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学校教育信息化推进步伐,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科学管理与宏观决策的信息支持和服务,学校决定成立石家庄学院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一、专家委员会的性质石家庄学校
专家委员会是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简称网信领导小组)设立并聘请的专家组织,是非常设咨询机构,接受学校网信领导小组的委托,开展教育信息化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接受学校网信领导小组的委托,就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根据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委托,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和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和评审服务;
(四)开展对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等重大课题的跟踪和超前性研究,指导专题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活动;
三、专家委员会
(一)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络安全与信息中心,承担专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三)专家委员会主任由网信领导小组指定,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人选可由网信办提名,经专家委员会集体会议决定。
(四)专家委员会是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政策与战略制定工作的高级顾问,其组成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和技术等领域信息化方面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五)推荐流程
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网信办)根据上述原则和工作需要,组织对下一届专家委员会候选人进行提名。
2、提名时,应征求网信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提名意见,并征求上届专家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的意见。
3、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应征求网信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
4、网信办审议通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报网信领导小组批准。
5、专家委员会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
(六)专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专家的基本权利包括:在专家委员会内部,专家有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可以使用专家委员会提供的经费进行教育信息化重大问题调研;经批准,参加或列席有关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会议,获取有关资料。
专家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审议、评估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化项目及资金,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完成委托的研究和咨询任务,对有关事宜承担保密义务。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它任务。
四、基本工作制度
(一)专家委员会应坚持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明确责任,集中评议的工作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独立研究为主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个人专长与集体智慧,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政策研究报告和发布信息等形式开展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任负责召集,必要时,可以就咨询评议的问题举行专题会议。
(三) 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信息化重大问题时,应充分听取每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五、 经费来源
专家委员会开展教育信息化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所需的经费,纳入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年度预算,也可来源于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课题经费。
六、 罚则
(一)专家应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严禁以专家委员会名义进行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专家连续3次不请假,无故不参加工作会议和不服从专家委员会工作安排,或严重违背本组织章程的,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并提交学校网信办审议,经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表决通过,可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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