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诚信约束
在英国,招收公务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条件和考试程序都有明文规定。初级和中级公务员由各部按规定自行招考,文官委员会监督。亦可以委托招聘评价局或私人机构招录。
文官委员会由高级公务员和从社会各阶层选出的“在野”人士组成。招聘共分为统测、能力考核、答辩、智力测试和面试五个步骤。这样,只有品质优秀、精明能干者才能入选,这就为建设一支良好的公务员队伍奠定了基础。此外,还以合同形式从其他部门或私营公司雇用优秀
者任职。英国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广泛推行诚信约束,一旦某人在公务员考试或录用中作弊的行为被发现,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此人便终生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且在其他行业的就业也受影响。
借鉴:我国现行的对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作弊行为的处罚之一是只限制当事人五年不得报考公务员,显然是处罚太轻。应当像英国那样终生禁考,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威慑作用,从而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新西兰——有法可依
新西兰的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国家部门法》和《雇佣关系法》等作保障,在选拔、考核、任免和奖惩等方面都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有效的机制。
以选拔为例,按规定,新西兰所有公职人员岗位出现空缺都须通过各种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布,详细说明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工资待遇也明码标价,社会各阶层人员(包括外国人)都有资格参加竞争上岗,相关部门成立由本单位人员及外聘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评判。招考过程高度公开、透明,在此基础上择优录用。出现雇佣争议时,一般循法律途径解
决,基本不留后遗症。新西兰的这套用人制度可避免任人唯亲,并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
借鉴:我国应当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针对这些年来公务员招录中出现的问题,制订《实施细则》,把公务员的招录工作一一细化完善,扎紧篱笆,让不法分子没有空子可钻;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同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新加坡——监管独立
新加坡在行政系统外设立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即公共服务委员会,专司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等职。公共服务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是政府系统以外的有成就的人士,他们本身不是公务员,也不能是政治家或工会领导人,以保证该委员会工作的公正性,避免了行政系统滥用人事权。
新加坡总理公署内部设立了一个专职选拔人才的机构,称为“铨叙组”,组员由总理挑选和领导。铨叙组在全国明察暗访,寻优秀人才,对现任的各级官员也进行调查、了解和考核,根据工作实绩做出公正的评价。
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为总理决定现任官员的升迁提供了真实的客观依据;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现优秀人才,使新鲜力量不断输入到公务员队伍中。铨叙组发现新的优秀人才后,及时向公共服务委员会推荐,作为量才录用的人才库。
借鉴:考官在挑选人才的时候能否做到客观公正、任人唯贤是保证公务员选拔的重要环节。我国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官队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来自组织人事部门的官员;另一部分是来自高等院校、行政学院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
在现实中,各个地方考官的组成人员来源单位是不同的,而且考官的素质参差不齐,很难作出一个正确的综合测试,甚至有的职位还会出现外行考内行的现象,很难科学公正地选拔出优秀的国家公务员。即使不可能像新加坡那样成立专门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但为保证公务员选拔录用的公平公正,我国还是要加强考官队伍建设,对考官进行专业知识和责任心方面的培训;要实行层层负责制,每一级考官应该对其选拔出来的人才质量负责;成立独立的考试测评委员会,负责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和考官队伍建设。
德国——标准具体
德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按需要招录公务员,不采取统一考试和统一招录的方式,而是按岗位需要随时招录。当公务员出现空缺时,先在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后由主管部门依法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择优录用。两个人竞争同一个岗位,学历等方面情况差不多,如果其中一个是残疾人,这个岗位就是他的了。
在录用过程中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如果其父母或亲属在这个部门工作,这个考生是不能录用这个岗位的。在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任何人发现有不公平或作弊的行为都有权向法院起诉。
借鉴:我国现在正在或将要实行的公务员招录向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倾斜的做法,就是标准具备的体现。今后还要加大这方面的倾斜力度,将倾斜范围扩展到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等,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官二代”利用其父母的特权混入公务员队伍。
韩国——一查到底
2010年下半年,韩国外长柳明桓因为女儿被特招为“退伍军人考公务员外交部高级公务员”而备受指责。柳明桓虽然对此表示道歉,并表示女儿将不会去参加这项工作,但由于此事在韩国社会引发广泛争议,2010年9月4日上午,柳明桓宣布辞去韩国外长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柳明桓在女儿招聘过程中被提供了特殊照顾。韩国外交通商部也表示,“面试过程很公平,从应试者提供的材料和面试程序中,谁也认不出是长官的女儿。”
按照我们惯常的说法,应该是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有效,结果不容置疑。但媒体不依不饶,认为在五名面试官中,有两名是外交通商部的官员,因此很难消除对长官之女的特殊照顾之嫌。韩国总统李明博也指示有关部门,要对招聘过程进行彻底调查。韩国行政安全部计划针对过去十年间所有特别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调查对象达到400余人,其中包括七名(四人已辞职)外交部高官的子女。
借鉴:追查公务员招录中的营私舞弊行为,不能就事论事,而应像韩国那样“扯出萝卜带起泥”——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十几年、几十年前的事也要查。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使得不法分子在作案前会三思而后行。
(摘自《中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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