | 短期投资 | 4 | 1101 | 短期投资 |
5 | 1102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
5 | 1121 | 应收票据 | 6 | 1111 | 应收票据 |
6 | 1122 | 应收账款 | 8 | 1131 | 应收账款 |
7 | 1123 | 预付账款 | |||
8 | 1131 | 应收股利 | 7 | 1121 | 应收股息 |
9 | 1132 | 应收利息 | |||
10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9 | 1133 | 其他应收款 |
10 | 1141 | 坏账准备 | |||
11 | 1401 | 材料采购 | |||
12 | 1402 | 在途物资 | 11 | 1201 | 在途物资 |
13 | 1403 | 原材料 | 12 | 1211 | 材料 |
14 | 1404 | 材料成本差异 | 1232 | 材料成本差异* | |
13 | 1231 | 低值易耗品 | |||
15 | 1405 | 库存商品 | 14 | 1243 | 库存商品 |
16 | 1407 | 商品进销差价 | 15 | 1244 | 商品进销差价 |
17 | 1408 | 委托加工物资 | 16 | 1251 | 委托加工物资 |
18 | 1411 | 周转材料 | |||
19 | 1421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17 | 1261 | 委托代销商品 | |||
18 | 1281 | 存货跌价准备 | |||
19 | 1301 | 待摊费用 | |||
20 | 1501 | 长期债券投资 | 21 | 1402 | 长期债权投资 |
21 | 1511 | 长期股权投资 | 20 | 1401 | 长期股权投资 |
22 | 1601 | 固定资产 | 22 | 1501 | 固定资产 |
23 | 1602 | 累计折旧 | 23 | 1502 | 累计折旧 |
24 | 1604 | 在建工程 | 25 | 1603 | 在建工程 |
25 | 1605 | 工程物资 | 24 | 1601 | 工程物资 |
26 | 1606 | 固定资产清理 | 26 | 1701 | 固定资产清理 |
27 | 162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28 | 16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 |||
29 | 1701 | 无形资产 | 27 | 1801 | 无形资产 |
30 | 1702 | 累计摊销 | |||
31 | 1801 | 长期待摊费用 | 28 | 1901 | 长期待摊费用 |
32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二、负债类 | 二、负债类 | ||||
33 | 2001 | 短期借款 | 29 | 2101 | 短期借款 |
34 | 2201 | 应付票据 | 30 | 2111 | 应付票据 |
35 | 2202 | 应付账款 | 31 | 2121 | 应付账款 |
36 | 2203 | 预收账款 | 2131 | 预收账款* | |
37 | 2211 | 应付职工薪酬 | 32 | 2151 | 应付工资 |
33 | 2153 | 应付福利费 | |||
38 | 2221 | 应交税费 | 35 | 2171 | 应交税金 |
39 | 2231 | 应付利息 | |||
40 | 2232 | 应付利润 | 34 | 2161 | 应付利润 |
36 | 2176 | 其他应交款 | |||
41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37 | 2181 | 其他应付款 |
42 | 2401 | 递延收益 | |||
38 | 2191 | 预提费用 | |||
39 | 2201 | 待转资产价值 | |||
43 | 2501 | 长期借款 | 40 | 2301 | 长期借款 |
44 | 2701 | 长期应付款 | 41 | 2321 | 长期应付款 |
三、所有者权益类 | 三、所有者权益类 | ||||
45 | 3001 | 实收资本 | 42 | 3101 | 实收资本 |
46 | 3002 | 资本公积 | 43 | 3111 | 资本公积 |
47 | 3101 | 盈余公积 | 44 | 3121 | 盈余公积 |
48 | 3103 | 本年利润 | 45 | 3131 | 本年利润 |
49 | 3104 | 利润分配 | 46 | 3141 | 利润分配 |
四、成本类 | 四、成本类 | ||||
50 | 4001 | 生产成本 | 47 | 4101 | 生产成本 |
51 | 4101 | 制造费用 | 48 | 4105 | 制造费用 |
52 | 4301 | 研发支出 | |||
53 | 4401 | 工程施工 | |||
54 | 4403 | 机械作业 | |||
五、损益类 | 五、损益类 | ||||
55 | 5001 | 49 | 5101 | 主营业务收入 | |
56 | 5051 | 其他业务收入 | 50 | 5102 | 其他业务收入 |
57 | 5111 | 投资收益 | 51 | 5201 | 投资收益 |
58 | 5301 | 营业外收入 | 52 | 5301 | 营业外收入 |
59 | 5401 | 主营业务成本 | 53 | 5401 | 主营业务成本 |
60 | 5402 | 其他业务成本 | 55 | 5405 | 其他业务支出 |
61 | 540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4 | 5402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62 | 5601 | 销售费用 | 56 | 5501 | 营业费用 |
63 | 5602 | 管理费用 | 57 | 5502 | 管理费用 |
64 | 5603 | 财务费用 | 58 | 5503 | 财务费用 |
65 | 5711 | 营业外支出 | 59 | 5601 | 营业外支出 |
66 | 5801 | 所得税费用 | 60 | 5701 | 所得税 |
注*:材料成本差异是以前有的,但以前的编码是 1232
预收账款是以前有的,但以前的编码是 2131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三级明细科目的变化较大,新准则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三级明细科目由原来的九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 变成了六项。(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额)比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简化了。(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为取消的科目)
应交税金是以前的科目名称,现在叫;应交税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也是以前的科目名称,现在增加应付职工薪酬为一级科目,它的二级科目是: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奖金、津贴和补贴、住房补贴、辞退福利、股份支付、非货币性福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就是过渡科目,可用可不用,可以直接冲减未分配利润。
会计报表的变化
由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在会计科目上有了区别必然在会计报表上会有所不同。执行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上是“应交税费”项目。执行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是“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项目。
在执行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来了一张报表,它上面列的是“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项目时,那就首先要把应交税费下的明细科目按它的经济性质来划分为“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这二个科目,然后根据这划分的数据来进行填列。
在执行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来了一张报表是“应交税费”项目的,那就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这二个科目合并进行就可以填列了。
现在的企业往往不是一种类型的报表,审计一般都是按会计准则的报表,而税务、统计、银行、工商这些就不一定了。有的部门是可以由企业来选择采用何种报表,而有的部门是不可选的。所以在填报与自己的会计科目不同的报表时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企业在3000人以下,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下,为小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餐饮业会计科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0XX年6月18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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