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社区大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1.02
【字 号】榕政综[2010]214号
【施行日期】2010.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社区大学的通知
(榕政综〔201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西湖大学成立
  为推动我市社区教育的发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社区教育的意见》(闽教职成〔2008〕2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社区大学,挂靠福州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市社区大学要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社区各类教育资源,形成以社区大学为核心、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乡镇社区教育学习点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教育活动,为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实现福州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福州市社区大学校务委员会名单
  主   任:朱 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主任:林承超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校长
  副 主 任:杨新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涌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余作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勇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陈曾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荣生  市公务员局局长
  委   员:金昌余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常务副校长
  林德华  市委编办室务会议成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余永俤  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市综治办副主任
  张新怿  市委党校副校长
  倪为民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贺晓军  市委讲师团团长
  严 星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鲁平  市经委党组成员、市经委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贞华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郑寿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吕伟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龚家颿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卢 玲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于 萍  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慧萍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信标  市司法局副局长
  颜培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傅春英  市总工会副主席
  雷连鸣  团市委副书记
  陈小玲  市妇联副主席
  陈由岖  市社科联副主席
  黄兆津  市科协党组成员、市业余科技大学副校长
  陈 坚  市委文明办副调研员
  王秀忠  市委农办副调研员
  刘心平  福州中华职教社专职副主任
  严可伟  福州军分区政治部宣传保卫科科长
  福州市社区大学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严 星 (兼)
  副 主 任: 江瑞平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主任
  陈 榕 福州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