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旷工员工,但员工依旧来上班,怎么办?
    一、公司有无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了?
    从题目的表述中可以看到,公司是按规定发文解除劳动关系。
   台前 那这个发文有没有证据证明已经通知到员工了呢?
    我估计,到打官司的时候就是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
    员工会说,这个所谓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我从没有看过,是公司为了应付本次案件制作出来的,事实上,我一直在上班。
    所以,今天要讲公司做得不到位的一个点就是: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通知到员工,而且,要有证据证明已经通知到员工了。
    如果不能证明已经通知到员工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最起码一个后果就是,公司想主张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可能,这个主张就不被仲裁所采
信了。也就是说,双方之间还存在着劳动关系。那存在着劳动关系,员工正常上下班,公司就要支付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等了。
    法条链接: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宋祖儿舒畅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这一条规定的另一个意思其实是要求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要书面通知到劳动者。)
    公司又说了,我们发了返岗通知书,他都不签收,所以,即使我们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他,他也是一样都不签收的。那你说我们公司还能怎么办?
    怎么办?
    首先,请点击我头像下面的订阅,不然,其他牛人都喊订阅了,我不喊,那不是说,我不是牛人吗?好了,订阅完了,你们看一下我的头像牛吗?妖王大人仔细看了看,答:像。我:吐血~
    这个是送达的问题,所以,下面我要讲送达的问题。
    (题主:冼律师,你不是说只讲一点吗? 我:啊哈,今天这个天气好蓝啊!
     题主:但是,今天不是狂风暴雨吗? 我:汗、流汗、瀑布汗、成吉思汗)驾照考试技巧
    二、怎么送达?(以下内容出自《离职争议的处理技巧》课程)
    送达有三种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直接送达:直接送给劳动者让其签收
    有些企业可能会说:员工都不到公司了,都不辞而别了,单位怎么可以直接送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邮寄送达了。
    但邮寄送达也会存在一些状况,用快递寄给他所在的地址,他不收,退回来了,怎么办?
    那么只要保留好这个退回来的邮件,最好不要拆了它,因为退回来的邮件上面一般会有邮局的一个条,上面会写着签收人拒收。单位也可以上邮局的这个网站上面,输入这个邮单号把查询结果打印出来,拿这个查询结果去邮局盖一个章,这样也可以证明签收人拒收。拒收的,只要我们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送达条款的,然后明确拒收或者不论有无签收的,都视为已经送达的,这样子即使是拒收导致送达不能的,实践中也会认为是已经履行了通知的义务。
    有些员工就说了,那个拒收不行,是吧?那我收下来行了,打官司的时候从信封中拿出几张白纸来,说单位寄给我的是几张白纸,什么都没有写,根本就不是什么解除通知?这个怎么办?
    这就要求单位在寄快递时,填写清楚寄的是什么东西,有一个文件品名,写清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说明里面寄的是一张解除通知。限期返岗上班通知书,说明里面寄的是一张限期返岗上班的一个通知。
    有些劳动者就会说了:你写了也没有用,反正我收到的不是这样子的,就是这么几张白纸,这样说能否获得法官的采信?法官当然不会信,因为法官送的文件也是邮寄给你的,完了你拿到这个快递后跟法官讲:法官,我没有收到这个文件,我收到的只是几张白纸,我想法官他可能会觉得这个家伙是个神经病吧。 祁汉和谁牵手了
    所以如果我们做得这么细的话他还这么说,显然就不会被法院支持了。但是如果单位做得不细致的话那么可能就会有风险,比如没有把文件的品名写清楚其实是有风险的。
    实践中,我的顾问单位的一些员工在寄快递、包括寄这些文件时,很多时候都不会写清楚寄的是什么东西?日后一旦发生争议,他就没有办法证明寄的是这样的东西。
    关于邮寄地址:我建议单位在员工入职时确认三个地址。因为一个地址不保险,哪三个地址?第一个:现在住址;第二个:通信地址;第三个:紧急联络人的地址。
    有紧急联络人的尽可能约定清楚起来,一旦无法通过确认的地址联系到劳动者本人的,那么将相关的书面文件,送达给紧急联络人也视为送达劳动者本人。
    身份证地址就不用确认了,因为一方面身份证上有地址不用确认,另一方面很多劳动者
并不居住在身份证所记载的地址处。如深圳市,很多调入深圳的人都是人才大市场的集体户口,所以说身份证地址可以不要确认。
    有了这三个确认的地址加上身份证地址,单位通知劳动者的时候有了四个地址,都发过去,东方不亮西方亮,或许总有一个地址是可以送达的到的。
    法条链接:
 元宵节祝福语短句   《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
    我们可以参考下最高院的一些规定。最高院的规定如果你有代收人的,如我们上面说到的紧急联络人,那么紧急联络人的签收是可以视为本人签收的。
    有些公司就说了,确认地址是好办,没有确认地址呢?我们事先没有想过这一些,虽然有一个身份证的地址,但那是集体户口地址,员工根本不住在那里,寄过去就查无此人就退信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那么还有一种方案就叫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就是在报纸上发出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了30日即为送达。公告送达也有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一开始就直接公告送达,这样做是无效的,公告送达一定要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都没有办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公告送达。
    法条链接:
    《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