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按照《扬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大〔2013〕7 号)、《扬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细则》(扬大研院〔2014〕28 号)以及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西湖大学成立
组长:张剑锋黄庆华
副组长:虞强秦永法
成员:朱兴龙靳惠明宋爱平陈加荣张平徐弘吴欣桐
秘书:徐弘
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0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2级和2013级硕士研究生
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树立良好学风,促进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大〔2013〕7 号)、《扬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细则》(扬大研院〔2014〕28 号,以下简称《评分细则》)等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奖学金种类及适用范围
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等。同时,根据研究生的培养特点,校一等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等的评定面向2012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校二等奖学金以及我院博世力士乐奖学金的评定面向2013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参照《扬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细则》进行。
根据学院特点,对《评分细则》的B1理论课程项作进一步说明:三年级研究生成绩考核以中期考核为依据;二年级研究生成绩考核以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成绩为
四、科研成果: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的权威期刊以《机械工程学报》为准。
相关成果必须是在规定的学制期间内取得,以证书和发表时间为准。发表文章除《机械工程学报》以外,其他任何刊物以见刊为准。
五、各类奖项不可兼得。
机械工程学院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公示
按照校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的要求及名额分配比例,经过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奚小波、邵健、耿欣、张帅、成波、陆华峰、宋佳等七名研究生为研究生国家奖学获得者提名,现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4年9月28日前向学院反映。
接待电话:********,********
:【邮箱地址】
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